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天時的奧巴馬
(2008-11-05 12:20:13)
下一個
雖然不住在美國,也關心美國的大選,因為以前在美國呆過,因為有親戚朋友在美國,也因為銀行裏還有點美鈔和股票。
今天奧巴馬獲勝了。要論才幹和曆練,奧巴馬未必有什麽過人之處。他勝主要還是勝在得天時。而造就這天時的,第一個就是布什。布什當了八年總統,把美國搞得江河日下。經濟搞垮了,美元搞貶了。上任不久就打仗,打了八年,也沒有傷到本拉登一根汗毛。這一切都嚴重地丟了美國的麵子。多少年了,美國都是以全球老大自居。美國人跑到哪兒,都有股老子天下第一的自豪感。這自豪感在布什當政的八年裏流走了,他們知道他們這國家已經向下滑了很遠了,滑得他們都有點恐懼焦急起來。一急就想變,非變不可了。其實四年前那次大選,就想變了,但那時沒有新星。現在有了,這就是奧巴馬,黑人,年輕,生機勃勃。在這次漫長的競選中,奧巴馬緊扣的也就是個“變”字。美國人敢於幻想,敢於創新,就是在這樣一個天造地設的形勢下,奧巴馬勝了。
今日美國的慶祝氣氛和歡呼情緒,和一九七六年中國四人幫打倒時有點類似。那時文化大革命鬧了十年,把經濟搞垮了,把思想搞亂了,廠不像廠,校不像校,家不像家。那時也已人心思變。但中國沒有美國的民主,思隻是思在心裏。所以當華國鋒“一舉粉碎四人幫”後,老百姓立刻就自發地上街遊行歡呼了。原因和今天的美國一樣,想變,非變不可。這改朝換代換天子,就是巨變的象征。
今天聽了奧巴馬當選的演說,不能不感到他聰明。他說這不是黑人的美國,白人的美國,拉美的美國,亞洲的美國,這是美利堅合眾國。他知道可以靠自己的膚色拉到選票,黑人送這匹黑馬進白宮,但要往前奔,真正要治國時,還是靠不了黑人的,因為國家的財政命脈,大都在白人手裏。
當我從電視上看到那等著投票的長隊,看到向老百姓分發報紙的黑人,看到那些多少有些熱淚盈眶的白人黑人聽眾,我還是感動了。不管怎樣,奧巴馬當選是一件好事。美國仍是一個偉大的國家,讓人聽到民聲,看到民心,看到民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