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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八卦蠻好玩

(2017-01-13 11:05:38) 下一個

現在是個粉絲經濟的年代,每個明星都在比拚自家粉絲數量。明星之間有什麽恩怨也會導致雙方粉絲掀起罵戰。


樓主今天說的案件就是80年代初一個粉絲引發的。

80年代初,國家剛剛從文革中漸漸恢複到正常秩序中,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文藝的繁榮,那時雖然不叫明星,但街邊上已經有些人悄悄兜售明星的照片,有國內的,也有國外的。


當時在中國男排,有個主攻手,人長得超級帥,男排嘛,用現在的話說,也是大長腿。球技也棒,所以一旦有國內的比賽,女觀眾比男觀眾要多的多,不過,那時的女粉絲還是很含蓄的,最多就是自己內心激動一下下而已,不像現在的,恨不得推到才“解恨”。


在當時的上海,有個女粉絲很喜歡這個主攻手,但是,可能覺得自身的條件確實也配不上人家,但又確實喜歡。當時的上海不是有上海電影製片廠嗎。而那時中國最紅的女演員就是那個廠子的,於是,這個女粉絲也不知道怎麽想的,自己在街邊買了一張這個女演員的明星照片,而且那期間的《大眾電影》封麵也是這個女演員,這個女粉絲就頂著這個女演員的名字給男排的主攻手寫了一封信,連同《大眾電影》雜誌和街邊買的照片一同寄了過去。

80年代的通訊主要就是靠信件,那個男排的主攻手收到信以後,竟然相信了,可能那時的人也比較單純吧,雖然女演員的信並沒有用到什麽愛呀字眼,但是字裏行間還是可以感受到對主攻手的欣賞,於是,這個主攻手也回了一封信,兩個人就開始鴻雁傳書了一段時間,這期間,主攻手還把自己單位的電話告訴了對方,但那個女的是借用了女演員的名號,隻得說自己總是在外景地拍戲,聯係最好還是書信,如果有機會到北京,可以和主攻手見一麵。

這個單純的運動員就一心想著和女演員見麵,後來這件事情被運動員的領導知道了,不過,領導還是很支持雙方的交往,特意給上影廠的領導打了電話,也就是這個電話,讓事情敗露了。上影廠的領導表示這個女演員結婚都快一年了,怎麽可能給運動員寫情書,還特意找來女演員了解情況,最終證實運動員是上當了。

不過這個案件很好破案,因為每次寫信都是寄到一個郵箱(不是網絡郵箱啊),那時個人可以憑借單位證明到郵局租一個郵箱,每個月收很少的費用。警察很容易的就找到那個女粉絲了,很年輕,大概20出頭吧,在工廠做工。她跟單位說自己正在學習,需要從外地寄學習材料,所以開出證明租了郵箱。事情真相大白。這件事情放在現在,頂多也就是粉絲的一個惡作劇,但那是在80年代初,而且,這個主攻手還給她寄過從國外比賽帶回來的禮物,價值在當時也不是小數,所以最後以詐騙罪入刑,好像我記得是判了4年。

天涯上的牛人多,大家知道那個男排的主攻手和女演員是誰嗎?而且,後來在北京的一次聚會上,兩個人碰到了,不過雙方都略顯尷尬。運動員後來去日本打球了,女演員後來去美國留學了。其實這兩個人在當時人的眼裏還是很般配的,可惜,沒緣分。

解釋一下,女粉絲是因為詐騙罪被判刑4年,那個運動員和女演員見到之所以有些尷尬,是因為運動員當年還是很喜歡女演員的,不然就不會回信了。算是一廂情願吧。之所以可惜,是因為女演員後來和丈夫離婚了,就一直單身。形象上,覺得兩個人很般配。

 

 

 

來源天涯娛樂八卦

樓主老虎不是貓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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