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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真是如夢如幻,回首來路怪事不斷。我結婚十多年、有了兩個孩子後,又結了一次婚。
80年代中後期,隨著一步步改革開放,社會風氣、道德觀念也改變了許多。未婚同居、奉子成婚等現象不像以前那樣被看成嚴重的傷風敗俗,大逆不道,最多也就是生活不檢點。
但我這樣的還是不行,生在傳統家庭又在政府係統工作,私人行為也絕不可以離經叛道,否者後果不堪設想。
認識我家木子半年,隻見過兩三次麵、通過幾封信之後的春節,在雙方家長的催促下做了個冒險的決定:就他了!我拿青春賭明天,你用真情換此生,歲月不知人間多少個憂傷。。
第一次結婚也沒經驗。木子從我省西部以牡丹花聞名的城市,開了單位介紹信趕到我工作的城市會師,準備好所有證件到我單位所在市區辦理結婚登記,誰知人家早已關門提前回家過節去了。空蕩蕩的大街上,我們兩個熟悉的陌生人麵麵相覷風中淩亂。
兩邊家裏都已經做好了準備,通知了客人,推遲婚期是不可能的,沒證同居又是非法的。。怎麽辦?一籌莫展。
天下無難事,隻要肯燒腦。做了一輩子政工的我老爸,突然想起他過去的一個下屬現在某鄉鎮任要職,找他試試?臨出發時老父叮囑,見了叫叔叔,禮貌些。。還用說嗎?抱著一線希望去找那位“我家的表叔”,事情出乎意料的順利,“表叔”領著二話沒說就給辦妥了。手捧著那蓋著鄉政府大紅印章的結婚證,木子一高興露了點原形:“聯絡圖我為你朝思慕想,今日如願。。”
結婚兩年後有了我的寶貝女兒,過了9年又有了兒子。結婚證壓在箱底從來沒排上過用場。直到我家木子辦理出國簽證時,按規定準備文件,其中一項要求證明我們是夫妻關係,結婚證還不行還要經過公證。木子拿了身份證、結婚證到有關部門辦理公證時,工作人員看了一眼我們的結婚證,說公章不清楚,證件是無效的!那就等於說我們夫妻心安理得地非法同居十多年還非婚生了兒女,世上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情嗎?
在人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經過不少周折,人托人打點,總算答應按他們的原則給我們“補辦”結婚證,再公證。可是問題又來了,現在全國統一使用的封麵上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的結婚證,開始用的時間比我們結婚晚三年,如果同意補辦,就得把結婚日子推後三年。就是說認真論起來還是非法同居了幾年而且非婚生女。如果不答應就不能補辦,沒有通融的餘地。不補辦、得不到公證,我家木子就出不來。這真是個兩難選擇。
再三懇求:能不能找一下你們的老證件,按我們的結婚日期補填一下,辦了證?他們說沒有,必須用新證,按啟用那年的給我們“補證”,這已經是網開一麵了!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骨子裏非常傳統的我們夫妻,居然“非法”同居了10多年,在有了兩個孩子後,又被結了一次婚。現在回頭看都像笑話,但當時給我們添了多少煩惱和周折啊。其實新老結婚證連同公證後來都沒用著。不過我們還是把它們放在一起慎重保存,萬一哪天再遇到更奇葩的事情呢?
國內這種事還蠻多的,嗬嗬!這麽大事不認真辦,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