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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3 20:28:20) 下一個

驅趕房客z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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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釋一下,我隻寫自己懂的東西,不知為不知,我也不會去抄書本,基本上是實戰經驗。有人會問了,你買房子有很多實戰經驗,難道趕人也有很多實戰經驗嗎?如果有,你丫的都租的是什麽人啊?你上過多少次法庭啊?這種經驗也值得嘚瑟啊?

壇子上時常有人出來吹吹牛搞了多少房子雲雲,這裏的地主一個比一個大,一個比一個牛,自歎弗如差遠了。有人出來吹牛上法庭二十幾次嗎?很少有,不才算一個!光榮嗎?不光榮。自豪嗎?還真有點,想對著鏡子給自己磕頭,有這種經曆的人鳳毛麟角,快成律師了。如果這些爛事全出自我的房客,今天哪敢舔著個臉在這裏談掏糞心得,這些經曆很多來自做PM的幾年。

閑言少敘,回歸正題。地主們最頭疼的問題,不是房子租不出去,因為可以降價;不是通馬桶和修理,可以找人來做。最頭疼的問題是房客不交租,你麵臨著趕人的問題。

路是自己走出來的,首先,遇人不淑,自己肯定有責任,再選房客要吸取教訓。其次,姑息養奸,養虎為患,自己還是有責任。再其次,優柔寡斷,無為顢頇,任由房客一而再再而三拖延下去,更是自己的責任。

一旦房租沒有收上來,要盡快和房客聯絡,人要臉樹要皮,有的人的確是有原因的,所以不要斷然采取行動。但有的人沒臉沒皮,溝通未果就要立刻采取行動,謊話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聽信。所以,three 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要盡快發出去。看你的租約是怎麽寫的,你的租是due on the first,在second day就可以給出去。我的租約給房客幾天緩衝,due on the third,四號可以發出,我是到五號左右沒收到才催問一下,發現苗條不對,接下來會盡快把notice給出去。房客有可能說過幾天,或者一星期就有錢,可以相信,但notice一定要給,因為一星期後房客可能又這麽拖延一下,再發notice就損失了很多天時間。

notice可直接送到房客手裏。有的房客故意躲躲閃閃,沒關係,把notice貼門上,注意是貼門上,而不是塞門縫裏,有的房客愛麵子,不喜歡讓鄰居看到,那沒辦法,一定要貼門上,一目了然,另外再郵寄一份。

三日通知具有威懾作用,絕大多數房客在收到通知後不久會交租。反向思維以下,哪天你看到有人要起訴你,你怎麽想?這一步不需要律師,自己完全可以做,表格要填寫正確,表格裏的數字隻能是房租,不能有late fee和罰款等。地址不可以是p o box,要真實地址,我說過,不喜歡把自己地址公開,我用自己經理的地址,你也可以用公司地址。如果自己沒把握就讓律師做,費用從35到100,律師的公文更有威懾力。這一步最好還是自己做,沒什麽難的。

極少房客屬於死豬不怕開水燙,對你的三日通知不理睬,下一步就是正式eviction。微弱地主們最好先別單打獨鬥,找專業趕人律師,一定要專業的,專門趕人和追錢的,別的不做。第一自己做有可能犯錯,微小錯誤就要從頭來過。第二,這種律師動作快,知道該幹什麽,當天早上給律師房客的資料,晚上房客已收到被起訴通知。

你需要給律師的文件有,
rental agreement
notice of change of terms of tenancy
three day notice
proof of service

走到這一步,開弓沒有回頭箭,要硬著頭皮走下去。房客提出交租,可以,一次性全部都交齊,而且這個時候可以加上罰款,律師費等各項費用。如果你不喜歡房客,就狠下心趕走,以後再發生的幾率很大。

在加州,當驅趕房客開始後,房客隻有五天時間respond,但是如果是evict all,則有十天,一般律師會建議你evict all,以免到最後節外生枝。這十天非常關鍵,一定要想辦法拖延過去。在這期間房客回複了,接下來要在法庭交鋒。所以,當房客試圖和你溝通,討價還價時,一定要穩住房客,話不要說的肯定,含糊其辭,也不能多說,律師接了案子也不讓你隨便說話,言多語失。當律師介入後,你要盡量避免讓房客來糾纏,不想糾纏就讓房客去找你的律師。律師可不是什麽善茬,幾句話就把房客噎回去。

這十天熬過去後,律師一天也不會耽誤,馬上file default,到這時房客就是條死魚,等法警來鎖門好了。整個這個過程是uncontested,費用不超過一千。

當房客respond,就是contested case畢竟法庭不是為某一方開的,房客也有權申訴,具體流程見表,費用加350。這是南加州的一個律師事務所1800 829 6994。stephen c. duringer & associates

簡單的說,驅趕房客分五步。
一,the notice
二,filing unlawful detainer
三,serving
四,obtaining the judgment
五,the lockout

如果是uncontested case,省略第四步。接下來還有debt collection,這是後話,先趕走人再說。

驅趕房客的事情沒有人願意發生,事情來了怕也沒用,隻要是具體事情就有解決之道,趕人的事情對於地主來說是經常發生的,受得一時苦難,以圖他日醉臥沙灘。股市裏的朋友用不著幸災樂禍,冷嘲熱諷,最好寫點實用帖子,幫助在股海裏的落難者指點迷津。

這次介紹three 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
以後會寫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tenacy and three day notice to cure breach or quit。

寫的倉促,一定有遺漏,想起來再補充。趕人的基本流程是這樣,我的最快記錄是三星期。一般來說,即使出庭,兩個月之內可以解決。也有極端的例子,很少見,對地主們很不利,不提。

 

 

 

天有不測風雲,家有急事不得不回京一趟處理,剛回來,馬上要整裝待發,後天動身去巴塞羅那上地中海郵輪加羅馬幾天共三個星期。本想暫時屬黃花魚,溜邊算了,看到壇子上被點名,不願被人以為是故意拿堂,或是死到天涯海角逍遙自在。一些問題大家都討論過了,基本都是正解,隻想補充幾句,然後消失幾個星期,來言不回請多包涵。

一,黴菌問題。房客提這個問題,是不是敲詐不好說,多數情況下是找茬,想毀約,想找點補償。不必被一個電話,一個短信就驚慌失措,沒有證據,信口雌黃算個屌!房客找專家來檢查不要花錢嗎?再說了,是誰的責任還兩說著。 遇到這種拽的房客,明知道是借口,拉屎拉出根屌毛,事不大,心裏膩歪,就當他是個屁,放了算了。

黴菌是個很操蛋的事情,所以多數保險公司是不保的!!大家買保險時不妨多句嘴問問,有個心裏準備,別到時挨一悶棍。說到這裏,語重心長的奉勸各位,別以為白人就高尚,再商言商,對地主來說那是矯情。把衣食父母盯在老墨身上吧,人家沒那麽多事。

二,eviction問題。通常有下麵幾個步驟。

1,the notice,包括三天的,終止的等等。

2,filing and serving the summons and complaint.

3,obtaining the judgment.

4,the lockout.

您要是沒有金剛鑽,最好找專門的eviction律師,一定要是專門的,我用過的最快二十一天。費用一般不超過一千,uncontested.需要出庭的話會另加三百多,contested.

地主最頭痛的事情就是驅趕房客,事情來了怕也沒用,硬著頭皮也要去做。這裏有一個技巧,對有經常賴租的房客,3days notice 可能都麻木了,當你忍無可忍,下決心正式evction,也就是到了第二步,filing and serving,開弓沒有回頭箭,房客知道你動真格的,最終會演變成法庭上交鋒。對房客來說,首先要在五天之內去法院回複,如果是evict all則有十天。我以前寫過,加州,或許是橙縣對地主有利,因為五天十天的時間稍縱即逝。在這個期間房客沒有回複,那房客死定了,用不了多久,等著鎖門好了 這是the uncontested case。

那麽,地主擔心的事情是房客在第二步respond,接下來就有可能出庭,就是the contested case.出庭沒什麽可怕的,但房客玩的是拖延戰術,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房客多住幾天,最後拍屁股走人。所以,地主在第二步期間,也要玩拖延戰術。一旦房客得知被正式驅趕,如果來和地主溝通,要盡量穩住他,對於房客提什麽要求和討價還價,不要說死,可以閃爍其詞,溫水煮青蛙,把這五天十天一拖過去,下麵就好辦了。

一般來說,不交房租,最後會被趕走,房客不會贏,但輸家是地主,因為錢財損失慘重,甚至有可能幾萬塊。有的職業老賴會把法律用到極致,不但出庭和地主打擂台,還會要求陪審團,和地主打持久戰,遇到這種人地主就慘了,陪審團的費用,地主要付。

所以,挑選房客要慎之又慎,已經有被驅趕經曆的,堅決不要,不要聽信花言巧語,以信用為依據。隻要信用好,長的五大三粗,身上有刺青,奇裝異服,標新立異的並不難對付。難對付的是西裝革履,笑容可掬,彬彬有禮,花言巧語,但信用爛透,沾上這種人噩夢將會不斷,俗話說蔫雞X操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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