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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警察誤殺黑人被判刑的事引起了華人社團的劇烈反應, 多數人覺得應該表態支持那個殺人的華人警察, 呼籲為他無罪開釋。接下來又要遊行, 喊著: 不發聲音就是啞裔!
可是按照我正常的邏輯判斷, 怎麽也不覺得這麽鬧騰是對的。
第一, 警察無罪嗎? 如果警察隨便就把手指扣槍機上, 隨便走火(必須施加相當的力氣)都是無罪, 這世界會是什麽樣子的? 如果被殺的是華人, 而警察是黑人或白人, 華人的訴求會不會相反? 無疑。
第二, 不發聲音就是啞巴? 過去華人集會呼籲華人搶回一個女孩的撫養權的事, 結果證明那不是一對稱職的華人父母, 而對方美國家長才是真的愛著孩子。華人完全除於私利或麵子去爭取到的, 隻能給自己貼上自私不講道理的標簽。
第三, 華人為什麽不可以有客觀和普世價值判斷? 中國本土不允許這樣的判斷, 難道到了海外還必須被他們釋放出來的文革餘孽和遺風脅迫統戰? 華人要團結, 難道團結於歪理和怨婦情節?
第四, 難道黑人打砸搶的行為是華裔的榜樣嗎? 中國方麵不應該把在美華裔放在如此不堪的道德立場上去擺布利用。在美國搞這套當初反對國民黨的運動, 難道要推翻現政府? 任何專業的正經的組織都不被政府支持, 中國文化沒有被正當地宣傳, 而梁彼得卻被當作了"中國人"的正麵形象來支持, 不就是為了回應西方勢力在香港的破壞活動?
“中國人”的邏輯, 無非要改變規則, 就是警察誤殺合理化, 好比考試作弊被抓, 找出以前有作弊沒有抓的案例就可以去爭取作弊合理化。根本是說明的是中國人沒有是非基本判斷, 隻計較自己利益得失, 根本不在乎被殺的黑人已經無辜受害這個悲劇, 斤斤計較十幾年的牢獄, 還翻轉過來像英雄一般。。。可恥!
終於, 支持北韓人的遊行實現了。為什麽我說北韓人, 因為從不負責任和撒謊來說, 所謂的華人警官更像一個北韓胖子。我不支持他, 他本來就應該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中國人特別喜歡對行為不負責任的北韓人, 扶植了大胖二胖和三胖, 現在又在美國支持四胖五胖和六胖。
一點不奇怪, 這無非是一次大演習。等到美國對三胖動手的時候, 中國人又要同樣發出聲音來, 因為三胖也是"無辜"的。在價值觀和起碼的道德層麵, 這根本是批盲人!
華裔不是啞裔, 而是盲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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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扯得上文革,北韓,作弊,更可笑的是"不就是為了回應西方勢力在香港的破壞活動"? 典型的自虐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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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梁和金三有什麽聯係? 梁是金三雇的不成?
如果梁的槍自動走火,我支持他無罪。
如果他膽戰心驚,亂按板扣,他有罪。試想街上的警察都這樣一受驚嚇(不是攻擊)就無目標的開槍,我們還敢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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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想法本身就是相信司法是不公正的。上訴是因為梁被判重了,如同把一小偷的雙手剁去。梁一菜鳥警官槍走火至死人隻能算民事糾紛,但不幸成刑事犯罪。
我們不能把支持梁彼得想成白人警察殺黑人無罪,華人警察誤殺了黑人就有罪?應該是梁被判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