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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鉈中毒毀掉一生 朱令去世了

(2023-12-23 07:56:27) 下一個

從當年互聯網還不發達的年代,一直時至今日,朱令鉈中毒案件一直備受關注。但遺憾的是,真凶是誰,至今沒有定論。

1973年11月,朱令出生在北京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父親吳承之,母親朱明新。她還有一姐姐叫吳今。1989年4月,在北大生物係讀書的吳今,在一次野外春遊中失蹤,三天後在一個懸崖下麵她的屍體被找到。

姐姐的意外死亡,給朱令全家帶來沉重的打擊。

朱令多才多藝,自小便學習鋼琴、古琴,1992年朱令考上清華大學化學係物理化學和儀器分析專業,並成為校民樂隊的主力隊員。此外,她還是遊泳高手,曾經在清華的校運動會上多次得到名次。

1994年榮獲全國高校藝術表演獨奏組二等獎。另外,她也是北京市遊泳二級運動員。

因為1994年的鉈中毒案件,朱令個人的命運一直被外界關注。

被鉈中毒毀掉的一生

據此前多媒體報道,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開始出現奇怪的中毒症狀:起先是肚子疼,吃不下飯;接著(12月5日)胃部不舒服;最後(12月8日)她的頭發開始脫落,並在幾天內掉光。

同年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醫院消化內科病房,雖然沒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個月以後,朱令的病情得到緩解,並長出了頭發,於1995年1月23日出院。1995年2月20日,寒假結束,新學期開始,朱令返校。

1995年3月6日,朱令的病情惡化,她的腿疼痛很厲害,並感到眩暈,朱令父母將其送往北醫三院求治。

1995年3月9日,朱令父母帶朱令到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專家門診,李舜偉教授接診後,告訴朱令的母親“太像60年代清華大學的一例鉈鹽中毒病例了”。但是由於朱令否認有鉈鹽接觸史,並且協和醫院不具備做該項化驗的條件,協和醫院沒有進行鉈中毒的檢測。

1995年3月15日,她的症狀加重,開始出現麵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朱令住進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病房,協和醫院按照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神經根神經炎診治。

1995年3月23日,朱令中樞性呼吸衰竭,協和醫院采取了氣管切開術。1995年3月24日,協和醫院開始對朱令采取血漿置換療法,前後8次,每次均在1000毫升以上,有些人認為這對未確診的情況下維持朱令的生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這個過程中,朱令感染上了丙肝。

1995年3月26日,朱令被送入協和醫院的重症監護室(ICU),依靠呼吸機維持呼吸。1995年3月28日陷入昏迷狀態,直到8月31日蘇醒,朱令共昏迷長達5個月。

1995年4月28日被確認為鉈鹽中毒。同年5月5日,清華大學保衛部報案。

北京市公安局接報後經過偵查發現,相關場所沒有監控設施,犯罪痕跡物證已經滅失,盡管辦案人員盡了最大努力,采取了當時能夠使用的各種刑事偵查措施,仍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

確認朱令鉈中毒的過程也不順利。北京市協和醫院曾對朱令進行了多項檢測(包括艾滋病病毒HIV,脊髓穿刺,核磁共振,免疫係統,化學物質中毒,抗核抗體,核抗原抗體和萊姆病等),但除了萊姆病以外,其它項目的化驗結果皆為陰性。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學、北京大學力學係92級學生貝誌城、蔡全清等人當時將這種不明的病症翻譯成英文,通過互聯網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關新聞組和Bitnet發出求救電子郵件。

之後收到世界18個國家和地區回信1635封(一說超過2000封,貝誌城說超過3000封),其中約三分之一的回複認為這是典型的鉈中毒現象。

聖裘德兒童研究醫院的醫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鉈中毒,認為根據頭發脫落、胃腸道問題和神經問題等症狀幾乎可以確診”。

由於當時中國互聯網不發達,海外UCLA的Dr. Xin Li 在UCLA的服務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幫助創建了UCLA朱令鉈中毒遠程診斷網,在朱令鉈中毒遠程診斷的信息發布和協調上起了關鍵作用。

1995年4月18日,貝誌城拿著翻譯好的電子郵件到協和醫院重症監護區門口給醫生參考,但他認為沒有得到積極回應,很少人參看,也沒有采納電子郵件中的鉈中毒判斷和相應的檢測辦法,使得當時網上遠程診斷的結果沒有及時發揮相應的作用。

由於互聯網上的回信懷疑是鉈中毒,當朱令父母得知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的陳震陽教授可作做鉈中毒鑒定後,在一位有良心的協和醫生暗中幫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腦脊液,血液,指甲和頭發,於1995年4月28日來到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進行檢驗。

當天,陳震陽即出具了檢測報告,認為朱令為兩次鉈中毒,第二次中毒後朱令體內鉈含量遠遠超出致死劑量,並懷疑有人蓄意投毒,同時建議服用普魯士藍解毒。

根據互聯網的反饋以及陳震陽1995年4月28日的化驗結果,朱令開始服用對症藥普魯士藍,服用當天,血液中的鉈離子濃度開始下降,這是朱令到協和醫院求診的第50天,一個月後(一說10天),體內的鉈被排出。

但是,由於鉈離子在體內滯留的時間太長,朱令的神經係統遭到嚴重損害,視覺幾乎完全喪失,肌體功能也受到嚴重損傷,且仍處在昏迷中。

1995年8月31日,朱令從長達5個月的昏迷中蘇醒。1995年11月,朱令從協和醫院出院,轉入其他醫院和康複中心接受治療。

幾十年間,當初的天之驕子朱令變成一個雙眼近乎失明的中年女人,體重達160多斤、全身癱瘓、喪失一切運動功能、輕度腦萎縮、生活無法自理,整天坐在輪椅上,靠著父母不多的退休金維係著脆弱的生命。

真凶是誰成謎

朱令的父母除了在尋找讓朱令康複的治療方法外,他們還在試圖探究一個真相——“這麽大劑量的稀有金屬鉈,究竟是怎麽進入我女兒體內的?一切都太匪夷所思了。”

當初到底是不是有人“蓄意投毒”,警方沒有明確的說法。但外界對此的爭論卻從未停止,發展到網絡熱議,這其中,朱令同宿舍的一個女生孫某一直被朱令父母認為是“最大嫌疑人”。

1995年4月28日晚,當朱令被確診為鉈中毒後,朱令父母立即向清華大學當時的化學係副係主任、主管學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報案的請求,薛隨即向時任清華大學保衛部部長兼清華大學派出所副所長報案。

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開始正式立案調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鉈中毒確診後的五一放假期間,朱令宿舍曾發生離奇盜竊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丟失。

鉈是一種劇毒化學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極毒物品級分類與品名編號》(1993年10月1日執行)中鉈與氰化物同為A類。

警方並且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觸過鉈鹽,也排除了其家人和親朋接觸過鉈鹽。

朱令家人委托的兩名代理律師之一張捷指出,“根據警方提供的情況來看,有人故意投毒是朱令中毒的真實原因,也就是說背後存在一個凶手”。

而了解內情又有幾十年破案經驗的老公安王補推斷“嫌疑人的範圍是很小的”,並根據清華大學女生宿舍的嚴格管理,進一步推斷“朱令身邊就有凶手”。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兩年之後,北京警方對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孫某采取了第一次突審。

在這以前見諸報道的關於案件的進展和調查情況包括:警方在1995年夏秋時分到朱令父親單位調查過朱令父親和孫某父親的關係;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屬,“隻剩一層窗戶紙了”;1996年,時任清華大學派出所所長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對象”,“上麵批準後,開始短兵相接”; 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處有關領導對朱令家屬表示案件難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學係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將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偵破行動,但後來一直沒有下文 。

在朱令母親朱明新1997年11月發表在UCLA朱令鉈中毒遠程診斷網上的一封信中提到 ,警方迄今一直懷疑為朱令同舍和同班同學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凶。

警方同時說明有證據表明是嫌疑人自己利用鉈中毒測試報告出得太晚,破壞了朱令宿舍的物品,使得仍還有小於1%的硬件證據缺失。但警方表示不會放棄並有自信心在公開的法庭上給嫌疑人定罪。

但此後這個案件沒有進入法庭階段,北京警方一直沒有宣布偵破此案,也沒有公開任何有關的細節和原因。

主要負責這個案件的公安局十四處李樹森,在2006年對采訪他的記者提及“這件事在調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結論”,且“這件事情很敏感”。

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學孫某,被警方認定為是唯一能夠合法取得鉈鹽並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經過詳細調查,警方正式將其列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孫某的祖父孫越崎和伯父孫孚淩在民主黨派和政協擔任要職,而正是顯赫的家庭背景,被認為是本案件的調查不能順利進行的原因。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級即將全部畢業,人證即將難以獲得為由,上書北京市公安局長。

1997年4月2日,孫某作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14處帶走,並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紙上簽字。在被連續偵訊審問8個小時後,孫某被家人接回家。

1998年8月25日,公安機關宣布結案,並以“超過法定期限”為由解除孫某作為嫌疑犯所受到的強製措施。

朱令父親則稱,公安機關沒有告知朱家此案已結,朱令父親聲稱“之前得到的答複一直都是‘正在調查中'。”直至2008年申請信息公開時,才獲悉已於1998年結辦。

2008年5月12日,朱令父親吳承之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開朱令急性鉈中毒案偵破過程和結果的申請,並於當日被受理。

18天過後,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為由發出“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

2013年4月,朱令同學王一風開腔,直指孫某有重大投毒嫌疑。孫某曾在2005年的天涯社區聲明裏指出,自己並非唯一能夠接觸到鉈的學生,稱幫老師做實驗使用的鉈溶液是別人已經配好放在桌上的。

對此,王一風回憶稱當年清華大學一共有七個人可以接觸到“鉈”,分別是兩名教師(李隆弟和童愛軍)、三名女研究生(87級女生陳某、88級女生趙某、89級女生朱某)和兩名本科學生。

其中一個為90級男生吳某,另一個就是孫某,“女研究生住在別的樓。隻有孫某可以近距離接觸朱令的日常用品。”

曾有傳言稱警方當年“從孫某床底的箱子裏找到朱令的咖啡杯”,並且“有被徹底清洗過”,孫某當時辯稱“朱令在住院怕杯子落塵”。

對於該傳聞,一位自稱孫某室友名為“太陽正暖”(與孫某聲明相隔4分鍾)的ID在網上發帖稱,孫某住在雙層架子床的上鋪,言下之意否決了“在床底下有孫某的箱子”之說法。

此外,據派出所通報,朱令中毒住院後,所在宿舍曾因“盜竊”致現場被破壞,地板上散落著錢。

一位老師事後告訴朱令父親,其他同學都沒丟東西,唯獨缺少了朱令的洗漱用品,還有一個不鏽鋼杯子滾落在床鋪下。輿論洶湧之下,許多“小道消息”開始曝光。

比如,網上就出現一份據稱是黑客截取的當年孫某在天涯發布聲明前給幾位同學的“發帖指南”,其中講述孫某如何指導同學如何從人品、社團狀況、學校管理等方麵,跟帖支持她的聲明。

北京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在2013年5月8日下午發布長微博,回應“朱令案”。

北京市公安局在微博聲明中稱,對於“這起案件未能偵破,我們至今深感遺憾”,並對朱令令的個人不幸遭遇“深表理解和同情”。

該微博稱,1995年4月28日,清華大學本科生朱令。被確認為鉈鹽中毒。5月5日,清華大學保衛部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該局“認定有投毒犯罪事實發生”,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

但由於“時間已近半年,相關場所沒有監控設施,犯罪痕跡物證已經滅失”,北京警方未能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

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工作中未受到任何幹擾。“有一些案件受偵辦條件限製,礙於證據滅失等客觀因素,最終無法偵破。”北京警方希望公眾能理性看待,尊重偵查工作規律。

直到朱令去世之前,她的近況和案件進展時不時會被熱心人士和媒體關注,但真凶是誰,直到今日尚無定論。

直到朱令去世之前,她的近況和案件進展時不時會被熱心人士和媒體關注,但真凶是誰,直到今日尚無定論。

律師解讀:朱令案不會因她離世而終結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朱令案是一個備受關注的案件,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和爭議。從程序上來講,這個案件本身不會因朱令女士的離世而終結。

朱令因鉈中毒導致多年來一直處於昏迷狀態,最終不幸去世,這給她的家人和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和悲傷。人們普遍對朱令案的偵破和嫌疑人的追究有著強烈的期待。

朱令案的偵破和真相的查明對於維護公眾的安全感和正義感至關重要。如果案件沒有得到適當的調查和偵破,可能會對社會的公信力和法治環境產生負麵影響。因此,重新調查偵破朱令案件對於公眾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朱令案的偵破和真相的查明也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如果一個社會的法治環境不健全,犯罪行為得不到及時的查處和懲罰,將會對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朱令案作為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重新調查和偵破對於維護社會的法治環境和經濟的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朱令案的重新調查和偵破是否有可能受到追訴期的影響,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判斷。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犯罪行為的追訴有一定的時效性,即追訴期。

我國刑事訴訟的最長追訴期限為20年,但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根據刑法的規定是不受追訴期限的限製的,並且如果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同樣也不受追訴期限的限製。刑法同時還規定,即使過了追訴期,如果有關機關認為有必要追訴的,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後追訴。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對罪犯的追訴是沒有時間限製的。

具體追訴期的長短和適用條件需要根據不同的犯罪行為和法律規定來確定。如果朱令案的追訴期尚未屆滿,那麽重新調查和偵破是有可能的。但如果追訴期已經屆滿,那麽重新調查和偵破將受到法律的限製。

朱令案的重新調查和偵破對於社會、民生、經濟和法律來說都具有重要意義。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對此案給予足夠的重視,盡快查明真相,給予公眾一個公正、透明和合法的答案。

 

30年懸而未破的朱令案,成了中國互聯網的刻度

文章來源:  於 

朱令還是走了,沒有發生醫學的奇跡,也沒有發生破案的奇跡——朱令沒有再站起來,案件凶手仍然是一個謎。清華大學官微通報了這位1992級的校友的離世,上個月,這位被禁錮在22歲的清華才女剛剛過完了50歲生日。

19歲考入清華,22歲遭遇鉈投毒,彼時朱令離奇發病,被證實為稀有的“鉈中毒”,醫院並沒有第一時間確診。1995年,彼時互聯網剛剛興起,朱令的高中同學、北京大學學生貝誌城、蔡全清等人當時將這種不明的病症翻譯成英文,通過互聯網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關新聞組和Bitnet發出求救電子郵件,最終鎖定了是鉈中毒,確定了診療方案。但是為時已晚。朱令也是中國第一例互聯網求助的案例。那是一個用電話線撥號上網的時代,那是一個黑白屏幕的時代,那是一個向上走、朝外看的時代。

當時,央視等很多媒體報道過這次史詩級的互聯網求助問藥,讓彼時前賽博時代的中國人直觀地感受到地球村“天涯若比鄰”的互聯網力量。於是,朱令本身和互聯網結下了不解之緣,成為漂浮在中國網絡空間裏近30年的標杆。

近30年裏,鬥轉星移,大浪淘沙,滄海桑田,人世更迭,或鷹化為鳩,或田鼠化鴽:炒房客來過又走了;“大哥大”成了古董;機能智能機換了一茬又一茬;從“水木清華”到天涯論壇,從微博到了抖音,直到今天我們每時每刻都離不開互聯網。近30年裏,曾經燈火可親的朋友有的越來越近,有的越走越遠。因為朱令憤怒的新年,漸漸地頭上有了白發,兒女忽成行,關心起了手串和枸杞。

然而,朱令一直沒有變,她就在那兒,不言不語,卻拷問著我們的良心,映射著我們對正義的關注,測試我們對苦難的共情。也許真相就差了一步,也許凶手注定會逍遙法外,但是,我們總願意將注意力從日常的庸常生活中抽離,把同情、惋惜送給這個永遠22歲的姑娘,詛咒凶手,祈禱奇跡,追問真相。

其實,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屬案情“隻剩一層窗戶紙了”;清華大學派出所相關負責人也曾說“有對象”,“上麵批準後,開始短兵相接”……但凶手還是未被抓捕。警方曾鎖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邊”,但最終此案不了了之。很多人認為朱令的室友孫某難逃嫌疑。2008年朱令家屬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請公開案件偵破結果,但是申請被拒絕了。

2013年4月,複旦投毒案再次點燃了朱令案的熱議。當年,5月6日,新華網發布了“輿論呼籲及時澄清‘朱令案’傳聞”的輿情通報”。5月7日,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以《永遠的22歲》為題大篇幅地報道了朱令悲慘近況。彼時,孫某在網上發帖自證清白:“我比任何人都想將真凶繩之於法”。然而,並沒有後續了。這一晃,又是10年過去了。

20多年前,一個同樣寒冷的冬天,我在上海梧桐區的一所古老的中學裏,參加一次科技英文競賽,暖黃的冬日陽光穿過玻璃。當時的作文題目是“你對INTERNET的看法”,我就寫起了央視報道過朱玲的互聯網求助第一案。彼時雖然艱難,但總覺得互聯網將有改變世界的力量;彼時我雖然無知,卻相信凶手必然落網。結果,20多年後,我等來一個不是結局的結局:正義暫時還沒到,互聯網卻徹底改變了我們的生活。

全身癱瘓的朱令,就這樣靜靜地漂浮在互聯網上,見證著時代慢慢地走過,看著你我或者錯過了風口,或者搭上了快車。每一個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人,都應該感謝朱令,她為我們投射了互聯網上的路標,成為考驗我們良心的標尺。而我們對她有著難言的虧負,沒有能將凶手繩之以法,沒有還她一個公道。願天堂沒有病痛,願苦難不再發生,感謝你在過去近30年裏與我們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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