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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文件惹人關注。
雖然僅僅是《意見》,沒有上升到法律高度,但市場已然風聲鶴唳,外資對於中概股產生恐懼,教育係統,家長學生,對於該意見亦有諸多不解。
這裏,我們必須肯定國家對於人口問題,教育減負問題的改革決心和魄力,認識到此次意見的出台十分不易,對於廣大家長減負作用,也是非常正麵的。
然而,為了推動《意見》的科學、依法實施,我還是提出了10個簡單的小問題,希望得到厘清。
目錄:
一問:父母生育孩子焦慮主要是“校外補課”?
二問:減少教培有沒有用?
三問:是否有違法理?
四問:“補課”的現象是否會減少?
五問:如何保證教育資源的分配公平?
六問:如何提高公辦學校的教學水平?
七問:能否提高公辦學校的教師待遇?為他們減負?
八問:數百萬教培行業從事人員,有何轉行建議?
九問:如何防止私教?防止階層對教育的壟斷?
十問:分流之後,能否給予職高學生考公、考研、考編製之機會?
01 父母生育孩子焦慮主要是“校外補課”?
我們能理解,此次《意見》出台的背景,是我國的人口生育率出現了下降。
這是一個國本問題,也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
之前央視調研,影響我國生育率的原因有:房價、教育成本、醫療、養老等。
在這幾座大山裏,誰是主山,人心皆知。
當然,越來越高的教育成本,亦對為人父母者,造成非常大的困擾。
在北上廣深等地區,我們看到很多家長的休息時間,可支配收入都被教育占據,“雞娃“現象蔚然成風。
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否是教培機構販賣焦慮呢?
家長們為什麽要補課?是希望孩子成績好。
為什麽希望成績好?因為考高中,考大學的淘汰率是客觀存在的。
所以,廣大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擁有更優質的教育資源,從而取得分數上的優勢。
如果所有學校可以給予同等的、優質的教育資源,滿足學生的學習要求,為什麽家長還要去教培?
曆史經驗告訴我們,升學壓力才是中小學生內卷,家長的焦慮的最主要成因。
必須承認,我國大部分家長都希望孩子能進入普通高中學習,這是客觀的社會現實,是國情的一部分,要改變這種社會現狀,絕非旦夕之功。
在高考的指揮棒下,學生和家長不得不去競爭優質教育資源。
如果僅僅局限於打擊教培,而不疏導升學壓力,這是否是一種抓小放大?
校外培訓機構,是焦慮的“果”,還是焦慮的“因”?
02 減少教培有沒有用?
我記得溫鐵軍說過一句話:你要想說服我,首先要拿出實踐成功的案例。
通過打擊教培來反內卷的,迄今為止,我還沒有看到成功的案例。
以韓國為例,韓國在1980年頒布法律,禁止所有的教育補課行為。
最開始底層民眾歡呼雀躍,但緩過神來才發現,這樣隻會讓自己的孩子沒有“出頭之日“,反而那些富人權貴的孩子毫無影響。
原因很簡單,有錢人可以買高昂的1對1家教上門,而他們沒地方給孩子補課。Image
數據也印證了,在禁止補課後的幾年,考進韓國名校的學生大部分來自富人家庭。
一個推動教育公平的舉措,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
基於此,民眾反對聲越來越強,禁補令一再放寬,直到2000年,被徹底廢止。法院給出的理由是,違反人權----人人都有追求教育的權力。
而與韓國不同的是新加坡。
新加坡不僅不禁止補課,還大力鼓勵。
公辦學校每天就上半天課,剩餘的半天讓孩子自己找補課的地方。哪門不好,就補哪門。
這種做法,讓很多人成了補課老師,最終造成了教培行業的內卷----補課費用不斷下降,降到了普通人都可以接受。
中國人治水有個很大的經驗----易疏不宜堵!
03 法理有無問題?
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人民行使正當權利受法律保護。
《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民促法》第二條:“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麵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
依據上述法律的規定,教培學校類型的設立應該看申請人是否具備了相應的辦學條件,如果符合辦學條件,審批機關無權拒絕。
但目前的《意見》卻規定:“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麵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這是否有違“上位法優於下位法”、“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
我們看到,《意見》出台後,多家國際經濟調研機構警告投資者慎重選擇中概股?
為什麽?因為他們看到,一紙文件就能改弦更張,投資中概股,是有巨大風險的。
教育的內卷,主要應該通過深化改革,提高公辦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來回應。
對於限製公民和社會組織正當行使權利的條款,我想,應該進一步提供法理上的充足理由。
04 “補課”的現象是否會減少?
前文已經說到,升學壓力才是中小學生內卷,家長的焦慮的最主要成因。
基於此,不讓補課,家長們就真的不會補課嗎?
我們知道,人性都是趨利避害的。
在央視的一則調查顯示,如果校外培訓機構在假期不能開課:有41.22%的家長選擇購買線上學科輔導課程;32.06%的家長選擇與同學拚班請名師輔導;28.4%的家長希望周末能開“小灶班”。
是的,孩子的數學老師變成體育老師教的並不是笑話。
隻要有升學錄取率的存在,學生就一定存在競爭,對於補課的需求就不會改變。
這時候如果單方麵禁止供給,必然會導致行情漲價----一對一的價格越來越高,學區房越來越貴。
此外,地下黑補也會泛濫,徒增家長的經濟壓力。
很多學生家長為什麽花大價錢去上民辦私立學校?
因為學區房越來越昂貴,隻能退而求其次,上上輔導班來緩解自己的焦慮。
05:如何保證教育資源的分配公平?
好在,改革組意識到了這樣的問題,為了平衡教學資源,此次《意見》的亮點有:積極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
其實,我所在的南京這幾年就有這樣的舉措,但實踐起來,有著諸多困難。
比如名校掛牌已經被家長詬病華而不實----雖然掛上名校的牌子,但每個學校的升學率依然有較大差距。
再極端一點的,類似人大附中這樣的學校,成績倒數的學生都能上清華北大。
這樣的局麵,如何平衡?此次新政是否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城鄉教育資源又如何分配?
這裏我想再提一下新加坡,新加坡的每個學校的硬件設施都是同等的,教師水準也是同等的,而且教師五年輪換一次,而且沒有劃分學區的概念!
這樣就可以保證富人家的孩子沒有優勢,窮人家的孩子不會吃虧。
對比起來,我們是否應該借鑒學習?
06如何提高公辦學校的教學水平?
在新政中,我們看到不少好的意見。
比如,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大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確保學生在校內學足學好。
生活中,我常常聽到學生家長抱怨,一些老師不負責任,全讓家長們在課後批改孩子作業。這確實讓很多家長頭疼,尤其是本身文化水平不高的家長。
正如前文所說,每個學校的教學質量是有差異的,如果孩子都能在學校學好,學足,家長又何至於花錢去給孩子上輔導班?
實踐中,很多公辦學校的老師,確實存在課上不好好教,讓孩子去他那補課的情況。
很多公辦老師,也因為鐵飯碗在手,得過且過,對孩子馬虎了事。
很多人去當老師,不是因為熱愛這份職業,而是因為一年有3個月的假期,有編製。
所以,如何對公辦老師提出考核,如何量化他們的教學任務,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形成競爭機製,我認為至關重要!
這裏必須要有更為細化的辦法出來!
07:能否提高公辦學校的教師待遇?為他們減負?
當然,老師也是人,公辦學校的老師也有難處。
要想讓他們提高教學質量,提高服務學生的水平。
沒有物質上的獎勵是不行的。
為什麽很多公辦老師去搞培訓?很簡單,收入差別太大!
另外,真正愛好教學的老師有時候會被行政上的一些事,搞得心力交瘁。
扶貧,學習上麵文件,工作思想報告……這些不屬於教學上的事情,能不能也減減負呢?
08:數百萬教培行業從事人員,有何轉行建議?
公辦學校的老師利益,我們要考慮,數百萬教培工作人員的尊嚴與就業,也不能忽視。
此次《意見》,對於教培行業的打擊,是巨大的,很多教培機構已經開始裁員。
對於這些人的就業問題,有何良策呢?
讓他們去考公,則公考卷。
讓他們去考公立學校教師,則事業編卷。
對於他們,能否給出轉行的一些建議和渠道?
09:如何防止私教?防止階層對教育的壟斷?
前文分析,單純的打擊教培,會讓富人得利,會讓私教一對一興起。
這會不會造成教育資源的壟斷?乃至階層的壟斷?
我們知道,高考是窮人孩子逆襲的最佳手段,實際上教育資源的不平衡會造成高考的不平衡。
目前一個私教的市場價大概是500-1000元一小時,這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是難以承受的。
而對於富人階層,輕輕鬆鬆。
不讓補課,普通老百姓的經濟壓力減下來了,但後代逆襲的希望,是不是也減少了呢?
周星馳電影《長江七號》裏,打工父親把所有的積蓄都拿來讓自己的孩子去念貴族學校。
為什麽?為一個可能,為一個擺脫階層的可能!
對於他們而言,不讓給孩補課,僅僅讓他們靠智商,靠天份,靠自覺,這公平嗎?
我們知道中國有數千萬農民工,也有數百萬留守孩子,如何保證他們的和富人的孩子公平的獲取教育資源?
我們不能讓減負,成為高階層進一步與低階層拉開距離的手段!
10 分流之後,能否給予職高學生考公、考研、考編製之機會?
目前,我國正在大力提高職業教育,希望通過職業教育的分流,來進一步緩解就業結構的問題,這一點,德國有成功經驗,我們也在大力發展。
但,目前也要考慮到現實國情。
在中考平均50%的淘汰率下,有一半的人勢必不能走入高中。
那麽,作為家長,能否願意拒絕焦慮,安心的讓孩子去中職呢?
至少,如果我是家長,我是不願意的。
首先,社會的歧視在這----孩子上不了高中,難免被周遭人所指點。
其次,即便職業學校有好的就業前景,但現實是什麽?
前段時間,河南有個卷煙廠,卷煙絲的工人都要本科生,研究生。
另外,公考、事業編考、大型企業招聘,對學曆的要求又是什麽,沒有學曆的門檻嗎?
都是教育,既然提倡孩子們去職業學校,不要內卷,那麽,能不能也給他們提供一樣的工作競爭環境呢?
總結:
再次強調,此次《意見》的出台十分不易,對於廣大家長減負作用,也是非常正麵的,很多措施也非常具有人文關懷,打擊泛濫的教培也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為了《意見》能夠更好的貫徹宗旨,實現目標,我覺得有必要提出一些問題。
因為隻靠行政命令來禁止補課,必定會引起家長的困惑,並遭遇各方阻力,其代價和難度,以及試錯成本,都是非常巨大的。
總之,一切為了孩子,一切為了國家,希望家長和學生,能夠真正的得到減負!更希望教育能實現真正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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