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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後究責: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2008-05-23 20:59:34) 下一個
震後究責: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蘋果日報李怡/四川地震最受稱讚的是災情的透明度。除了開放境外媒體採訪之外,對內地媒體,也突破了過去凡有大事件都必須統一按照新華社通稿報道的禁忌,儘管中宣部在震災後立即下達指令,要各地媒體須循溫馨、感人、正麵的方向報道災情,不得擅自作負麵報道。但內地媒體多把中宣部禁令拋諸腦後。

地震後兩天,上海《新民晚報》就刊登了李泓冰的文章,指出這次大地震有一個觸目驚心的特點,就是傷害最慘重的,是學校和孩子。這篇文章且獲「新華網」轉載。5月22日《中國青年報》發表評論文章質問:「最應該安全的學校為甚麽不堪一擊?……某些『豆腐渣』工程,有關責任人缺的或許並不是對質量標準的生疏,而缺的恰恰是人的良心。」

倒塌這麽多學校,在內地媒體報道和質疑下,周三出現家長集體抗議行動,並打出「天災不可違,人為最可恨」口號聲討。但在香港,卻出現容不得有人提出這一問題的「群情」。許多人認為,現在救災要緊,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

地震後兩天,《南方都市報》在「天祐吾民」的言論專輯中,刊出上海大學曆史係授朱學勤的話:「這就是天譴嗎?死難者並非作孽者。這不是天譴,為甚麽又在佛誕日將大地震裂?……赤縣喧囂該清醒了。聖火該停一停,國旗也該降一降,就為黎民百姓降一次吧……」

《新世紀》網頁十四日刊登「伍老」的文章,文中說:「古代中國皇帝,麵臨災異、災害,往往要下罪己詔,僅唐太宗一人一生就有28份罪己詔。他們自謙、自譴、自省,對蒼天尚有敬畏之心,因為敬畏,往往在災害來臨之際,修改政策政略,期對民間有所幫助……」

筆者不知道中共終於願意下半旗、暫停聖火,是不是跟朱學勤或伍老的痛陳有關。我們都希望中國民主,有權力製衡,有輿論監督,但在缺乏這種製衡機製的專權政治下,朱學勤與伍老的話不能不說有其現實意義。

北京資深新聞工作者淩滄洲表示,這次地震,中國各地報紙突破了中宣部的禁令,「但中國現存的新聞體製恐怕還有很長時間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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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從良知出發,據實報道,秉心直說,不惜冒政治風險,總算是這次震災中內地記者和部份學者所表現出來的勇氣。我們希望這種精神可以持續。

距今五十四年前,胡適寫過一篇讀書筆記,題為《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這是宋朝範仲淹在一篇文章中的兩句話。胡適認為這兩句話,同美國開國時Patrick Henry在1775年的名言「不自由,毋寧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有異曲同工之意。

範仲淹的「寧鳴而死,不默而生」,出自比Henry的話早740年的《靈烏賦》。他是因同時代人梅聖俞寫給他的《靈烏賦》而作的同一題目的回應。梅聖俞的《靈烏賦》勸範仲淹應學鳳凰報喜之鳴,而不要像烏鴉那樣報凶訊而「招唾罵於裏閭」。範仲淹回答的《靈烏賦》則表示,烏鴉縱使因報凶而使自己折翼、被烹,但也不願隱瞞凶訊而給人帶來災禍,牠要在災禍未成形時就表示憂慮,烈火未熾時就表示恐懼(「憂於未形,恐於未熾」),牠要「寧鳴而死,不默而生」。胡適認為,這兩句話當時是「專指諫諍的自由,我們現在叫作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與諫諍自由,當然是不同的層次。但在專權政治下,未有言論自由,知識分子不畏死的諫諍勇氣,也是時代限製下值得尊敬推崇的表現。現代的自由主義者,若不是別有衷情,也應理解這種情操。

自範仲淹提出這兩句話,千多年來,尤其是過去五十多年,已有許多知識人「寧鳴而死」了。筆者論政以來,也奉此為圭臬,儘管香港有言論自由,不會因言入罪。但範仲淹其後在《嶽陽樓記》中提出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為得到物質酬報而高興,不為自己的遭遇而悲哀),還是可以操持的。因此,筆者尊重所有批罵筆者的意見,儘管有些意見恐是「以物喜」而發,不生氣,也「不以己悲」,即使咒筆者死吧,也不過是對「寧鳴而死」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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