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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老佛爺108年前下的懿旨,解除滿漢婚戒。

(2009-06-04 20:06:47) 下一個
為籠絡漢族幹部人心,促進滿漢和諧,慈禧老佛爺在光緒27年(1901年)下“一視同仁”懿旨,正式解除滿漢不得通婚的禁令(見下圖)。這道懿旨還有其它兩層意思:一是勸諭漢族婦女不再纏足(實際上是號召婦女解放),二是宮廷選秀女還是要限製在滿族人中進行,漢人沒份,(得,又倒回去了)。



為便於閱讀,茲將懿旨謄寫如下:



我朝深仁厚澤,淪浹寰區。滿漢臣民,朝廷從無歧視。惟舊例不通婚姻,原因入關之初,風俗、語言或多未喻,是以著為禁令。今則風同道一,已曆二百餘年,自應俯順人情,開除此禁。所有滿漢官民人等,著準其彼此結婚,毋庸拘泥。至漢人婦女,率多纏足,由來已久,有傷造物之和。嗣後搢紳之家,務當婉切勸導,使之家喻戶曉,以期漸除積習。斷不準官吏胥役藉詞禁令,擾累民間。如遇選秀女年份,仍由八旗挑取,不得采及漢人,免蹈前明弊政,以示限製,而恤下情。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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