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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位中國知名人士對北京奧運的呼籲和建議

(2008-03-24 16:49:25) 下一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先生,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先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生: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世界各國關注人權的民主政府首腦,國際非政府人權組織,國際社會關注人權民主的體育界、商界、學術界、藝術界等各界人士:

鑒於《奧林匹克憲章》指出:“以種族、宗教、政治、性別或其他理由,對某個國家或個人的任何形式的歧視,都與奧林匹克成員的身份不相容”。由此而來的奧運宗旨為“通過沒有任何歧視、具有奧林匹克精神……的體育活動來教育青年從而為建立一個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貢獻”;

鑒於中國政府為北京奧運提出的口號是:“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

鑒於現在的國際社會基於普世人權標準而對北京奧運充滿了疑慮和批評;

我們特向你們提出如下呼籲和建議。

今天,是舉世矚目的奧運倒計時一周年。在北京舉行奧運是中國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的一件大事,北京奧組委上個月發布了年奧運主題口號“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

我們,這些普通中國公民,對這樣一個美好的口號,對能在自己的祖國舉辦這樣一個象征人類和平、友誼和公正的盛會,本應感到毫無保留,充滿自豪和歡欣。令人遺憾的是,現實中的種種負麵現象,包括奧運籌備中的一些現象,讓我們不得不追問:這“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所倡導的,究竟是何種世界、誰的夢想?中國如何才能成功舉辦一屆讓世人讚美、國人同慶、真正發揚奧運精神的盛會?

我們生活在一個日益全球化的世界上,但這個世界並不平等和安寧,強權對貧弱的欺淩,專製對人權的剝奪,暴力對生命的屠戮,仍然是日所常見。從二十世紀的戰爭、貧窮和政治製度造成的災難中掙脫出來的人們,日漸清楚地意識到普世人權對促進自由、維係和平和實現公正的重要,一個美好而人道的“同一個世界”存在的前提,必然是全世界的人們都享有最基本的人權。而一個基本人權得不到尊重和保障的世界,隻會是一個分裂而破碎的世界,不可能有尊嚴、平等與和睦。所以,那人人共享的“同一個夢想”不應該是別的,恰恰是《世界人權宣言》所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肯定的那些人人應享有的普世人權。

正是基於此,我們認為,北京奧組委這個激勵人心的口號應加入改善人權的內容,以期更確切更完整,也更符合奧運精神。借此世界矚目之機,中國政府應該向全世界展現其符合普世文明的良好形象,莊重地履行中國憲法中保障人權的規定,切實地兌現中國政府在申奧時就改善人權所作的承諾。所以,我們認為,北京奧運的口號應該是:

“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同樣的人權”。

這樣一個更完整的口號,不僅可以更好地表達奧運精神,進一步推動奧運事業,也能夠為我們中國提供檢省發展道路的良好機會,為所有中國公民提供支持奧運的激勵,最終為中國的進步、為建設真正的社會和諧提供新的動力。難道還有比“同樣的世界,同樣的人權”更美好更宏偉的人類共有的夢想嗎?!

正因為我們懷有這個共同夢想,我們才會對中國的人權現狀充滿疑慮。過去數年,盡管中國政府多次重申保護公民的基本人權,為申奧做過改善人權的承諾,年作出過廢除收容遣送的製度改革,年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但迄今為止,我們還看不到中國政府拿出更實質性的具體措施,以證明其在改善人權方麵做出了切實的努力。相反,我們目睹的、聽聞的、乃至親曆的,卻是對新聞和表達自由的更嚴厲的扼殺,對人權捍衛者的變本加厲的迫害,對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的任意踐踏,對貧弱群體權益的肆無忌憚的侵犯,甚至奧運籌備過程本身也成為一些政府部門及官員侵犯人權、盤剝弱勢群體的堂皇口實。這一切,嚴重違背了奧運精神,正在使中國政府失信於世界,失信於國民,以至於民怨日茲、危機日深,政治領導人的親民形象日損。

當然,政府並非沒有認識到問題之嚴重,故有“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等政策的提出。但揚湯安能止沸。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口號的鮮亮,而在於行動的切實;不在於“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入憲,而在於憲法早有規定的公民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保障,無法平等地落實到每個國民的身上,即使動用各種資源強行美化城市、修建壯觀的場館、奪得眾多的獎牌,又怎能掩蓋人權缺失這一國家發展上的致命弱點?那慶祝奧運的焰火,又怎能掩飾矛盾激化的社會和汙染嚴重的環境等嚴酷現實?如此政府作為,又怎能奢望國民會有同一個夢想?

我們,作為熱愛這片土地的國民,也作為全球化時代的世界公民,是多麽希望上述人權問題能夠通過政府和民眾的共同努力而得到公正解決,讓奧運能夠在一種自由、祥和、喜慶的氛圍裏舉行,讓各國的朋友見到一個以尊重人權而享譽世界的國度。但中國的人權現狀卻讓我們遺憾、失望、痛苦、憤怒。我們知道,在尊重人權上,中國政府本應、也能夠做得更好,卻一次又一次地喪失掉人們對其抱有的希望和信任,也讓自己陷入執政合法性的危機中。

本著公民的良知和責任感,我們呼籲中國政府善用契機,使奧運真正成為中華民族的一件盛事,由此開啟社會和解之門;我們也呼籲國際社會為達成這樣一個盛會做出努力,讓中國的崛起不再成為世界的疑慮。要知道,今日中國發生的一切也必將深刻地影響到人類的未來。

為此,我們圍繞“人權奧運”提出以下幾條具體建議:

----對良心犯實行大赦,釋放那些因言論、信仰、結社、維權和其他政治原因被判入獄的中國公民,使得他們能夠在自由的氛圍裏享有與家人一起觀賞奧運的權利;----允許因政治、宗教和信仰等原因被迫流亡海外的中國公民回歸故土,能在自己祖國而不是異鄉觀賞奧運;----不打折扣地落實中國政府有關外國記者到年月日可以自由采訪的規定,並讓中國媒體的記者享有同等權利;----給與所有那些因奧運工程遭受拆遷的居民以公正的補償;釋放那些因反抗強製拆遷而被逮捕判刑的公民;向其中受到非人道對待的公民道歉並依法賠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為奧運工程建設付出辛勞的工人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立即停止以舉辦奧運為名強行甚至暴力遣返羈押上訪訪民,停止遣返那些來自外地的居民和農民工,尤其不應該關閉民工子弟學校,讓他們的遷徙自由、表達和申訴的權利得到保障,讓農民工的孩子享有與城市居民同樣的參與奧運的權利;----為國際體育界反腐做出表率,應該對奧運資金的使用實行完善的製度化監督,向中國納稅人公布真實的奧運建設的成本、招標和資金使用過程,辦一個公開化透明化的奧運。----為保證上述要求能夠公正落實,讓非政府組織、民間團體和維權工作者能夠充分地參與,成立有國內外民間人士參加的奧運監督委員會,檢查並定期公布執行情況。

我們沒有將奧運政治化的意圖。這些建議符合“沒有任何歧視”的奧運宗旨,符合國際人權人道的原則,符合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符合中國政府的相關規定和政策乃至中國傳統的人之常情,也是北京奧組委提倡的“開放、綠色、人文奧運”最應該體現的。如其得以落實,雖遠不足以從根本上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但起碼可以作為中國人權事業的進步的新起點,為國家與社會、政府與民間的良性互動奠定一個新的基礎,也會成為中國政府向世人展示其改善人權的誠意、以人為本的一個機會。

我們認為,上述建議具體可行。隻要中國政府兌現改善人權的承諾,拿出切實的行動,與民間社會進行溝通合作,這些建議就能夠實現。

如果連這些起碼的舉措都加以拒絕,那麽我們相信,這次奧運絕不會以“奧運曆史上最好的一次奧運”載入史冊,也不會讓中國人和海外華人感到榮耀。因為,奧運的自由、平等、團結,公正、和平與友愛的精神並沒有得到根本展現。相反,它將伴隨巨大的懷疑和批評而進入曆史。更重要的是,為了舉辦奧運而壓製並積累下來的種種社會矛盾,也會給中國的未來發展埋下嚴重的後患。我們切盼中國的領導人能做出明智的抉擇,切盼中國公民拿出參與奧運公益的行動,切盼全世界的文明國家和良知人士為弘揚奧運精神、推動奧運事業和人權事業在中國和世界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2007年8月7日

首批簽名(四十人):

丁子霖(北京教授)劉曉波(北京博士)包遵信(北京曆史學者)於浩成(北京法學家)鮑彤(北京公民)戴晴(北京作家)沙葉新(上海劇作家)蔣培坤(北京教授)張先玲(北京工程師)江棋生(北京學者)

陳子明(北京學者)張祖樺(北京學者)廖亦武(四川作家)王怡(四川學者)焦國標(北京學者)陳小雅(北京學者)劉軍寧(北京學者)徐友漁(北京學者)賀衛方(北京教授)艾曉明(廣東教授)

孫文廣(山東教授)

張閎(上海教授)

餘傑(北京作家)

餘世存(北京作家)

馬波(北京作家)

傅國湧(浙江作家)

冉雲飛(四川作家)

高瑜(北京記者)

昝愛宗(浙江記者)

浦誌強(北京律師)

滕彪(北京律師)

莊道鶴(浙江律師)

夏霖(北京律師)

胡佳(北京維權人士)

劉飛躍(湖北維權人士)

溫克堅(浙江自由撰稿人)

趙達功(深圳自由撰稿人)

秦耕(海南自由撰稿人)

王德邦(北京自由撰稿人)

夏業良(北京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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