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虎

一個真誠的普通男人。保證自己作品原創性,是本色,是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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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轉貼與原創

(2007-12-10 21:58:12) 下一個

  我看轉貼與原創·山虎

  網絡發展到今天,一片欣欣向榮,轉貼功不可沒。
  我自小喜歡看轉貼,《讀者文摘》、《青年文摘》,在沒有網絡的年代,這些“轉貼”雜誌給我啟迪給我快樂。
  網絡年代,轉貼大行其道,我亦欣然觀之,抄之,用之。
  一個好貼,你轉我轉大家轉,你看我看大家看。
        重點是:好貼才有人轉有人看。
  一個爛貼,你轉我不轉他也不轉。偶爾騙了點擊,還是被罵爛。
  網絡吸引人,因為有轉貼。
  網絡用途大,因為能轉貼。
  轉貼有功,轉貼有理。
  最深切感受轉貼的好,是剛開自己的博客時。職業原因,每看到網上一些好東東,就傻兮兮去聯係人家約稿,十有八九先被感謝接著被告知“俺那是轉貼”,然後就得到轉的出處,再傻兮兮上前搭訕,再被感謝然後被告知……幾個回合下來,正主兒才浮出水麵。他(她)那兒還詫異呢,這山高水遠網路迢迢的,你是怎麽找來的?每到這時我心下就想,該感謝那些轉貼的朋友。
  沒有他們轉貼,很多好文我根本不可能看到,沒有他們不避諱自己是轉貼,我不可能一站一站找上去,沒有這些轉貼人的指點,我不可能有機會與那麽多精英之士在事業上結伴同行……
  轉貼在網上大行其道並維係著很多網站的生存,轉貼也在人間大顯身手幫助著很多網民的生活。芸芸眾生看病、做愛、購物、叫賣、找樂、炒菜、驢遊、腐敗,轉貼一馬的擔當起人間指南的大任。由此也看出,轉貼人人愛,轉貼行為本身,雖然大部分是未經許可的被拿來,但已經不被認為是什麽壞事劣行,其光明正大、其理直氣壯性已經得到網際世界普遍認同。
  所以,當幾天前“飛飛”妹妹網上發帖,質疑我在原創壇子上發表的一篇雜談文章是轉貼時,我猜想她的本意,應該是友善的,至少是沒有貶義的。
  但是,轉貼就是轉貼,畢竟還有原創。
  當下大多看官,不會去計較眼前的東西是否轉貼。好看就是硬道理,有用才是硬道理。(關於轉貼還是原創的爭論,也因而在這些朋友眼裏顯得很無聊。)
  可我,在意。可你,看我貼的朋友,也請多多少少給一點點在意。我這裏,先謝謝!!
  因為,原創者的勞動是轉貼的源泉。原創是最根本的!沒有原創,你轉什麽?沒有可轉的原創,你看什麽?沒有可看的網絡,你美什麽?(此段有抄襲本山小品嫌疑。)
  所以,我認為尊重原創以及原創者,應該是網絡可持續發展的要件和鐵則。為此,感謝對我提出質疑的朋友。
  當然,也的確有一些人,或移花接木改頭換麵,或東拚西湊以次充好,把一些所謂的原創文章拋出來,嚴重地影響了原創者隊伍的形象,嚴重地影響了廣大網民的心情和食欲,嚴重地幹擾了網絡文化發展的大方向,這種製造垃圾占用網民寶貴時間、製造混亂造成網絡信用危機的惡劣行為,不給予嚴厲聲討、沉重打擊,也是不行滴!
  還說我的具體感受:又是由於職業原因,我對版權歸屬很敏感。對於約來的稿子,版權、原創性、真實性責任,一定要事先彼此說得明明白白。而我自己寫的東西,凡引用轉貼之處,一定要在加以文字說明的同時,字體字號設定方麵也明顯加以區隔。這是我的個性和原則,與怕沾光或惹騷都無關。山虎的東西可能寫得不夠好,但不會去造假充好。否則,對不起山虎這名兒,對不起朋友。
  網絡生存,人人都是沒麵目焦挺,好像不必事事較真。但我開博幾個月來,得到很多朋友的鼓勵和關愛,包括那些質疑我,和我討論、爭論的朋友,都是在支持我山虎。山虎的感謝很笨拙,就拿一個“真”字回報吧。
  其實我的那篇文章突遭質疑,也很有些需要檢討的:一是寫得不夠好也不夠個性。我常到李有才、雪花啤酒等朋友的博客去坐坐,他們那些精彩生動個性鮮明的文章,其原創性絕對無可置疑。由衷佩服啊,要向他們學習啊。二是選題沒有避開一些網上流傳已久的東西,以致讓有些人感到似曾相識。我的《叫你什麽好》雜談,本來規劃寫5節,已經發表的兩節分別說的是中國人的中國名、中國名譯成的外國名,可笑而已;後三節擬寫外國人名譯成的中國名、外國產品的中國名,以及為中國人和中國產品起的外國名。這三部分將分別討論的是外國公眾人物中文譯名一團亂現象(透視海外華文世界的一些問題)、對外國產品譯名的冰火觀感,以及中國人融入西方文化時麵對的一些困惑現象。這選題雖然很有可議論的空間,甚至有些沉重,但是現在回頭看,明顯不夠新鮮。網友質疑原創聲起後,我也就興趣索然了。我是決不會去search什麽文章來拚湊我的觀點的,但又很擔心懵懂寫出來時,再次交合了誰的說辭。反正寫東西也是個自虐行為(網上觀點),於是就算了,這次就少自虐一下吧。等到哪天有朋友或原創或轉貼提到這方麵東西時,山虎貼上熱情,參與討論就是了。
  看了那麽多好貼,別人都轉我不轉,似乎說不過去。
  我想這轉貼中,也可以學習,也可以藏寶,也可以傳道,更可以借別人的話語,讓自己的思想裸奔……轉貼這事,真的很好。
  於是,決定在自己博客中開辟“轉貼,就是轉貼”專欄;於是,專欄之前寫下這些話。
  本篇文章,山虎原創,不要雷同,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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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歐洲混混 回複 悄悄話 我們看到的《讀者文摘》等雜誌,裏麵基本上是專來的文章。但是讀者在看的時候,會以為作者就是那個“讀者文摘嗎”?
這些文摘雜誌裏麵的文章都是注明出處的。
網上轉貼,尤其是原文烤的那些,如果你的標題上沒有寫明是專貼,那麽那些沒有點進去看你文章的人,就會以為這篇文章是你寫的。當然,這也不是大問題。如果對文章感興趣者應該是點入看具體內容的。那麽,至少也應該在文章裏注明從哪裏轉來的。很可惜,並不是每個轉貼者都會有你這種態度。
如果真是熱愛某個作者的某篇文章而轉貼,應該第一時間注明文章的來源,這樣也就避免了像你說的,幾個回合才找到真正的主。
轉貼絕對是好事,但是把抄襲偽裝成原創是可恥的行為。不知你有沒有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一些寫手現在發帖的時候都第一時間注明是原創。正因為有些專貼者不遵守網絡規則,所以才會出現這種本末倒置地現象。
不過對於你文章中所說的“當下大多看官,不會去計較眼前的東西是否轉貼。好看就是硬道理,有用才是硬道理。”這句話,本身沒有什麽問題。但是,我個人認為,讀者有權利知道真正的作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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