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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點,炸雞店就成了燕郊爆炸的背鍋俠

(2024-03-16 09:13:54) 下一個

北京時間周三(3月13日)早上接近8點的時間,比鄰北京的河北燕郊鎮發生一起民宅爆炸事件。到截稿時為止,已經有7人死亡,27人受傷。

 

 

 

 

差一點,炸雞店就成了燕郊爆炸的背鍋俠

文章來源:  於 

 

燕郊永順炸雞店的老板,不知道這兩天有沒有睡上一個好覺?

3月13日早上,廊坊三河市燕郊鎮發生一起爆燃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27人受傷,震動全國。

樓炸得僅剩框架,還波及了路上的車輛和行人,到底是什麽爆炸,能產生如此威力?

事故發生僅僅3個小時後,三河市應急管理局就通報,爆燃事故,是“燕郊一炸雞店”發生疑似燃氣泄漏引發的。

雖然加了“疑似”二字,但絲毫沒有減弱指認的意思。

因為有官方權威通報做背書,無論是媒體還是自媒體,報道這次爆燃事件時,鋪天蓋地的用詞都是——

炸雞店爆燃

 

爆炸的那棟樓,就一家叫“永順炸雞”的炸雞店。

我就想問一句,如果你是炸雞店老板,被如此推到風口浪尖,你慌不慌?

還好,有“極目新聞”去采訪了炸雞店老板,才讓大家知道,炸雞店內並未發生爆炸。

老板的理由有四:

1、炸雞店並未使用燃氣,而是用電。

2、事發時,他們還沒開始營業。

3、門店上的招牌都還存在,若是炸雞店引發事故,店麵都炸沒了。

4、發生爆燃的位置,位於大樓的另一側。

炸雞店老板說得有理有據,合情合理。

而從視頻上看,就更清晰了,爆炸點離炸雞店簡直不要太遠。

也就是說,爆燃,跟炸雞店八竿子打不著。

既然如此,為啥官方通報,非得說和炸雞店有關呢?

三河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說:

因為炸雞店招牌還在,當時就以炸雞店為坐標,才這麽公布的。

……

不知道大家信不信這個解釋,反正我不信,這完全沒有說服力。

離爆炸點更近的,明明還有“談小娛24小時自助台球”的招牌沒被炸掉,完全可以以這個店為坐標來描述,但他們沒有。

如果隻是因為難以描述,無奈隻能以炸雞店為坐標,要說的也應該是“一炸雞店附近商鋪發生爆燃”才對。

如今說,“燕郊一炸雞店發生疑似燃氣泄漏引發的爆燃事故”,明明就是把事故責任按在了炸雞店身上,哪裏隻是一句輕描淡寫的“以炸雞店為坐標”這麽簡單?

8點左右發生爆炸,11點左右官方就發布事故原因,僅僅過去3個小時,他們就讓炸雞店背了鍋。

我認為,他們根本就沒調查,看到炸雞店需要炸東西,就想當然地認為他們肯定使用天然氣,那就是他們了。

卻不知道,炸雞店一般都是用電鍋。

炸雞店要是真用燃氣,那是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昨天都在討論,央視記者在燕郊爆炸現場采訪被阻攔的事,中國記協問,一紙通稿真能代替現場報道嗎?

當然不能,這家炸雞店的遭遇,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

正是媒體的采訪,還原了事實,最後三河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才明確無誤地表示,爆炸與炸雞店無關。

要不是有媒體的采訪,就憑官方一紙通報,那個炸雞店是不是就被冤死了,還真不好說呢。

都不需要再等待,沒有記者采訪,隻有官方通報的後果,在這次爆炸災難中,就已經體現了出來。

有網友說:采訪隻會無端放大後果,引起民眾恐慌,相信政府就得了,根本沒必要采訪。

我不知道,如果沒有媒體采訪,沒有輿論壓力,官方已經發出了權威通報,已經放出去一個說法,他們還有什麽理由,還有什麽動力去更改?

如果沒有媒體采訪,那就隻剩下官方說什麽就是什麽,其他人再說什麽,估計也不會再有人信了。

如果你是那個炸雞店老板,官方說爆燃就是你的店發生疑似燃氣泄漏引發的,而你說什麽都沒有人信,你是不是會汗流浹背?

我們這些隔著屏幕的圍觀群眾,當然可以輕飄飄地說一句相信官方無須采訪,可一個不容置疑的結論落到一個人身上,對那個人可能就是滅頂之災。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由媒體和自媒體報道帶來的輿論,可能是我們普通人能抓到的唯一的稻草。

你可以不在乎,但有的人,真的很需要這一點希望。

就像之前聽到的一個小故事:

退潮之後,一個小男孩把困在岸邊水窪裏的小魚撿起來,扔回大海。

有人問:“孩子,這水窪裏有幾百幾千條小魚,你救不過來的。”

“我知道。”小男孩頭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為什麽還在扔?誰在乎呢?”

“這條小魚在乎!”

 

 

 

 

燕郊燃爆,你去阻攔記者,誰去挖掘真相?

文章來源:  於 

01

3月13日,河北燕郊的一商戶發生了燃爆事件,目前已造成7人死亡,27人受傷。

事故原因,目前的初步說法,是管道泄漏。

一起事件發生,往往需要記者刨根問底,尋根溯源。

然而在燕郊事故現場,就連央視記者都被大量黑衣男強行驅離,致使直播中斷,央視主持人一臉懵。

就連從不缺席熱點的老胡都在第一時間表示:

堅決反對燕郊警察阻撓、驅離央視記者。

事後,中國記協可能是紅了臉,收起一向乖巧的姿態,怒發衝冠:

記者應該進行采訪嗎?應該。

一紙通稿真能代替現場報道嗎?不能。

……不能為了控製輿情,簡單粗暴阻撓媒體記者正常履職。

 

記協的質問聲很大,當地的太極也很巧妙。

關於阻撓記者采訪,當地有關在通報中說:

“事故現場仍存天然氣泄漏風險,建議所有非救援人員全部撤離到警戒線以外,現場維護秩序工作人員按照指揮部指令……由於一線工作人員溝通能力不強,方式方法粗暴簡單,引發了記者朋友的誤解和輿論的質疑,產生了不良社會影響。”

翻譯一下:不讓你進,初心也是為你好。

然而,眼尖的網友們分明看到,女記者楊海靈分明就在警戒線之外……而且距離消防救援隊的人體隔離帶尚有數米之遠!

很多局裏局氣的男子比記者的站位更要靠前,而且不戴安全帽,有的更是背著手踱步。

說是為了安全,怎麽不勸離他們呢?

他們知道自己在說謊,但依舊選擇說謊?

02

到底是為了誰的安全?

很多經常看新聞的朋友或許會知道“29”這個數字,事故遇難人數超過29,這是關係到地方大員的“安全”的。

此外,建築的施工方,承包方,開發商往往也是有頭有臉存在,方方麵麵都要“統籌兼顧”。

很多時候很多事故,哪怕不是人為惡意的原因,其實記者都很難深入調查,事後的官方通報隻會說一個數字,也不公布姓名。

一般情況,也不讓媒體到現場采訪的事故。

原因可能就是為了某些人的安全。

其實,就連記協的發聲,都是安全的。

記協的控訴雖然顯得聲音很大,但事後並沒有現場的深度采訪,有的隻有上上百家官媒,全文轉發記協的通稿。

沒有一家單位給到不一樣的采訪和深度報道,內容千篇一律,毫無深度價值。

也許,控訴現在就是最大的價值。

因為現實的荒誕,就連作為“無冕之王”的記者,都摸不得了。

20年前,時任廣州天河法院法官巫國平說了一句話:

“這個社會對媒體的容忍有多大,這個社會的進步就有多大。一個文明、民主、進步的社會,都應當充分發揮傳媒的監督作用。”

當時這位法官碰到的案子,是一個大企業起訴一家雜誌社,說雜誌社侵犯企業名譽。

僅僅是說了一點尖銳批判的話,就侵犯你企業名譽了?不是事實?

巫國平法官堅定地站在了雜誌社一邊,並通過法院的判決,讓眾多媒體朋友真誠點讚。

本以為,那是一個好的開始。

但沒想到,時至今日,張雪峰的一句“不要學新聞”卻成了眾口鑠金之語。

03

今天記者這個職業的內在的尊嚴,不僅受到 “為了你好”的外在保護性阻攔。

也有來自一些魯鎮青年的內在嗬護式絞扣

不少阿Q手執鋼鞭在鎮口巡邏,發現有人伸頭觀望,上去就是閃電五連鞭:

一鞭曰:“記者來拍,一定不安好心!”

二鞭曰:“有外國人看,肯定一眼間諜,當心外國勢力!”

三鞭曰:“事故都發生了,你就別來添亂了,傳出去對群眾有不良影響!對魯鎮的發展影響不好!”

四鞭曰:“魯鎮的事情輪不到你們外地人說三道四!”

五鞭曰:“別搗亂!回去等通稿!”

阿Q們受到怎樣的教育,我不知道,但思想覺悟真的是不得了。

和他們相比,我們的法官、記者格局低得就像一片汪洋大海。

救救這些被推到海底的人吧。

他們是保持活力的螺旋槳,是檢查船上各項零件正常運行的管輪,是岸上照亮海麵的燈塔守衛。

當他們沉到了海底,我們的船還能向前航行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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