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死獄中楊佳易如反掌,抹去心中刀客難如登月ZT
(2008-09-03 2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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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死獄中楊佳易如反掌,抹去心中刀客難如登月
——楊佳獲判死刑的感想
2008年9月1日,世界著名的中國通訊社新華社,以惜墨如金的篇幅,用不到70個字,在第一時間內,向全世界報道了兩個月前發生在上海閘北區公安分局的北京青年楊佳襲警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全文如下:
“ 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傷的被告人楊佳作出一審判決,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注1】
楊佳被宣判死刑,一點也不令人感到意外,畢竟6條命案在身,且殺的全是人民警察的一個窮凶極惡的罪犯,在中國的刑事司法架構下,基本上沒有不死的道理。
令人深感意外的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楊佳的程序和圍繞著這一眾所矚目的審判所發生的故事,卻令人疑竇叢生:中國的各大媒體無聲無息,楊佳的母親也不見蹤影,楊佳的父親聘請的律師被阻止在看守所門外;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楊佳所請的律師在審判之前,居然不是發表對犯罪嫌疑人楊佳有利的言論,反而是既代表醫生宣稱楊佳精神正常,又代表法院揚言楊佳將難逃死刑的追究。
如果不出正常人的預料,要不了多長時間,楊佳走上去焚屍爐的道路,除了中國有權發出特赦令的人能給楊佳以特赦的方式免其一死之外,幾乎沒有人可以改變楊佳被化為灰燼的結局。
楊佳,他將消失在人間。正如他束手就擒時所說:“我值了”。事實上,楊佳不僅一命抵了六命,而且外帶四個傷者的鮮血回扣,他那條“賤命”確實是早已經獲得了超值的回報。
殺死楊佳,對強大的上海司法機器而言,的確比一個殘疾人撚死一隻螞蟻還容易。但是,要抹去楊刀客在民心中的形象,恐怕隨著上海第二中級法院對楊佳作出死刑的一審判決,開始變得比登月還難了。
我印象深刻地記得,在楊佳案發不久,知名的評論家馬光遠在《楊佳案,真相遠比死刑重要》【注2】中曾說過:楊佳殺警案,其“最大的受害者是我們這個社會民眾整體,他們需要真相來修補受傷的心理秩序,恢複對警察隊伍的信任和支持,使因楊佳案而備受傷害的這個社會得到撫慰。”
然而,我深感遺憾地看到,上海公檢法機構對楊佳案的查處和審判,不僅遠遠沒有做到這一點,而且,反其道而行之,進一步成就了罪犯楊佳的“抗暴英雄”的形象。
在此,我以一個資深的法律工作者提請上海的同仁們明了這個道理:殺一個罪犯楊佳確實對你們來說易如反掌,但從此之後,你們想殺死千百萬人心中的刀客楊佳,將難如登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