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 me to your heart
(2008-10-24 17:10:05)
下一個
沒想到,今天居然聽到了這首歌。
四年前第一次在上海的某個小飯館裏吃飯,電視上放著這首歌----take me to your heart, take me to your soul, give me your hands before i am too old.
今天在美國的單身公寓裏, 周末閑散空蕩的時光裏,youtube上偶爾點擊上,有了第二次聽到這扣動心扉的旋律----show me what love is, i have not got a clue; show me wonders can be true.
時過境遷,太多的變化了,不是嗎?不一樣的地點,不一樣的心情,不一樣的容顏,不一樣的體驗。
四年前的那時,還是個戀愛中的相信童話會再現的小女孩。聽到這歌曲,感動的心裏湧起陣陣暖流,覺得歌詞就是我的心聲啊。於是立刻給心愛的他電話,強迫他放下工作,聽我背誦歌詞,然後告訴他----快點娶我哦,我想每時每刻的愛你。他則是無限溫柔的回答---寶貝,我永遠是你的,今生,下輩子。
四年後的此時,我已經是個淡定從容的女人。像往常一樣安靜的周末的晚上,突然聽到這歌曲,塵封的往事恍然打開,隻忍不住淚如雨下,不肯停歇。那紛紛擾擾,酸酸甜甜的過去,仿佛無限遙遠,遠的如同隔世,遠的如同在看別人的故事;又如此靠近,近的我記得每個細節,甚至那小飯館的菜單,我手機的樣式,和當時的坐姿。
四年前,我愛他如同入魔,分不清自己是什麽顏色,算不出未來有什麽得失,隻想愛,愛到給了所有還嫌不夠,愛到憎恨手表走的太慢等不及去看他,又恨時間走的太快,恨不能一天可以纏綿48小時。
四年後,他變成一個屬於過去的符號。距離遠到我無法呼喚更無法感應。我也幾乎不再想起他,隻專注於料理自己永遠做不完的大事小事。滿腦子不是想著下周給老板做匯報,就是要加油買菜拖地等等。從早上鬧鍾把我叫醒,到晚上任書滑落到地上而後迷迷糊糊的睡著,庸常的生活裏毫無羅曼蒂克的氣息,而且我也習慣如此。
四年前,迫不及待的想變老,長大一點啊,再大一點啊。大的可以讓父母放心的允許我結婚,大的可以給他生很多小孩,大的可以做個風情萬種的熟女把他迷得醉在我的溫柔鄉。
四年後,無時無刻不在害怕變老,青春等等,再等等啊。毫不手軟的買昂貴的護膚品,時不時照著鏡子數眼角的皺紋,為一個增大的毛孔憂心忡忡,擺出各種姿勢看自己有多少少女的痕跡,生搬硬造的做小兒女狀。
四年前,以為擁有他就是擁有了天下,擁有了一輩子的幸福榮華。沒有他?那是不可想象的,那也是不需要想像的。沒有他我怎麽活的下去?沒有他生活還有什麽意義?他怎麽會舍得離開我,怎麽會膽敢放棄我?
四年後,擁有誰都不是萬無一失的保險,柴米油鹽都要自己學會打點,就算有個可心的男人,日子一樣是要很努力很用心。能否經營好後半生的感情沒有誰給我打包票,要靠美德,還需要運氣。
如果說四年前和今天有什麽相同,那大概就是那時此時我都是一個人,獨自在聽這首歌。無人現場同時和我分享,和我同唱。
那喧鬧的上海街市,這寂寥的美國周末;
那翻來覆去怎麽看都是快樂的短信,這變化豐富卻毫無人情味的電腦;
那不成癡不成魔不成活的信仰,這兢兢業業有條有理的現實;
那有情飲水飽對現金存款毫無感應的腦子,這每天看著新聞算計著損益的忙碌;
那驕傲著不肯道歉的蠻不講理,這溫和的麵容下謙卑的靈魂。
而無論此時彼時,這首歌,take me to your heart, 都感動著同一個心如清泉的女子。
時間,是魔鬼,也是天使.能改變一切,帶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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