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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長貴:一件應該澄清的事實

(2008-06-13 20:40:08) 下一個
閻長貴:一件應該澄清的事實

1983年5月14日,胡喬木在《會見美國記者白修德的談話》中談到江青的“殘忍”時說:“我可以告訴你這樣一件事。江青陪菲律賓總統馬科斯的夫人去天津附近的小靳莊參觀(她認為小靳莊是她的一個代表作),他們的汽車在路上撞死了一個人,馬科斯夫人要求趕快停車,但江青拒絕停車。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出江青的人格,即使作為一個普通的人,她也是多麽殘忍!”(《胡喬木談中共黨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頁)經過“文化大革命”的人都知道,江青確實非常殘忍。在“文化大革命”中,她摧殘和迫害了數不清的人,很多人被她摧殘和迫害致殘、致死,但胡喬木把這件事情作為江青殘忍的例子和證明卻不符合實際。

  1974年8月,菲律賓總統馬科斯的夫人來中國訪問時,江青確實陪她去了天津市的小靳莊。關於“撞死人”的事情,我最近向江青當時的汽車司機李子元和護士趙柳恩作了調查和詢問,他們說實際情況根本不是這樣。

  李子元說,江青陪馬科斯夫人去小靳莊,有一個很大的車隊,北京去了很多車,天津也有很多車。關於“撞死人”的事情,我開的江青的車及其前導車和後衛車絕對沒有這件事。至於是否是其他車,如地方的車,撞沒撞人,我沒有什麽印象了。

  趙柳恩說,江青陪馬科斯夫人去小靳莊,我去了,在車上就坐在江青旁邊,肯定不是江青的車及其前麵和後麵的車撞死了人,如有這事我印象一定會很深刻。模模糊糊記得(到小靳莊後聽人說)前麵有車撞了人,江青等人的車也沒怎麽停就過去了。她又說,這件事情中央警衛局二處去的人一定清楚,因為他們是專門做警衛和保衛工作的。熱心和負責的趙柳恩接著又幫我詢問了中央警衛局二處的有關同誌,繼而告我:中央警衛局二處的同誌說,是走在前麵的天津的車撞死了一個人,善後工作也是天津的同誌做的。

  情況就是這樣。至於說為這件事,“馬科斯夫人要求趕快停車,但江青拒絕停車”,李子元和趙柳恩都說,這是沒有的事,也是不可能有的事——江青和馬科斯夫人乘坐的不是同一輛車。恐怕江青——更別說馬科斯夫人了——都不知道有這件事。

  李子元和趙柳恩都說,“文革”中的江青雖然殘忍,但對她也要實事求是。我也覺得應該如此。不知道胡喬木根據什麽材料告訴外國記者“這樣一件事”。既然事實不是這樣,盡管出自胡喬木之口,也不要再繼續以訛傳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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