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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能解救鐵鏈女,鐵鏈女也沒能解救我們!
如果任何一點正義都要靠洶湧的互聯網輿論來獲得,那不是輿論的勝利,而是法律的悲哀,社會的悲哀。
“鐵鏈女”是楊某俠,也是小花梅,不是李瑩。 小花梅從雲南到江蘇,被賣了三次。 不存在把牙齒人為拔光的事情。 豐縣8孩均為楊某俠和董某民親生。 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準逮捕。 豐縣官員被擼一批。
省調查組在處理了一批豐縣官員後,依舊是把鐵鏈女留給當地解決,將她建基在墮落罪行與無恥之上的所謂家庭,留給當地組織的“愛心媽媽”關懷嗬護。一起延續了20多年的多重販賣婦女案,最終仍局限在家事範疇內被調查、被處置,這合適嗎?
附件:
現代版指瑩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