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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人來說,諾貝爾獎似乎特別重要。
如果在美國,一個諾貝爾獎的獲得者可能和你擦身而過,沒有任何與眾不同。在西雅圖的時候,雅惠說,她們華大就有好幾個諾貝爾獎的獲得者,隻有一種特殊的待遇,就是學校給他們專屬的車位。
我相信在科學的領域,諾貝爾獎的含金量頗高,可能的確是某一個時代走在最前沿的人,當然,過了那個時代,用諾獎繼續招搖過市的,隻能發生在中國。甚至都還不能說這樣那樣的科學成就對人類的社會有幫助呢,還是更多損壞的可能。
至於和平獎什麽的,根本就是狗皮膏藥,有時候給政要,有時候給某個群體,有時候給反對派,都是政治需要,沒有靠得住的,所以奧巴馬拿到它的時候就被人嬉笑怒罵了一番,連自己都不好意思起來。
要說文學獎,也是沒有什麽標準的東西,我絕對不認為好的作家有必要拿這個獎,尤其是需要經過翻譯的語言,誰知道評委們讀的是翻譯家的東西,還是隻是作者寫的故事情節,完全就是搗漿糊,還不如搞一個繪畫獎,至少可以鑒定出來評審的對象是原作了。
如果人們不在乎什麽諾貝爾獎,隨它頒給任何人去,沒有人當真的,就好象文學城的博客上麵硬是要搞一個博客書架,網管就是瞎選一些放在那裏,盡管莫名其妙蓋在我的頁麵上麵,不去看它就算了,可是要是真把它當作什麽有標準的東西,就讓人倒胃口,有被玷汙的感覺。同樣,諾獎並沒有要求人家認同它什麽,和巴黎的時髦香水一樣,一種非民選的部分人士的評判而已,實在不需要讓人們非接受不可的。甚至有的人以為它代表一種西方的普世價值和公義,我實在是不能苟同的。
因為道德的事,隻有神知道真相和對錯,沒有任何機構或“榮譽”有權力給人答案的。
總之,得獎的人最終千千萬,明白道理的還是沒有幾個。
是的,內鬥的結果往往要借助外部勢力。
哈哈,精彩:)
這倒也是噢:)
沒有說設立獎項沒有意義,隻是說得獎本身的意義沒有那樣大和普遍性。當然要允許評判和鼓勵,但是不能把問題看死了。至於藝術,我想教教你文學和藝術的關係,還有為什麽什麽都可以被稱作藝術,連燒飯都是,卻沒有什麽“最”全麵和基礎的,但是那樣太離題,不絮叨了:)
文學是一切藝術種類中最全麵的一種。包括繪畫戲劇影視等等一切都能以此為基礎。這種精神層次的滿足也是人類必須的。
當然是公認,才被重視,但是問題是重視得過了,成了鐵律,就錯了,這是文章的要義。
台灣也一樣,自然科學的有了成就,好像連社會科學方麵也成了專家:)
是啊,應該說去領獎就是照顧北歐小國的麵子了:)
言論自由,給人扣帽子的自己就是土共餘孽:)
的確是:)
漢至兄的這段話讓我想起了諾貝爾獎得主李遠哲,他得獎發達後變回台灣堅決支持陳水扁去了,他對台灣政治的一知半解,恐怕隻能給台灣政治肯定帶來損害。
謝謝分享!
是沒什麽好在乎的,獎勵麵那麽小。不過衝著那一百多萬,普通的人要是拿到了,還是會高興一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