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在台灣問題上的賣.國.行為(轉載)
(2008-06-18 21:31:36)
下一個
鄧小平在台灣問題上的賣國行為(轉載)
一、卡特澄清了曆史公案
2007年12月5日,在中國舉行的中美建交二十八周年紀念會上,中美建交時任美國總統的卡特在會上宣讀了他當時的日記, 記載中美1979年建交時鄧小平默許美國對台售武:
鄧小平同意,中國不會公開反對我們用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宣言,他也明白我們將在共同防禦條約終止後繼續向台灣出售防衛性武器。
他們在公開場合不會讚同美國向台售武,但是私底下他們知道武器還是會賣給台灣的。
二、鄧小平默許美國對台灣售武
一件在國際外交史上如此重要大事的真相,是不容亂說的。如果卡特更改了當時的情況,中國方麵為了對曆史、對國人交代,是絕對不能不加駁斥的。何況,中美建交事件是中國當時的頭等大事,所有的資料都應該保存齊全,要替鄧小平和當時當政者辯護也很容易以公布當時官方的資料、備忘錄來澄清。鄧小平的決定應該是代表當時中國共產黨的決定,他是如何作出決定、又是如何向政治局交代的?當時的談判主要代表:黃華、柴澤民也一定要同中央報告和接受中央的指示,他們不可能對售武這麽大的議題自作主張。他們應該有備忘錄留下。何況,中方當事人柴澤民過去也曾接受過訪問但語焉不詳。此時不出麵更待何時?
但中國方麵,不僅沒有反駁卡特的論斷,而且在12月5日發布此一消息時,將其中有關鄧小平同意售武的講話部分,全部舍去。但是,當時在場的外國記者卻都發出了報道:卡特宣讀了當時的日記,點明了鄧小平默許售武。如此,中國新華社在一天後12月6日又發了一則消息:“卡特日記中記錄的中美建交決策經過”“披露了建交過程中諸多鮮為人知的細節及曲折經曆”。但在這一相當長的文章中,並沒有登出什麽“細節及曲折經曆”。
將兩種報道對照(編者按:參考本期“卡特:中美建交時中國默許對台售武”文章),立即可以看出,新華社的報道是轉移視線的障眼法,旨在掩飾鄧小平的默許。卡特的講話是應中國外交協會的邀請,而且是在北京發表的。他當然知道這個問題的敏感性,不會在中國的首都、對中國主人如此不敬,栽誣鄧小平。相反的,他選擇這個時候這個地點這個場合用他當時的日記來宣布此一曆史公案,目的就是要表明他所說的可信性,也就是對此一曆史定案。就卡特的角度來考慮,一方麵他自己年歲日增,總要找一個時機來交代;另一方麵,他也不想讓中國因此難堪,所以他的態度相當低調,隻念日記,沒有發揮。
三、伍德科克早已說出中美談判的詳細內幕
其實,披露中美建交最後談判過程的,卡特並不是第一個。中美建交談判最後的美方談判人是美國駐北京聯絡處主任伍德科克。美國紐約時報前駐北京主任 PatrickTyler早在1999年所出版的“長城-六任總統和中國(AGreatWall-SixPresidentsAndChina)”一書上,就專門報道作者訪問伍德科克所寫出真正是“諸多鮮為人知的細節及曲折經曆”的中美建交談判內幕。這本書的部分內容,後來過了幾年,中國以各種方式披露,但是,真正關鍵的,有關鄧小平讓步的經過卻全部刪除了。以下為有關內容(按:根據中國所流傳的部分,並補充原書被刪除的部分):
【12月14日,柴澤民去白宮與布熱津斯基商量建交後內閣級官員訪華的程序問題。當柴起身準備離開時,布熱津斯基問他北京方麵的進展情況他是否知道。柴說,看來一切進展都極為順利,特別是在美國同意停止向台灣出售武器以後。布熱津斯基聽了這話後,一麵竭力掩蓋自己的驚奇,一麵迅速提出了異議。他說,根本不是那麽回事。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是:廢除共同防禦條約延遲一年完成,在此一年內,原已達成售武協議繼續執行。一年後,還要繼續向台灣出售有限量的武器。他的話讓柴澤民大吃一驚。柴說,雙方達成的協議完全不是那麽回事。
布熱津斯基趕緊給伍德科克發報,問他是否肯定中國人理解卡特繼續向台灣人出售武器的決心。伍給白宮回話說,任何人隻要仔細地讀一下記錄就會發現,在一年的期限結束後,美國繼續向台灣出售武器這一點在建交協議中是“含蓄的”。卡特明確地對布熱津斯基說,現在的辦法隻有一個。鄧必須理解,如果總統不能向國會保證美國繼續支持台灣的安全,那麽建交一事就辦不成。向台灣的武器出售將是有限的和防禦性的,但卡特必須讓國會知道他保留了這個權力。
伍德科克收到白宮來的這份電報時,心一下子沉了下去。電報指示他立即求見鄧小平,以確保中國領導人既理解又同意美國保留向台灣出售防禦性武器的權力。伍德科克不禁暗自叫苦。離宣布兩國重建外交關係的時間還有15個小時,建交公報都已敲定,現在要到中國人那裏去直言不諱地對他們說:你們早已明確表示決不接受的事,美國人還要幹。
12月15日下午 4點,伍德科克和羅伊按捺住沮喪的心情登上了人民大會堂的台階。鄧已在那裏等他們了。伍德科克把話擺明了,還明確表示他是奉命行事。鄧小平的臉色已經預示著一場風暴。他拍著坐椅的扶手。“我們不能同意!我們絕對永遠不會同意,我們絕對反對……”他說。這是不可能的!是不能允許的!伍德科克和羅伊坐在那裏一聲不吭地聽著鄧怒氣衝衝地說著,心裏都在想:按期宣布建交這件事算完了!
鄧說,如果美國繼續向台灣出售武器,蔣經國怎麽還會到談判桌上來?如果他不到談判桌上來,中國將不得不用武力收複台灣。那對美國有利嗎?美國大量地向台灣出售武器,使台灣的領導人永遠不願到談判桌上來,美國怎麽還能說它是讚成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呢?那隻能導致戰爭。鄧問伍德科克,你認為應該怎麽辦。
在這個節骨眼上,伍德科克的回答已越出了白宮指示的範圍。他對鄧說,重要的是先使兩國關係正常化,因為其他事情都將會改變。會一個過度時期,那時他們能解決爭議。由於華盛頓承認北京是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那麽在建交後的過渡期裏,不僅美中關係,而且中國和台灣的關係都會改變。
伍德科克一再重複這一點:關係正常化後的變化會多大,以及那時解決問題會多容易。
(按:以上是中國版本部分、所有版本大同小異,對原書作了修改,還多少不失原意。但以下是中國所有版本都刪除的部分,實際就是鄧小平讓步的過程。)
他們已經談話並喊叫了一個小時。當伍德科克講完話,鄧對他凝視了一下,聳聳肩,舉起手,隻吐了一個字:好。
中國領導人說他保留重提售武問題權,他接著加上一個要求,希望這個要求會限製他所被迫在晚上11點鍾同意的結果所帶來的損害:如果美國將來售武台灣,他希望能保證是秘密成交。
伍德科克說他會將鄧的要求立即傳會華府。之後鄧站起來,離開了房間。
。。。
當布熱津斯基12月15日早上到達辦公室時,伍德科克的電傳已經在他辦公桌上。他驚異伍德科克的技術,也希望這就夠了。無論如何,他立即采取了新的立場,將之拿到卡特那去。
早上8點4分,柴澤民坐在布熱津斯基之前,尚不知成交與否。總統將在12小時內上電視。布熱津斯基對中方代表解釋北京談判的經過,以及鄧小平要求今後美國售武秘密進行。
布熱津斯基將再度讓鄧小平失望。他說道:卡特政府不可能同意“秘密”售武台灣。這也不實際。台灣會公布,華府無法控製。
布熱津斯基向柴表示:但美國政府會小心處理。白宮不會主動宣布售武事項。如果“被人問到(售武)時“,美國政府會說在協防條約解除後以不危及該地區的和平前景為前提會繼續一段時間對台有選擇、防禦性質的售武”;如果還“被人問到(雙方了解)時”,美國政府是注意到了北京對售武的反對,但會補充說,無論如何,雙方已同意正常化的繼續前進。
布熱津斯基敦促柴保證盡快通知鄧,以免在正常化即將宣布時產生公開的爭議。布熱津斯基是在懇求中方接受目前的協議,雖然其中有不完全和爭執。
鄧讓他們緊張了一整天。每個人都知道,如果中方撤出協議,將會有無盡的反責。布熱津斯基將會下台,萬斯和霍爾布克肯定會做到此點。但直到電視廣播時刻還沒有回複,他們曉得鄧又吞下了他們的苦藥。
之後卡特出現在攝像機前,像尼克鬆一樣,震動了世界。】
四、鄧小平的一錯、再錯、三錯
伍德科克的敘述,同卡特此次的講話是互相印證的。將兩者聯合起來,鄧小平在售武問題上的最後讓步,是沒有絲毫疑問的。問題是,這個步讓得多大?
鄧小平在建交談判上,連續犯了三個大錯:一錯在默許美國對台售武;二錯是隱瞞真相;三錯則是竟然向美方要求幫忙隱瞞。三個錯誤一個比一個致命。
默許售武的喪權
首先,讓我們看在建交談判中默許售武是什麽意思?不知情的人,或替鄧小平辯護的人會說:隻要協防條約廢除了,美國和台灣沒有正式的、公開的條約,我們抵死不公開承認有這回事,就不是主權的出讓。也許鄧小平就是這樣想的,也是這麽做的。試問,談判就隻兩方,對方同你談成交的條件,你聽完了後,把耳朵捂起來說,就當我沒有聽見,現在我們成交,但是我保留以後的抗議權,這豈不是自己騙自己的掩耳盜鈴嘛!
售武就是美國賣軍火給台灣對付中國,當然還是美國協防台灣,幹涉中國內政。建交的談判內容就是要美國放棄插手台灣,放棄協防條約就是中國堅持的重要條件之一。那有一邊建交、一邊繼續售武的道理!默許售武實際就是將原來公開的協防條約變成地下。但地下的比地上更壞。地上的美蔣協防條約是對付中國的條約,中國當然是反對的;但默許地下協防,就是中美雙方彼此知情下,中國參與其中卻對外裝著不知道而已。自己的主權自己可以堅持時卻放棄堅持,隻在口頭上加上一句我保留抗議權,推翻了中國一向在台灣問題上不能放棄絲毫主權的堅定立場。任何一個旁觀者都會說,對台的主權是你自己讓出的,美國的幹預是你允許的!這次卡特講話後,美國之音不就在對中國的廣播中向中國聽眾提出這樣的問題:現在中國應該不要再譴責美國對台售武了。
從解決台灣問題到逃避台灣問題
既然你已經默許了,當然有決定默許的理由。這個理由是什麽呢?有沒有說服力?而且你是代表整個國家談判,總要對黨、對國人交代吧。又沒有打敗仗,又沒有國家生死攸關的危機,有什麽理由能夠同出讓主權相交換的呢?鄧小平一錯再錯,便想隱瞞。買賣武器這麽大的事情怎麽隱瞞?為了維持自己的麵子,想出一個幼稚的騙人伎倆,也反映出鄧小平這個人的虛假和不負責任。在外交談判上如此兒戲,居然是全中國的最高領導人,實在有辱國格。別人還會看得起你嗎?想要隱瞞騙人就表示你根本不會去解決問題,而隻是能混則混、掩蓋問題。這就使得從建交的第一天開始,中國就不是在解決台灣問題,而是在台灣問題上蒙混。蒙混其實就是二十八年來中國對待台灣問題的總方針。從鄧開始,永遠不麵對自己闖下的大禍,反過來,卻永遠是被動,永遠是說冠冕堂皇的假話,被美國耍弄、被台灣將軍。
談判後的骨牌效應:與台灣關係法
更致命的是,鄧小平居然會求美國替他保密。變成了美國人來幫鄧小平維持麵子。美國人也一眼看穿了鄧的虛弱可欺。你鄧小平既然要掩飾自己的第一個喪權行為,就必然也會掩飾以後第二、第三個喪權行為。以喪權來掩飾喪權。美國人吃定了鄧。毫不停留,再接再厲,插手台灣的動作就更大了,這就是國會通過的“台灣關係法(TaiwanRelationAct)”。
以下是中國外交部自己關於台灣關係法的敘述:
“《與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總統卡特於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簽署生效的一項立法。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美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同時美國政府宣布與台灣斷交、終止美台“共同防禦條約”、從台灣撤出美國軍隊。一月二十六日卡特總統提出《與台灣關係法》議案,美國國會眾、參兩院分別於三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予以通過。《與台灣關係法》聲稱:“美國作出同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決定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種期望為基礎的;凡是企圖以和平以外的方式來解決台灣題的努力,都將會威脅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引起美國的嚴重關注。”並提出要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使之“保持抵禦會危及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製度的任何訴諸武力的行為或其他強製形式的能力”。這個法案繼續將台灣當作“國家”對待,違反了中美兩國建交時雙方同意的原則以及美方的承諾,是對中國內政的公然幹涉。”
當時所有注目中美建交的人,都對台灣關係法的出籠感到吃驚。那裏剛一建交,就通過一個保護台灣的國內法,這怎麽對中國交代?那裏會有這樣的事,總統同意了建交,而國會卻搞另一套。而且如果僅是國會唱反調,卡特可以否決。否則中國怎麽能容忍呢?奇怪的是,卡特簽字立法了,中國除了表示“嚴重抗議”外,並沒有任何行動,更無論撤回建交了。“台灣關係法”的通過,比售武還嚴重太多,等於說回到了上海公報之前,將台灣作為國內法律下的被保護者,是公然幹涉中國內政了。但是對照已經揭露的中美建交內幕,當然,美國這樣做一點也不奇怪,因為美方已經看準了鄧小平又會吃這顆苦藥的。這個藥確實厲害無比,中美建交本來是美國以徹底放棄幹預台灣為前提的,現在卻成為中國束手聽任美國幹預台灣了。
之後,鄧小平同美國又搞出一個“聯合公報”,即1982年的所謂“八一七售武公報”,就又是一次企圖掩飾(見附文的分析);而同時的對台灣當局呼籲“國共和談”,當然沒有任何結果。
五、中美建交是台灣局勢變化的分水嶺
現在,我們再來回顧台灣局勢的變化,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中美建交是台灣問題的分水嶺:在此之前,中國節節逼近,收回台灣形勢大好,指日可期;在此之後,台灣問題,一瀉千裏,難以收拾。
今天,人們隻看到台灣問題的難解,多半不會想到,原來的情況剛好相反,如果不是鄧的讓步,台灣問題早已解決。在這裏,讓我們了解一下中國當時對台灣問題的部署和解決之道。
六、毛澤東、周恩來時期台灣問題的大好形勢
凡是經曆過20世紀70年代的中外人士,大概都不會忘記,當時中國在外交上的攻勢,真可謂排山倒海、勢不可擋。從70年的乒乓外交開始,直到76年毛澤東去世為止,中國在美蘇爭霸之下,進軍國際外交戰場,過關斬將,確乎是“從勝利走向勝利“。中國的外交出擊,其中一個重大戰略目標,就是解決台灣問題。
中國當時曾向關心台灣的人士說明了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和部署,分國際、國內和島內三個方麵。
國內的準備
首先,立足於自己,國內的準備是最基本的。在台灣問題的解決上,還是一個實力的對比。國內有實力,在國際上有利於逼美國退出;在對台灣談判上也容易使國民黨就範。兩岸人民的交通正在打開,國力上、軍事上積極部署, “一定要解.放.台灣”的口號,已經在全國宣傳。這些都是準備。
國際上美國從台灣的撤出
在國際上,關鍵是美國的徹底放手。隻要美國徹底放手了,國際這個環節就攻下了。美國當時陷在越戰中不能自拔;又麵臨蘇聯霸權的擴張,沒有力量再與中國為敵。為重建美中關係,它必須放棄原來的反華政策,撒手台灣。但對中國來說,美國的撒手必須徹底,任何的不徹底,就留下了漏洞,美國就會又插手。中美關係正常化的談判,就是要達到一次徹底解決。不能分兩次成交。
台灣島內兩個寄希望: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寄希望於國民黨當局
一旦國際幹預清除,台灣已經變成中國內部問題時,中國對台灣回歸的條件是可以很大鬆動的。為了減少流血,必須同當權的國民黨談,這就是“寄希望於台灣當局 “;但毛澤東的政治路線從來是走群眾路線的,台灣的未來,最根本的是依靠台灣人民,這就是”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人民對祖國向心,台灣問題的解決才會順利。
對台的總方針是:立足於武力,爭取和平解決。中國當時同香港、台灣和海外來的華人都一再提起兩個模式:一個是打下來的天津方式;一個是和平解決的北平方式。在談到北平解放時,還特別提到,當時傅作義的決定,他身邊的人,包括他女兒,都是左傾親共的,起了一定的作用。希望愛國華人爭取北平方式。
中美談判是突破焦點
國際、國內和島內的發展是互動的,一方的進展會促使其他方麵的進展。當時最可能是國際的突破,即美國放手台灣。隻要美國的手去掉了。就是中國和台灣談判的時候了。沒有美國保護的台灣,本身可以選擇的道路不多,此時就是相當於全國解放的最後一役。此時,中國的實力和在國際上的地位,台灣解決的大局一定,就是談條件了。中國在國際上對台灣一直沒有鬆口,稱為中國的一省。主要是驅除任何國際搞一.中一...台、一個中國、兩個政府等分離花招。
自1972年2月的中美上海公報發布開始,到1978年為止,雙方的談判到最後隻差一點,形成膠著。
中國的條件是:美國必須徹底撒手台灣,承認中國所一貫聲明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早已歸還祖國;解放台灣是中國內政,別國無權幹涉;全部美國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必須從台灣撤走。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旨在製造一中.一.台、一個中國、兩.個政府、兩,個,中國、台灣,獨.立和鼓吹 台灣..地位.未.定的活動。”
體現以上條件的美國具體做法是:同國民黨斷交、從台灣全部撤軍、廢除對台協防條約。這就是當時所謂的“斷交、廢約、撤軍”建交三條件。這三個條件都有了,中美關係就可正常化。
美國方麵的態度是,如果完全照中方的條件,美國總統會被指責為出賣台灣,因此需要有不出賣台灣的表示方式。也就是說,隻要找到一個讓美國可以交代的方式,兩國就可正常化了。
根據美國方麵已經解密的有關雙方談判的備忘錄和談判記載上,特別是尼克鬆和基辛格的有關文件上,都是這種講法。他們對中國的說辭是,美國要向美國內部交代不是放棄台灣,所以要中國作出某種保證。但中方認為對台灣解決是中國內部的事情,美國不能過問。雙方在這一點上僵持不下。
談判中間美國方麵用了各種方式去試探中國是否有妥協餘地,美方要求中國發表不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聲明就是一種試探。但毛澤東、周恩來是何許人物,怎麽會輕易上當?一出口就不能收回,放棄武力,台灣當局有恃無恐,怎會妥協?何況美國怎麽有資格要中國保證台灣的前途,這不僅是幹涉內政,而且是幹涉未來內政。當然,美國的“交代”是藉口,詐騙中國是目的。
美國的另一個手法是以蘇聯威脅中國,好像中國為對付蘇聯必須依靠美國不可!毛澤東看出了美國的意圖,曉得美國是玩的以中國壓蘇聯、以蘇聯壓中國的兩麵手法,兩麵談判兩麵占便宜。所以中國一再指出:蘇聯是聲東擊西,在蒙古的布軍是假象,西進歐洲是目的。
為了讓美國了解中國是看穿了美方的伎倆,不要再無謂的打“蘇聯牌”和在台灣問題上留尾巴,到了1974年以後,中國的態度變得更加強硬,表示懷疑美國談判的動機。鄧小平的再起,就是來擔任這個惡人角色來對付基辛格的糾纏戰術的。所以,美國人都曉得基辛格將鄧小平稱為:“討嫌的小個子(ThatLittleNastyMan)”,這個形容就是產生在74-75年的談判期間。
局麵的打開,隻能是美國取消耍鬼,老老實實接受中國的條件,否則,就繼續拖,雙方不建交。這點,中國也考慮到了,有可能美國不鬆手,那就讓美國繼續背台灣的包袱。中國可以等。
中國不急美國急。中國所以不急是很有道理的。台灣已經被美國占住了這麽久,現在是美國有求於中國,談不妥再多拖有什麽關係?但要解決就要幹淨,不留尾巴。機會隻此一次,建交以後再要美國讓步就難了。美國在國際上的運作、特別是同蘇聯的爭霸,同中國的關係差別極大,還有中國門戶打開下分經濟前景建交與否差別而美國因為台灣也這樣耗下去,就太不會打算盤了。何況,美國沒有長遠的政治,全是短期的考慮,同中國建交不僅是曆史成就,隻在現實選舉上就有極大利益。
美國方麵也研究過中國的談判方式,知道中國一旦說出底線後,就不再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如果不是水門事件的下台,尼克鬆是肯定會在任內同意建交的。後來,尼克鬆下台、福特上台後,基辛格還是希望能成交的。等到換了民主黨卡特上台,總統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是強烈反蘇派,所以他也是積極推動建交的。正是由於急的是美國,所以隻要中國不退,它必須要讓。形勢對中國大大有利。
正是由於中國立場的堅定,美國在各種試探無用下,是必然讓步的。所以,建交之事,呼之欲出,當時雙方都在為建交作準備,隨時都可能實現。從1975年開始,中國在對香港、台灣和海外的華人談到台灣問題時,重點就是兩個方式(北平方式和天津方式)和兩個寄希望(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其實就是預期談判的突破,準備進行下一步的逼迫台灣當局走到談判桌來,解決台灣問題就提到日程表上了。
七、鄧小平上台後的大倒退
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就是這個當初同美國談判強硬的鄧小平,在當權後推翻了中國原來的整個部署。鄧的方針,就是反毛澤東路線政策而行之。他的算盤很簡單,就是全麵倒向美國。把美國的一套引進來取代毛澤東的一套。鄧小平本是賭徒,親美就是他的賭注。他一上台,形勢就反過來了,建交談判本來是中國不急美國急,現在變成中國急不及待了,鄧小平為了建交不惜任何代價。正是在這個轉變下,形成了建交背後的暗盤交易。
一著之差,全盤皆輸。從此之後,台灣問題在國際、國內、台灣島內三方麵大倒退。
在國內,鄧小平在台灣問題上的所有說法和做法,全是騙中國人的,中國基本把台灣問題擱置。除了作生意外一概不問。
在台灣,蔣經國有美國保護下,怎會談出結果!經過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三代下來,就把台灣越來越推向台獨了。台灣已成為叫將中國的棋子。
在國際上,美國的介入台灣是步步深入。在二十八年後的今天,台灣不但沒有被美國拋棄,而且去中國化越來越厲害,台獨勢力越來越囂張,美國不但沒有“放棄”台灣,而且在國內居然立台灣關係法保護台灣,對台灣售武也越來越先進,並又一次將台灣加入所謂的“區域導彈防衛係統(TMD)”的軍事聯防,取代當年的“協防條約”。在台灣問題上,今天中國主權倒退已超過了承認“台灣關係法”我們不是看到,今天在陳水扁搞“入聯公投”將中國“反分裂法”的軍時,中國官方的希望,全部寄托在美國能夠製住陳水扁嘛!這豈不是中國在懇求美國幹預台灣了!
且看今天台灣問題的嚴重程度,台灣前後形勢的變化之大,是令人難以想象的。誰為為之?孰令致之。禍.首就是鄧小平。鄧對中國人民包括台灣人民作了大出賣。
八、當局該停止自欺欺人了
卡特的講話,澄清了中美建交的曆史公案,把鄧小平的私下出賣和盤抖出來了。這至少有一個好處,中國不能再裝蒜了,必須要麵對28年的惡果改弦更張有所作為了。可是,今天的當政者,大概麻木不仁了。居然還在向自己的國人隱瞞。我們隻能寄以忠告:在國家民族利益上,曆史是會作出裁判的。隻要還有一點民族心,這個蒜不能再裝下去了。亡羊補牢、猶為未完。隻有麵對,才能解決。中華民族是一個偉大的民族,隻要民族心激發了,鄧禍是可以製止的,台灣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中國人民也一定要同鄧小平算禍國殃民的總帳。
2007年12月
附文:
中國政府所說的“三個公報原則”到底什麽回事
就中國方麵而言,關於美國售武台灣一事,從來都是諱莫如深、語焉不詳。我們聽到的官方聲明總是所謂美國應該不要從“三個公報的原則”倒退。似乎這三個公報就證明了中國有理、美國耍賴。其實,美國當局和所有明眼的旁觀者都心照不宣:這引用三個公報的聲明方式,不過是中國的下台說辭,並不是說給美國聽的,而是唬弄自己國家的老百姓的。現在,我們知道鄧小平在建交中的暗盤交易後,再分析一下這三個公報,就可以看出三者並提是根本不通的,其實是國際上的一個笑柄。
三個公報是指1972年2月28日上海“中美聯合公報”、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公報”和1982年8月17日有關售武的“中美聯合公報”。這是三個性質不同的公報,效用也不一樣。
第一個,上海公報是中美關係正常化的起步意向書,由於雙方在其他許多方麵的看法並不一致,這也是國際上發表“聯合公報”采用各說各話的方式表明態度。
“中國方麵重申自己的立場:台灣問題是阻礙中美兩國關係正常化的關鍵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早已歸還祖國;解放台灣是中國內政,別國無權幹涉;全部美國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必須從台灣撤走。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旨在製造一中一台、一個中國、兩個政府 、兩個中國、台灣獨立和鼓吹 台灣地位未定的活動。”
“美國方麵聲明: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它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考慮到這一前景,它確認從台灣撤出全部美國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的最終目標。在此期間,它將隨著這個地區緊張局勢的緩和逐步減少它在台灣的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
上海公報的曆史意義是美國孤立中國的政策於此宣告破產,美國承認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雙方就這個立場起步走向正常化。
但意向書並不是條約,隻是“誠意(GoodWill)”,所有中美關係正常化的障礙都掃除後,才是最後建交的條約。
第二個公報,即1978年12月15日擬定,1979年1月1日對外發布的“中美建交公報”,則不是意向書而是一個正式的建交公告,表示所有有關條件已經取得同意。當然,建交公告,以及相關的了解,就取代了原來的上海公報的意向書,是正式的承諾了,雙方的承諾應該直接列在公報上或以備忘錄、外交照會等方式形成書麵文件。當然,建交公報一出,就取代了上海公報。但是,在建交公告中,美國並沒有作出任何明確的表態,隻有“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卻出現了“重申上海公報中雙方一致同意的各項原則”的字樣。這是明顯的有意曖昧。因為上海公報的所以雙方各表立場,就是因為當時就台灣問題上還很有差距。奇怪得很,怎麽在建交公報上又“重申上海公報中雙方一致同意的各項原則”,這一致同意的是什麽原則呢?既然在上海公報上已經可以將一致通過的原則寫出,為什麽這個最正式的建交公報不把原則明白寫出來,卻要繞個彎子呢?這就好像是雙方談生意,在簽正式合同時,不列出同意的條件,卻列出一條:“本合同重伸意向書所一致同意的原則”。意向書隻是意向,並不具體,誰能說清意向書中什麽是一致同意的原則?這在商場上大概不可能會發生,否則合同不成其為合同,留下是不盡的抵賴、扯皮那還做什麽生意!具體事項在合同上寫不清楚的,也一定是定義分明的合同附件,誠意不是條約,這是最起碼的常識。
上海公報中明文列出雙方共同的是:“雙方同意,各國不論社會製度如何,都應根據尊重各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侵犯別國、不幹涉別國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來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國際爭端應在此基礎上予以解決,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準備在他們的相互關係中實行這些原則。“這個原則,可以再寫一遍,為什麽不重述,卻還要將在因建交完成而過時的“上海公報”文件重提?當然是有意的曖昧。為什麽雙方都會同意曖昧呢?當然不是疏忽,而是可以各說各話。
先看美國方麵,這個“原則”可以暗示為中美有聯盟對付蘇聯,可以對正在進行的美蘇 “緩和(Detent)”談判提高美方要價。但對中國而言,這個理由就不成立,而且列於上海公報上的字句是中國的提法,為什麽不再寫一遍呢?曖昧的目的是可以把建交公報和上海公報連在一起,可以任意解釋,推卸責任。給人的印象是在建交公報中所沒寫的,都在上海公報上同意了。不知情者,如果不仔細對照上海公報,很容易誤認所謂的上海公報共同原則,可能就是過去中國在國際上一向堅持的原則:“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任何外國勢力不能幹涉中國內政”。無論如何,不以 “建交公報”取代上海公報,而搞一個暗語,就很不正常了。以後,中國在同美國交涉台灣問題時,一定會將上海公報也扯進來,這正是中國當初有意曖昧的道理。
再看第三個所謂的售武公報。這個公報簽定的1982年已經是民主黨卡特政府下台、共和黨裏根政府上台。裏根一向支持台灣的共和黨內的反共強硬派,如果卡特政府沒有作出讓步,裏根政府是不可能讓步的。但為什麽又有出一個公報的必要呢?當時的背景是美國對台的售武正繼續升級,這使原先鄧小平向黨內的交代站不住腳,中國方麵需要澄清。另一方麵,則是中美正在建立所謂的“戰略夥伴”,美國在中國境內裝置了對付蘇聯衛星偵察接收站,美國要拉攏中國。這個公報從發表到內容都沒有任何實質意義,隻是美國給鄧小平的一個下台階梯。
但這個公報的公布,揭開了兩個底細。
第一,原來中美建交公報中的所說的“上海公報一致原則”並不是什麽有關台灣問題的原則,而隻是中國一向聲明的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幹涉內政。試問這簡單的一句話,卻要寫成“上海公報的一致原則”讓人不知所雲,顯然是一個障眼法,對美國無關痛癢,對鄧小平卻可以向國內隨意解釋。
這三個公報連在一起,不僅不倫不類,而且節節倒退。反觀中國卻在政府聲明明中像念經一樣地每次“三個公報”,可笑複可恥。
現在,卡特的話已說明,中國以“三個公報原則”自欺欺人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