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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世紀,美術攝影和紀實攝影開始逐步被英語語係的藝術世界和畫廊體係所接受。 在美國,少數攝影記者花費其一生精力提倡攝影作為一種藝術。 阿爾弗雷德(Alfred Stieglitz),愛德華-斯泰肯(Edward Steichen),約翰(John Szarkowski), 和愛德華-韋斯頓(Edward Weston)是其中最突出的.
起初,美術攝影試圖模仿繪畫的風格。這項運動被稱為繪畫攝影(pictorialism),常常利用柔焦產生一個夢幻,浪漫的景象。為了挑戰這一傾向,韋斯頓(Weston),亞當斯(Ansel Adams)等人組成一個稱作F/64的小組,主張‘直接攝影’--照片針對的事情本身,而不是仿製其他的什麽東西。
尤其是在藝術界,攝影美學的問題被持續定期地討論。許多藝術家認為, 攝影是機械地複製某個形象。如果說攝影是真正的藝術, 那麽攝影的藝術範疇需要重新界定,例如確定照片的什麽成分,使觀眾感到美。爭議開始於最早的圖片《光線的寫作(written with light)》:尼埃普斯(Nicéphore Niépce),路易(Louis Daguerre),與其他一些最早的攝影家得到了喝彩聲,但有人質疑這是否符合藝術的定義和宗旨。
克萊夫-鍾(Clive Bell)在他經典的散文《藝術》中講,隻有一件東西能夠區分藝術與非藝術:“重要的模式(significant form)”。 鍾寫道:“必須有某種品質,沒有它一個藝術作品就不能稱其為藝術品;擁有了它,最小程度地說,這件藝術品也不是毫無意義的。”
什麽是這種品質?什麽是所有藝術品共有的、可以引發我們審美情感的品質? 什麽樣的品質存在於索菲婭(Sta. Sophia)、窗戶(the windows at Chartres)、墨西哥雕塑(Mexican sculpture)、波斯碗(a Persian bowl),中國地毯(Chinese carpets)、喬托的壁畫在帕多瓦(Giotto's frescoes at Padua)、 和藝術大師們如麅孫(Poussin)、弗蘭西斯卡(Piero della Francesca)與塞尚(Cezanne)的作品中? 隻有一種可能的答案--重要的模式。在每個模式中,線和色彩以一個特定的方式結合,某些模式和模式之間的關係,激發我們的審美情感(張戟:這種模式是否可以是一種情感模式?不然,文學作品的審美又如何解釋?)
1. 美
美是一個物體或人呈現的一種品質,這種品質或者通過感官刺激(如形狀,顏色,聲音,等等),或者通過一個有意義的設計或模式,或者通過其他的什麽東西(如人格),給人腦提供強烈的快樂或非常的滿意。[1]另一種說法是,‘美’是一個人、一個事物、一個地點、或者一個主意的一種品質,這種品質可以提供快樂、肯定、生命意義、或善良的感性體驗。美的主觀經驗往往牽涉詮釋一些實體的平衡和與自然的和諧,從而導致強大的感情吸引力和情感的滿足。
就其最深刻的意義而言,美可能產生一種關於自身存在意義肯定性反思的深刻體驗。一個“美的事物”是任何一件能夠揭示個人人生目的,或者與個人生命意義共鳴的物件。因此,宗教和道德說教往往注重神與美德,主張自然美作為靈性和真理的一個方麵。
美的反義詞是醜,即美麗在感覺上的對立麵,刺激不快並產生對該事物的深刻的負麵印象。醜陋也可以用來形容一個人的行為。
“花不迷人,人自迷”是一個常見的短語,同屬於這個概念[2]。
2. 美術攝影
美術攝影,有時幹脆稱為藝術攝影,是指高質量的、具有保存價值的,以實現專業人員創造性想象的攝影圖片。 這種圖片,通常隻有有限的版本,以便將其出售給經銷商,收藏家或博物館館長,而非大規模生產用於廣告或雜誌。這些圖片,有時但並不總是,陳列在美術館。
在19世紀,有意識的“藝術”攝影的成功嚐試可以追溯到維多利亞時代的從業人員,如朱利婭-靄馬倫(Julia Margaret Cameron),查爾斯(Charles Lutwidge Dodgson),和奧斯卡-古斯塔夫(Oscar Gustave Rejlander)等。
在20世紀最初的幾年,繪畫攝影(pictorialism)是一項風靡一時的運動,努力把攝影做得越像一幅畫越好。在藝術世界裏,這一運動幾乎沒有產生被視為具有持久價值的作品,其風格和方法現在已被看作是不合時宜的。
在二十世紀中,美術攝影開始逐步被英語語係的藝術世界和畫廊體係所接受。 在美國, 少數館長為此花費了畢生的精力;阿爾弗雷德(Alfred Stieglitz), 愛德華-斯泰肯(Edward Steichen),約翰(John Szarkowski), 和愛德華(Hugh Edwards)。
70年代以來,許多畫廊接受了這樣一個觀念--最佳紀錄片攝影與新聞攝影,和藝術攝影一起,是值得被陳列在畫廊裏的。從1975年左右興起許多隻展示攝影的新畫廊。 這些畫廊通常也樂意同時展示美術攝影和紀錄片攝影。
傳統上,直到七十年代末,以亞當斯(Ansel Adams)為代表的流派風格仍占統治地位;裸體,肖像,自然景觀。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有所突破的星級藝術家,如薩利(Sally Mann)和羅伯特(Robert Mapplethorpe),雖然以新的眼光看待這些流派,但仍依賴這種流派風格。 其他的人則在研究抓拍的藝術方法。
整個二十世紀中,攝影圖片的尺寸有顯著增加。 小版麵微妙薄框影像現已罕見,高光澤、牆麵大小的相片,很平常的。目前的傾向是省去框架和玻璃,而直接打印到塊狀的帆布上去。
現在藝術界對彩色攝影的偏愛勝過了黑白,確認彩色攝影在藝術界的地位得益於館長約翰(John Szarkowski)的大力資助。曆史學家普遍把澤考斯基(Szarkowski)1976年在墨馬(MoMA)主辦的威廉太郎(William Eggleston)圖片展定為“色彩的突破”。在英格蘭,吉爾伯特和喬治(Gilbert & George)的早期作品被引證為確認彩色藝術攝影在藝術界地位的工作。
美洲組織,例如光圈基金會及其現代藝術博物館,已經做了許多工作,使攝影保持在藝術的前列。
3. 當前趨勢
目前趨向於謹慎的舞台和燈光設計,而非希望發現現成的圖畫。攝影師如榫蒂(Cindy Sherman) 和格雷戈裏(Gregory Crewdson),等等,皆因高質量的舞台照片引起人們的注意。
藝術攝影家對中等幅麵和大幅麵相機的偏愛一直超過35mm,但隨著高端的數碼相機的迅速改善,這種情況正在發生變化。90年代以來,藝術世界內部美術攝影家和一些可稱之為“用相機的藝術家”之間出現了一些緊張關係。
隨著數碼相機和圖片處理工具(Photoshop)的出現,蒙太奇的藝術攝影再次成了熱門;它主要表現在約翰(John Goto)的作品中,曾鼓舞了很多模仿者。純粹電腦產生的數字藝術(如fractals),通常是明確區別於美術攝影。
在藝術界,除了有限的圖書市場,沒有試圖普及美術攝影作品的具體嚐試。 人們普遍認為一個人必須有一雙經過訓練的眼睛,才能真正地欣賞美術攝影。 由於藝術攝影根本不在學校和教育家的議程上,發展一種大眾傳播市場的機會仍然有限。 自1995年以來,出現了許多在線的“網上雜誌”提供了一種欣賞美術攝影的新出路,但即使這樣,仍然隻是留有一席之地,銷售數字仍然不佳。藝術零售商嚐試在網上出售攝影和繪畫結果好壞參半,銷售量主要來自傳統的“大明星”攝影,如亞當斯(Ansel Adams)等。
根據《藝術市場趨勢》,2004年拍賣客房銷售了7000張照片,照片的平均價從1994年至2004年以每年7.6%遞增。 大約80%在美國售出。當然,拍賣紀錄,隻占私人銷售總和的一小部分。
自1980年左右,由於印刷技術的提高,精心印製限量發行的藝術攝影書籍現在已成為收藏家有著濃厚興趣的一個新領域。這是因為書籍通常擁有高的價值,很少的印數和有限的市場,意味著他們幾乎沒有重印的可能性。珍藏個別攝影家的攝影書籍的市場正在迅速發展。
“藝術攝影”品牌的威望已經導致了一連串的偽劣產品運用這一品牌的嚐試,例如掛曆和廉價的海報。
舞台造型(Tableau vivant)是一種畫麵製作方法,始於早期的美術攝影開拓者,包括19世紀40年代的戴維(David Octavius Hill )和羅伯特(Robert Adamson )。 其他明顯的例子有奧斯卡-古斯塔夫(Oscar Gustave Rejlander)的《兩種生活(Two Ways of Life ,1857)》和查爾斯(Charles Lutwidge Dodgson)的《謝》,等等。今天,這種方法體現在美術攝影藝術家的作品中,如賈斯提(Justine Kurland),羅歇(Roger Ballen),簡(Jan Saudek),桑迪(Sandy Skoglund),格雷戈裏(Gregory Crewdson ),等等。它也影響到目前的畫麵構成的發展趨勢。
這類攝影有時被隨便地稱為“舞台攝影”,但這是一個不精確的名詞,因為簡單喬裝的時裝模特在街上也是“舞台攝影”。如果圖片明顯地依靠戲劇或繪畫的傳統和習慣來設計,舞台造型(Tableau vivant)則一個更準確的詞。觀察認為,早期攝影的曝光時間長,因此,有必要擺出一個固定的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