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單刃毒劍》對日索賠遊行為何被拒?
(2008-03-24 16: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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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題記:現代政治文明說:我反對你的意見,但我以生命捍衛你表達意見的權利。而獨裁中共政權則說:即便我同意你的意見,但我也要剝奪你表達意見的權利。
一 對日索賠遊行為何被拒?
近半年來,著名記者馬立誠等人提出對日新思維,民間第一次自發出海保釣被日本軍艦圍堵,對日的民間索賠屢屢受挫,德、日兩國爭奪京滬高速線,更有日本侵略軍遺留毒氣泄漏事件,這一係列事件引發出一浪高過一浪的民間反日潮。“9·18紀念日”前,民間的七家網站發起了“對日索償網絡簽名活動”,據稱簽名者高達110萬人。簽名活動的組織者事前公告:將於“9·18”當天派代表將簽名信送交日本駐華使館,同時舉行30-50人的小型集會示威。
能夠收集到百萬簽名的組織者,之所以隻向當局申請這麽小規模的集會示威(與百萬簽名者相比,50人簡直少得可憐),已經充分考慮到了國情,也很為現政權著想了。即便政府批準了這次集會示威,參加的人也不會有過火行為,更不會帶來社會治安問題;組織者對記者談話也證實了這一點:我們的目標和政府的目標是一致的,都希望中國富強。
然而,如此顧忌政權的反應、如此“政治正確”且參與者如此之少的集會遊行,卻仍然被北京市公安局拒絕,豈不是拿愛國民意當兒戲?中共政權難道如此脆弱,連這麽小規模的愛國行動都心懷戒懼嗎?
自90年代以來,現政權就把愛國主義作為道義合法性的主要來源,將“愛祖國”置於“五熱愛”之首,每天都在高喊致力於“偉大的民族複興”,如此愛國的政權難道連民間小小愛國行動都不能高抬貴手嗎?
有人說,中共不允許民間自發的集會示威,是基於維持穩定的中日關係,也是為了國家長遠利益,現在的韜光養晦是為了未來的主動出擊。而事實上,這樣的辯護掩蓋了中共對民意的恐懼,因為仇視民間的獨立性乃獨裁製度的本質。
在對日索賠、反對日本政要參拜靖國神社、要求日本政府就二戰罪責正式道歉……等問題上,世界上所有深受日本軍國主義之苦的國家,民間自發運動從來沒有受到過本國政府的壓製。而唯獨在受日本侵略之害最為深重的中國,民間針對日本政府的自發抗議維權運動,一直受著中共政權的冷遇和壓製。
隻要是獨裁製度,無論是何種類型的獨裁,其統治在根本上是壟斷性的,因而在骨子裏都是敵視民意的。它蔑視人的自由、尊嚴和權利,最怕民眾的權利意識和獨立意識的覺醒,把任何來自民間的自發維權言行視為洪水猛獸。而且,50多年的中共獨裁,已經習慣於壟斷一切,不可能允許民間維權運動的發展壯大,不要說不同於官方定調的民間訴求,將被專政機器殘酷鎮壓,就是那些官民共同關心的社會問題,中共寡頭可以說而民間卻不可以說。比如,高官們可以大講反腐敗,但最先揭露沈陽“慕馬案”的老人周偉,最先舉報河北“程維高案”的郭光允,二人卻被雙雙勞教;高官們可以大講“修憲”,而民間討論修憲就是“別有用心”或“添亂”,必須以禁令來禁止之,以嚴密監控來恫嚇之;高官可以在前台的最明亮處大演“愛國秀”,民間愛國運動卻被遮蔽在黑幕後。
中共的獨裁霸道,不僅在於自我授權的代表一切和壓製一切異見,更在於壟斷一切善政,在於救主的大包大攬和俯身傾顧的“親民”姿態,進而把所有進步納入中共的成績單中,都是中共偉光正的證明,是最高獨裁者的“思想”化作強大物質力量的結果。中共對民意,也象對待其他一切問題一樣,是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政治需要時就不惜發動群眾來利用民意,不需要時就不惜拋棄群眾、甚至進行殘暴的鎮壓。毛時代的文革,對青年人的先利用(紅衛兵運動)、後拋棄(知青上山下鄉),就是典型的機會主義。鄧小平時代,同樣的自發性民間運動,有利於鄧小平複出和掌權的“四五運動”就被平反,而不利於鄧小平獨裁的“八九運動”就遭到血腥鎮壓;在愛國問題上,中共駐南使館被炸,就批準幾大城市的大學生上街反美,而民間的反伊拉克戰爭和自發的對日索賠,幾十人的集會遊行申請也得不到批準。
所以,在中共治下的愛國問題的實質,絕非愛國問題而是人權問題。不許百姓舉行反日的示威遊行,絕非百姓是否具有愛國的權利,而是百姓是否具有用和平方式來表達政治訴求的基本人權;在中共不許自發愛國的背後,是對獨立表達權的剝奪,特別是對言論、結社、集會遊行等權利的剝奪,即便這些權利已經寫進了中國憲法,高於一切的黨權也可以公開違憲。
在此意義上,民間自發的對日索賠運動,不僅是愛國主義的言行,更是民間爭取基本人權的自發行動。
2003年9月18日於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