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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就是選項多,比如比爾和美琳達蓋茨,他們的錢差不多可以把整個都宇宙買下了,在人間他們幾乎可以為所欲為,應該是很幸福了。但還是要離婚。離婚也就罷了,但逼格還和都不屑於於貧賤夫妻都一樣,高大上的很。搞得我們這些每天為著三鬥米折腰的中年窮酸男很沒麵子。首富說話的氣場都能把人砸死。一句話,給你錢,你他媽的能滾多遠就滾多遠,老子愛幹啥幹啥。
那麽問題來,諸位在中壇灌水排解無聊的各位男大俠和女大俠,如果你們突然得到幾千萬或者幾個億的額外錢財,諸位會繼續守著現有的黃臉婆或是油膩男過日子呢,還是自己先去快活呢?
別想歪了, 鄙人說的快活,並不特指到外麵去亂搞。雖然那也是選項之一,人的趣味應該有多樣性。何況亂搞有風險。
歡迎各位能指點世間迷津的成功人士,心高氣傲的牛逼人士,滿口仁義道德的衛道士,玩世不恭的嬉皮士以及背地裏亂搞的假麵人士回帖。
至於本人會怎麽做,嘿嘿,你猜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