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走人!
(2007-07-02 1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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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學校轉給我的信,是 Downtown 的物業 (Renaissance Tower) 發出的,要學校付他們 $2640.00 - 整整一個七月的房租。太無禮了!實際上,學校在五月份以前就已經照會他們我要搬了,他們卻等著我去跟他們說 (按理說,合同是學校和他們簽的,每個月由學校付他們租金,應該以學校的通知為準,學校和我都是這麽認為的),我還算勞心,五月中的時候跟他們說了一下,他們就說根據六十天通知的政策,我可以在七月中搬走。實際上我明明可以六月底搬的 - 合同是到六月底結束的,也就算了,多住兩個星期吧。我和學校都以為就是這樣,也就多付他們$1320.00,作為搬家的合理重疊,學校會支付這筆錢。可是現在他們竟說政策是一個月一個月付的,不到30天也按30天付,就太無禮了。學校給我的信函中明確說:學校隻付他們該付的,其他的蓋不認帳。痛快!實際上,我們學校的房產辦公室的 Kirsten 從一開始就不喜歡那幫人,不說有種族歧視,至少是不願意跟他們打交道的。我的同事們聽到我住在東邊,都會說:你受得了嗎?快搬過來!現在我明白他們為什麽那樣說,誰願意去惹那些人?以我過去的脾氣,總要衝過去跟他們論理,可是現在,我真不想再去瞻仰他們了。好了,我就盼著快快走人,就是吃虧也無所謂,就算買個教訓吧-以後必須要用有色眼睛看人-作為自我保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