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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賤過藥費:中國醫療事故再釀群體事件

(2008-03-24 16:49:24) 下一個
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的采訪報道/數百武漢市民星期二在十一醫院門口,聲援因誤診而病危的受害者家屬,要求醫院承擔高昂醫療費用。旁觀者批評醫院缺乏人道精神。

星期二上午,數百民眾聚集在武漢市第十一醫院門口,聲援在那裏要求醫院對誤診導致癌症擴散負責的病人家屬。當時路經的大陸網絡團體泛藍聯盟成員朱成明把照片發上了網,他當晚接受本台采訪講述當時情形:“周圍的市民很多,三至五百人,他們在現場,出自認為受害者是無辜的道義,出自人道主義出來,站在患者那邊。”

在群眾壓力下,醫院中午叫患者親屬把掛在門口的橫額摘下,由一位姓劉的副院長接見了他們。然而最終到晚上也沒有達成協議,受害者劉婷的親戚袁先生當晚對記者說:“他說你要談也可以,不過要把標語什麽拿下來。拿下來了,他又把我們拖到現在,又是沒有結果。”

三十六歲的劉婷,05年在十一醫院做了一個良性瘤的切除手術。06年她由於咳嗽得厲害,再去檢查,該院稱可能患上肺結核,將她轉介到結核病醫院,結核醫院又稱她並非患了結核。幾番轉折,病情日益嚴重的劉婷新年前住進了同濟醫院,診斷出癌細胞擴散到肺部、肝部已經屬於末期。家屬把第十一醫院05年的診斷和切片送往腫瘤醫院,專家指當年就患了乳腺癌,第十一醫院的診斷屬於誤診。劉婷的丈夫葉先生告訴記者,該院也承認責任了,並給過一點錢,但家屬要求進一步治療的費用,醫院則要他們去法院告,告完了才給錢:“他已經承認了是他們誤診,他目前就叫我們去法院起訴,我不想起訴,他就拿協議書逼我起訴,不起訴,他就不拿錢。”

據了解,劉婷現在同濟醫院緊急治療部,光定金就交了九萬元,每天要數千元費用,家屬已經用了近十萬元,能借得也都借了。十多天前第十一醫院賠償的四萬元隻頂了幾天的醫藥費。葉先生說三番五次前往該院,是希望他們能夠本著人道精神,提供治療費令妻子的生命得以延續但政府部門沒有體諒家屬的心情:“市公安局和分局的人都來了,說不要在這裏鬧事,鬧事就抓你不鬧事就可以慢慢談。他就說慢慢談,我現在這事情不是慢慢談的事情,是要救人哪!天天來談,你不解決實際問題,有什麽意義呢?”

記者當天致電該醫院多個電話都無人接聽,無法得到醫院方的回應。

高昂的醫藥費,肇事醫院不願負擔,現在治療的醫院不減免,醫管部門又不願介入幫助家屬解決問題。親屬不理解為何反而要受害者獨自承擔醫療事故的結果,袁先生說:“你應當是救死扶傷為主對不對?現在人還沒死,正在搶救,你應該先救人,不是要我先去告你。告是人不在了有賠償糾紛才去告,現在是人還在你不管他,我們又沒有錢治,那不是要等死麽?”

泛藍聯盟朱成明則認為,大陸醫院向錢看、醫療事故頻頻發生種種顯示對患者生命的輕視,是因發眾怒的原因:“群眾要患者延長生命,但是醫院不拿錢出來。現在大陸醫院很明確的,你沒錢就不幫你治病,在大陸根本沒有這種人道主義的觀念。救治老百姓就像對螞蟻一樣,我踩中你了,算你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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