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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麽說李方搞時評是個笑話

(2007-06-21 18:12:04) 下一個
先嚴格區分一下評論者的身份:事件所屬領域專家,事件主要利益相關者,利益相關群體的代表(客觀或者主觀),旁觀者(有良知或者無意識),編輯。我認為這個分類是完備的清晰的,至於為什麽把編輯單列一下,在結尾我會給出詳細說明。


一、

首先,對絕大多數作為時評題材的事件來說,李方不是該領域的專家,他隻是一個編輯,因此,對這些題材,李方不具備權威性的評論資格。應該看到,大量的專家型評論者活躍在報紙上:比如專欄作家,因為其知識積累、個人素養以及敏銳的洞察力,能夠對社會現象做出更深層次的評價,才獲得在媒體上作專欄的資格;又比如大家都熟悉的股市評論家,財經評論家,國際政治評論家,諸如此類;又或者很具體的,比如環境工程專家對環境問題作評論,數學家講解什麽是一加一等等。這些專家,其特點就是專業,作評論從來不通吃,隻對自己專業內的事情作評論。反觀李方,作為一個編輯,讓他在《咬文嚼字》上作為專家為大家講解哪些是常見的錯別字還可以,但是在絕大多數領域,他的評論不具有任何權威性。


有人可能會說,難道李方不能作一個社會問題的專欄作家麽?我很堅決地說,他不配。從李方的文字中我們已經看得很清楚,對評論這種論文題材,他的邏輯思維能力顯著低下,他對自己的情緒也缺乏操控,後果就是,李方的文章,散文不散文,論文不論文,文字煽情,無理無據。


從專家VS編輯的角度來說,作為一個編輯,李方的責任,不是自己越俎代庖搞什麽時評,而是主動向專家約稿,為專家提供發表意見的場所,從而增加時評的分量和報紙的銷量。


二、

其次,對絕大多數作為時評題材的事件來說,李方也不是主要利益相關者,這是很顯然的。比如礦難,礦工,礦主,礦難所在地政府官員可以說是主要利益相關者。作為讀者,礦難發生的時候,更關心的是主要利益相關者的看法,而不是別的什麽人的看法,這同樣是很顯然的。當然,李方會辯解道,他雖然不是主要利益相關者,可他最少也是次要的利益相關者,比如,作為居民用電的消費者,他可以扮演一個有良知的旁觀者的角色,煽情地呼籲“我們不要帶血的媒!”。又或者扮演一個利益相關群體的主觀代表,正如李方自我感覺良好的宣稱:“當事群體沒有能力發表意見,或者限於種種條件而無法發表意見,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有人站出來為他們代言”。


對李方企圖扮演的這兩個角色:有良知的旁觀者,或者利益相關群體的主觀代表,我會在後文中詳細論證,李方同樣沒有資格扮演。群體大體分兩種: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強勢群體素質高,組織良好但人數少,弱勢群體素質低,沒有組織但數量具大。一般來說,強勢群體有自己的代表,弱勢群體沒有自己的代表。我在這裏先給出所謂利益相關群體的主觀代表的定義。作為一個群體,當他們要有組織地發表有條理的意見的時候,他們需要一個代表,當然,在目前中國的遊戲規則下,弱勢群體自覺選舉的代表,即所謂客觀代表,並不能產生,於是,可能會存在另外一些人,他們主觀上希望能為這些人代言,當然這種主觀願望並沒有得到利益相關群體的首肯,而這恰恰是關鍵所在:客觀產生的代表利益和群體是一致的,必須對群體負責;而主觀意淫的代表,他們的利益很難和群體一致,也不用對群體負責,因此,他們不可能真正代表群體的利益,他們隻可能閹割群體的願望來達到自己出名或者牟利的目的,讓他們為了弱勢群體的利益和強勢集團作鬥者根本就是癡人說夢。


三、

現在談談利益相關群體的主觀代表或者客觀代表的問題。在(二、)中我已經論述了,在當前的遊戲規則下,主觀代表是滑頭的牆頭草,是企圖閹割弱勢群體的偽君子。作為客觀代表,如果他企圖當牆頭草,那他的代表資格立即就會被拿下;而作為滑頭的主觀代表,他無論怎樣曲解弱勢群體的意圖,無論怎樣腳踩兩條船,無論怎樣左右逢源,群體都不可能把他拿下,因為,他根本就不是群體選舉的,談何拿下!?於是,在沒有客觀代表的情況下,弱勢群體不得不受到這些滑頭的主觀代表的民意強奸。主觀代表的邏輯是這樣的:“你們這些人啊,我已經替你們說了,但是你知道,我的壓力很大,我不可能把話說透,我不可能和你們的對手翻臉,否則我會得罪很多人,你們一定要我作這麽大的犧牲?”所以說,滑頭,是主觀代表的本質。


主觀代表是非常可怕的,他會說:“我想我們社會應該形成這樣一個機製,如果當事群體沒有能力發表意見,或者限於種種條件而無法發表意見,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有人站出來為他們代言。”這種言論非常具有迷惑性,但是他是錯的。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我想我們社會應該形成這樣一個機製,如果當事群體沒有能力發表意見,或者限於種種條件而無法發表意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問一句:這是正常的社會麽?”



四、


我在(二、)中說過,我會揭露李方企圖冒充有良知的旁觀者的嘴臉。我認為有良知的旁觀者相比無意識的旁觀者,是進步的社會角色。美國波士頓猶太人被屠殺紀念碑上刻著: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再後來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有良知的旁觀者,清醒地認識到一個問題,如果遊戲規者沒有改變,總有一天,自己也會是弱勢群體!

那麽,難道李方不能作為有良知的旁觀者在報紙上寫時評麽?太能了,可他不配。我已經說過了,從李方的文字中我們已經看得很清楚,對評論這種論文題材,他的邏輯思維能力顯著低下,他對自己的情緒也缺乏操控,後果就是,李方的文章,散文不散文,論文不論文,文字煽情,無理無據。有良知的旁觀者何止千萬,在這些旁觀者中,文章強過李方的又豈能枚舉?當然,李方是不會承認這一點的,老婆是別人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這麽淺顯的道理,我想邏輯思維低下如李方者,怕也不敢斷然否認吧?


五、


好了,現在可以給李方最後一擊了。


我已經論述了,李方沒資格發時評,可李方的時評滿天飛,為什麽?因為他是編輯!他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在裁判員李方的眼裏,專家也好,利益相關者也好,有良知的旁觀者也好,他們的文章,哪裏有運動員李方的好?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是人人喊打的最厚顏無恥的遊戲規則,可是在某些報刊上,被某些編輯堂而皇之地實施著。


當然,運動員李方可能會辯解,我從來不在自己的欄目裏發文章,我隻發給別的報紙。可是親愛的李方,請告訴我,作為一個裁判員,你在遴選文章的時候,你偷看了多少運動員的思路?你在作為運動員,給別的報紙投稿的時候,你能保證你沒有剽竊別人的思路麽?別跟我強嘴說什麽我沒有整篇拷貝,我說的是思路。自從我再論壇上寫了《入常的博弈》之後,我發現我的帖子被刪除了,同時,我明顯的發現,不知道博弈論為何物的李方的嘴裏開始頻繁地冒出“博弈”這個詞!


“冤枉啊!”李方辯解道,“我沒有偷看別人的思路,那些都是些陳詞濫調”。可是,你的又何嚐不是呢?而且,難道你沒聽說過避嫌這個概念麽?全世界的法律都規定,如果法官的親戚或者朋友要被審判,法官一定要更換他人,這就是避嫌!道理很簡單,人非聖賢!


還有一點,李方,你們編輯堆裏,難道隻有你不和別的編輯換文章互發麽?要知道這些都是公開的秘密阿。


李方,我看你還是承認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吧:由於厚顏無恥的遊戲規則,目前國內所謂的時評隊伍,基本就是各大報紙的一幹編輯!

後記:三年前的文章。但是各大報紙,一幹編輯的不疼不癢的所謂時評滿天飛,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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