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雲卷舒 於 結婚二十載, 有兩孩一房。一個剛讀大學,一個女孩剛上五歲。十二年前來到加拿大。男方學理工的,又在這裏讀了個碩士,畢業後在政府找到個穩定工作。女的學醫相關的,來了一年多後在大學實驗室工作至今,年底可能經費不足原因下崗。 男方收入是女方的兩倍。男方人很聰明能力強,但性格有很大缺陷。脾氣暴躁,大男子主義,而且從來都是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家務一手不伸,卻要求家裏井井有條,一塵不染。否則就心情不好,火冒三丈。高興時興高彩烈,轉瞬即可因一點小事大發雷霆。是那種一有壓力(不論家裏家外)就要向家人發脾氣來解壓的人。隻在三年前停止了家庭暴力(身體上的),但語言上的從來沒停過,但這些我沒留證據,隻有大孩子是目擊證人。近兩年,本人實在難以忍受,沒有像以前那樣逆來順受,而是據理力爭後又分房而居。這樣徹底激怒了他。目前所有家庭開銷AA製。都有離婚的打算。具體操作卻很難。他要求財產平分,房子最好女方買下。小的孩子每人各帶一半的時間。互不付對方孩子的撫養費。考慮到他暴躁的性格,女方想要孩子。但他威脅如果這樣,他就馬上辭職,讓女方給他撫養費。如果女方找律師他就遠走他國,總之別想他出一分錢。我相信他做的出。另外幾年前他不顧女方反對,從 LINE OF CREDIT 中轉走18萬加元到他個人帳戶,用於炒股。現在這筆錢賠多少,轉到哪裏女方一概不知。
以下幾個問題請明白人解答:
1. Line Of credit 是兩人共同的,這筆錢他目前說他還。但如果兩人撕破臉,他賴帳,法律上講我是否也要承擔一半?
2. 今年的報稅,可否不一起報?(目前還是婚內)
3. 他己說了,如果我找律師他會和我死磕到底。後果就是錢都給了律師。但他又是個很強硬自負的人,從來沒有人說服得了他。我要麽接受他定的協議,否則我們間沒有商量的餘地。 而且,我目前根本拿不出找律師的錢。 除了律師和我倆間還有什麽機構可以幫忙調解,達成協議。
4. 他能言善辯,英文比我好。如果上庭我會不會吃虧。因為從短時間表麵上看,他性格上的 問題是每人看的出的。而且從工作,收入上講他有更好的條件,我有多大的勝算爭到小孩子的撫養權。
已淩晨3點,頭痛欲裂,可能表達不清。謝謝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