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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隻哈士奇從家裏走丟了,咬死了一隻雞,被人看到,疑似狼,報告給警方,警方隨即出動大批幹警,在對峙了一個小時後將這隻“疑似狼”擊斃,狗主人趕到,聲稱是自己家的狗,警方隻好尋找“專家”來作鑒定。是狼是狗,要取決於“專家”的真偽了。
哈士奇其實是很馴服的狗種,長得有點凶的樣子,好像眼睛不知道在看什麽,又是張花臉,張飛模樣,所以把鄉下人嚇壞了。我曾經養過一隻,後來轉手了,主要是這種狗不是最好的伴侶犬,對主人不很忠心,有時候會跟陌生人搖尾巴,也不是警戒犬,並沒有外表酷似的勇敢。
我那個時候住在公寓裏,當然條件不是很好,把她放在陽台上養,每天晚上要瞎叫喚,不得不一會兒放進房間,一會兒又請出去,甚至她會不認人,朝我又撲又咬,但是當然沒有學過格鬥,不是我的對手。最麻煩的是洗澡,她竟然怕水,要一手揪住她的脖子,一手給她淋水,搞得衛生間發大水一般。
最氣人的是遛狗,她總不願意走,可是看到陌生人牽著狗,就很興奮地湊過去,讓我覺得很沒有麵子。當然,她高興的時候又蹦又跳,也不是沒有樂趣可言,隻是覺得我跟她沒有一種必然的聯係,所以最終出讓給幾個少年了,他們對她讚不絕口,主要是看上去威風凜凜的樣子,很象狼,讓少年們覺得神氣。
在我看來,狗和狼是沒有絕對的界限的,有種狗,就叫狼狗,不是指我們最熟悉的德國牧羊犬,而是指那種被混血和馴服的狼。在亞利桑那那邊,這些狼狗並沒有很大的體型,有更多的野性,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保護和收養它們。艾瑞卡的爸爸就會訓練狼狗,我不知道中國的“專家”相信不相信,至少已經被擊斃的狼是沒有機會做狗了。
我記得小布什在做總統的時候,在美國有那樣多的針對他的惡語,有漫畫,有改編的錄像,有各式各樣搞笑的照片,諷刺挖苦他,同事裏說到他,就一個字:Stupid! 可是現在他下台很久了,人們反倒寬容起來,不再樂於嘲諷爆料他了。
一條“疑似狼”,在美國一定不會引起這樣大動幹戈的,一個女子都可以搞定它。在中國,人們要等狗被擊斃以後才敢用“專家”來審查是狼是狗,一般來說,都寧可鑒定為狼,至少也是“疑似狼”- 因為他/她咬死了一隻雞?不過我倒是不知道狗會咬不死一隻雞 - 就好像中國的官員還有不貪的?
中國人膽小,卻傾向暴力。
還因為這些人本性裏負麵的成分比較多,養寵物並不一定能改變這些人的本性,:)
因為看不到真人,所以膽子特別大:)
最後那句很經典,網絡裏麵也有暴力,就這種素質,沒有法子:((
一個道德健全的社會,應該提倡對弱勢群體的愛心(人和動物)。先幫人還是先幫動物,還真沒有對錯之分。不知大江川網友有否見過無家可歸者拿著要來的錢買酒和毒品(我沒有歧視或看不起的意思)。有些人和事不是我們這一介草民能改變的。每一個人隻能力所能及,想幫誰就幫誰,無先後對錯可言。隻要是利他(它)的行為就應該鼓勵。
隻是當很多網友動輒破口大罵善待動物者“虛偽,吃飽了撐的,不救人先救動物是瘋子,隻有吃素才有資格高調”等等,覺的很可悲,令我想起魯迅筆下那個冷漠的社會。
報歉占用了博主這麽多空間,有空以後自己再就這個話題單獨寫文章吧。
接受批評。
客觀而言,人類是雜食動物,當初也是純粹的食肉動物,人類在其生存史上為了生存,甚至經常人相食。雖然驚悚,卻也是事實。
如今,總體而言人類暫離饑荒,大疫,全球大戰,超級天災。。。生存不成大問題,但是,貧富差距急劇加大,很多人群體衣食尚無保障,讀書尚成問題,基本生存條件很欠缺。。。這些不都是意識形態與政治,政府的問題,更原於人類普遍的貪婪與強大的占有之欲。
豬貓狗,也是早期的人類食源,當人類衣食無虞,則可以將其高度地寵愛之,也無可厚非,但是,須知我上述所指出的某種真相。
將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狗們尚如此,則人類普遍應當反思自己的所謂大愛之心,此關乎政治,又不關乎政治。
是為討論。
大多養寵物的人(任何寵物,豬也算),都和寵物建立起了感情,被動物的真善美和單純忠誠打動,從而發展出一種“老吾老已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懷,對別的動物也生起了愛心,以至與有些人變成了素食者。所以,您這樣的觀點傷到了很多動物愛好者的心。這種對動物的博愛和慈悲並沒有國家和種族的界限。隻是有的地區做的更好罷了。
文字的討論並不能改變誰的看法。建議您能以一種平和的心態和動物相處一段(馬,牛,豬,狗,貓,雞。。。),尤其在心情低穀,受到了來自同類的委屈時,放下浮噪憤恨,體會動物們給你的無私的回報。
理解,我相信你會變的,人性是相近的。
我意,中國養狗,不必照搬美國,可取少養多食之道,此為人間正道。
當然,這與兄的理念有些不相同,但是,是我自己的真實思想。
不廢動物不等於就要廢人,但是廢了動物的,也可能廢人,你繞不出來了,但是要明白人性是有一致性的。
美國有比窮人過得好的狗,但是兩者都有自己的底線,你不可以當街殺人,連狗也不可以。
我養過狗養過豬喂過馬騎過驢抓過魚吃過鼠。。。
我所討論的是:動物是動物,人是人,不可以人廢動物,更不可以動物廢人。
我住的地方,是美國很富的地方,細看有很多的角落流浪漢,有些大的“貿”,快成死貿了,剩下沃爾瑪與麥當勞。。。還有一家寵物狗食店。。。人光鮮亮麗,狗也比進沃進麥的人們光鮮亮麗。
畢竟是狗或是狼狗或是豬狗或是。。。不必疑似狼,肯定不是人。
狗與雞與豬們同類。與人不能同類。愛狗者,很多並不愛人,因此,人可食雞,大可食狗。。。至於人相食,能免則免,人類應高度自我克製。狗則可殺之可食之。。。在美國食狗如同食人,就免了,在我國,則不必全學西方,可寵之可恭之可養之。。。也可食之,但是無論養之或食之或斃之。。。應當盡量先祭之禮遇之——此文明之表示。
是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