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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退一盒巧克力:華裔女子被帶了手銬還開罰單

(2012-01-21 21:43:00) 下一個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1/21/1607473.html

事情已經過去十幾天了,但是夏女士至今心有餘悸。她做夢也想不到,就為了退一盒價格為$20.99的巧克力,她居然被警察帶了手銬押出商場,還被開了一張$60的罰單,而且被禁止在一年內進入該商場。夏女士不明白,她到底犯了什麽王法?這加拿大還講不講人權?

夏女士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在2011年的聖誕節。當時她帶著8歲的女兒來到士嘉堡Town Center,因為孩子喜歡,在一家商場內買了兩盒包裝精美的巧克力,每盒價格為$20.99。 聖誕過後,其中的一盒打開吃了,另一盒沒有動。夏女士覺得這盒巧克力除了包裝好看外,裏麵的巧克力和價格幾元錢的巧克力沒什麽區別,有點不值,就決定再去逛商場時順便退掉。

聖誕過後,當她們母女來到商場退巧克力時,被告知這是應季銷售產品,不能退。夏女士覺得很奇怪,既然是應季銷售產品,為什麽不事先提醒消費者?店員告知已經提醒消費者了,夏女士便要求店員出示這個提醒貼在哪裏。店員說在商場的網址上有提示。夏女士不高興了,商店裏沒有任何提示,把提示放在網頁上,誰購物之前還會想到要先去瀏覽商場的網頁呢,這說不過去。於是便要求與經理對話,結果經理和店員的說法一致。

夏女士很氣憤,加上自己的英語水平有限,說話的聲音就高了幾個分貝。沒想到經理請來了保安,保安命令夏女士馬上離開該商場。夏女士拒絕離開,說:我是消費者,我對商場服務有意見,憑什麽不讓我說話?

沒想到保安報了警,警察到現場後命令夏女士離開,夏女士依舊堅持自己的看法,並請警察主持公道。結果警察掏出手銬當初逮捕了夏女士,並將她拉出商場。當時夏女士的孩子就在身邊,孩子剛來加拿大不久,英語不靈光,夏女士擔心孩子走丟,便用中文喊孩子緊緊跟著自己。結果警察聽見夏女士用中文喊,就快速將她推進商場保安部,將門反鎖後出去了。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警察回來,查看了夏女士的手包,將裏麵的東西全部倒出來,並問夏女士最近有沒有看醫生,有沒有吃任何藥物。夏女士心想,警察看來是把她當作精神病了,真是豈有此理。

夏女士想要討個說法。記者為此谘詢了馮誌強法律事務所負責人馮誌強先生。馮誌強說,就夏女士敘述的情況看,她忽略了加拿大的法律。在中國如果人們大聲嚷嚷或吵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加拿大情況就完全不同了,這是一種刑事犯罪。法律上規定的assault 包含兩層含義,一是肢體衝突,比如動手打人,還有一種是言語衝突,比如恐嚇、罵人,這些都是言語侵犯,同樣是犯罪。

夏女士認為自己是消費者,有權在商場內維權,所以當保安責令她離開時沒有立即離開,這是夏女士的過錯。在加拿大,商場都是私人物業,如果他不允許你進入,你進入了就算侵犯私人領地。實際上對消費者來說進入商場不是法權,而是商場給你的特權,所以當業主命令你離開時必須馬上離開,維權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和程序。

馮誌強說,夏女士唯一可做的就是可以投訴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沒有行動粗暴。比如警察在逮捕時一般會命令:請把手放到後麵去,我要逮捕你。具有黑色幽默色彩的是,一般警察還會問你手銬舒服嗎?馮誌強說,在加拿大被逮捕不是什麽大事,不要以為這很丟人或者以為自己犯了什麽罪,這和中國情況不一樣。

至於警察給的一張60元的罰單,馮誌強說,這是觸犯城市附例而罰款。交了就行了,不會有刑事記錄。

陳楚標:擅闖條例是安省法例

多倫多警隊華人社區聯絡主任陳楚標稱,該名華裔女士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安省法例中的擅闖(Trespass)條例,即在私人地方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業主或者房東有權命令你立即離開,並且有權限製你一年之內不得重返該物業。

陳楚標表示,安省法例規定,除非當事人在該物業內居住或者上班,否則無權在此逗留,業主有權做任何限製,如有的商場規定不能在商場內吃雪糕,或者不能在商場內玩滑板,任何進入商場的人士都必須遵守,至於退貨或者退款,可以循其它途徑解決,比如以書麵形式或者向上級單位投訴,或者向政府消費者部門投訴,總之不能在商場內與職員發生語言或者肢體衝突。

他說,警察到場後一般會向這些違反擅闖條例的人士開出罰單,而不會予以刑事起訴,所以這些人不會留下刑事記錄(案底),就像在商店偷竊,警方一般不會予以5000元以下的刑事罪起訴,多數處以罰款。

陳楚標續稱,新移民來到加拿大,需要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免得在與人發生衝突時吃虧。

deerta 發表評論於 
我講講在新西蘭的規矩吧,理論上來說呢,隻要是沒開封的,隻給換不給退。很多大超市是規定給不給退的,但是你把東西拿過去,講一講也就給退了(主要看顧客態度好壞)。一般都是按照軟性的規則來執行的。不會堅決不退。我打工時,顧客說要退,看著態度不錯又是老顧客就退了,來個脾氣不好的,不講理的,就按規矩走,不退,不換。

這個case我覺得,感覺上退不退上,超市有點理虧。如果一定要走退的話,可以走別的渠道,不行就去法院,不過誰又有那個時間呢。
weepingcherry 發表評論於 
撒潑撒錯地方了,丟人丟到國外了~
klam80 發表評論於 
誰叫你去加拿大?來美國吧
cnzgrzz 發表評論於 
那華裔女人一氣打起包袱,還是回娘家最好。
xiaozhang 發表評論於 
Strongly agree with below!

houshu 發表評論於 2012-01-21 11:07:58

同樣事情如果發生在大陸,這裏一定是吹捧夏女士是維權英雄,稍帶著罵大陸政府。而如今發生在番邦,這裏就大肆譴責教訓了,順帶著舔洋人溝子。

karthiković 發表評論於 
"哈哈,保安得叫警察,警察來了決定銬了以後還問她看沒看醫生。

這女人得有多瘋狂以至於大家以為她有精神問題啊?"

說得沒錯,這個潑婦恐怕不止把聲音提高了幾分貝,而是幾十分貝。歇斯底裏的cheapskate,活該被條子拷起來
reichthedog 發表評論於 
英語不靈,就別吵架了。話都說不清楚,先回家練練。

加拿大沒有人權,中國有,回國去吧。
reichthedog 發表評論於 
國內超市退貨也不是很難的。

但是,退貨的時候,人家說可以退,才能退;人家說不能退,你最好就算了;在那兒吵架是不行的,後麵排著幾十個人呢,你賴著不走,大家一起罵你。
netquest 發表評論於 
看了這麽多評論,就TMD NYwalker講得最有道理。
yihuiliu 發表評論於 
If It's on sale item....on sale=no return=no exchange=no refund , plus time frame
i.e "within 7 days" ,a general rules of thumb in Canada..pls be noticed.tks.
craigie 發表評論於 
這也算新聞?
cgd9803 發表評論於 
我目睹過類似的事情: 一個貌似剛來多倫多不久的“我們這兒”的中年婦女在WALMART和客服的人也是因為退貨產生意見,那婦女聲量漸高,手指點點,當其中一“點”觸到了客服的前額,她馬上讓其同時報警。作為旁觀者的我看不過去,上前小聲勸那婦女,說你可能惹禍了,最好降低聲量,管住自己的手腳。。。然後又勸客服說這是誤會,希望她別報警。 但她的同事告知警察正在來得路上, 我也就沒有什麽辦法了。那婦女這時才意識到情況的嚴重性,雖說聲量仍然維持在一定的水平,但態度已經軟了很多。 我也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是什麽, 但我想經此一次,那婦女應該學到些東西了。

happylux 發表評論於 
吃的東西,一般都不給退
crazybean 發表評論於 
這個事情,我們了解不多,但是可以很實在的告訴樓下,一般性商品是可以退換的,隻是文中這個商場我們都知道,退貨也是很正常的,每天都有很多人到客服中心排隊退貨的。這在加拿大不是什麽新鮮的事情。
但是,如果對方提出該商品是某些特定商品不能退貨,那確實需要有充分說明或者告知,如果做的不到位,客人可以直接向消協投訴就可以了,自然有人會處理,不需要在商場和對方吵架,而且你英文不好,說不清楚反而吃虧。

crazybean 發表評論於 
可以退,但是要了解清楚是怎麽回事,胡攪蠻纏不行。要學會有法律渠道保護自己
chatchat 發表評論於 
沒拆封的食品我當然有權退。商店的保安和警察在對中國人惡意執法。抵製那家商店。
chatchat 發表評論於 
沒拆封的食品我當然有權退。商店的保安和警察在惡意執法。抵製那家商店。
清夢星河 發表評論於 
我來遲了,總結一下吧:
Canadian laws are illegal. Kiss my Chinese butt!
哈哈哈
清夢星河 發表評論於 
我來遲了,總結一下吧:
Canadian laws are illegal. Kiss my Chinese b_tt!
哈哈哈
身在江湖 發表評論於 
這種事的解決不在於聲音高低,試想左手拿著還未付款新買的200塊的東西,右手拿著這20塊的退貨,微笑著輕聲細語,我不信人家不退換。上來就把自己當上帝,結果好不了。可憐她身邊的孩子了。
FOB一個 發表評論於 
本人親身經曆:一華女買了件大衣,兩天後來店裏轉悠時身上穿著那件大衣。又過了兩天她老公拎著同一件大衣回來退錢。真夠CHEAP!就算是租件衣服來穿也得給租金,他們倒好,想白穿!男的自稱是做BUSINESS的,還振振有詞的說沒有規定穿過的不能退。動不動就提高嗓門,以為聲大就是有理。下次遇到這樣的顧客就得CALL POLICE!
真不要臉!真給“ 我們這兒”出來的同胞爭光!!!
駐廁糞青 發表評論於 
世界大戰級的帖子
huangCai 發表評論於 
為了一盒$21.00的巧克力,真是不值。當時不讓退就算了。走人。
下次別到這商場買東西就是了。向消費者協會報告一聲。給鄰居/朋友都發個消息,別去那家商場購物。
taiwanese 發表評論於 
大家好像忽略了一點: 商場是私人土地, 他不喜歡你隨時可以請你離開, 如果你不聽隻好叫警察來了. 別以為你是顧客就可以在商場頤指氣使...
JJJW 發表評論於 
在大陸撒野慣了,在國外就碰釘子了。
dkny3939 發表評論於 
沒聽過說食品不能退,貨物能不能退完全是由商店決定的,一般會在收據上寫明。 如果他們明文規定不能退,你也是沒有辦法地。
openmindedchinese 發表評論於 
活該, 不退就不退,no need to be desperate, of course she will be arrested, because she is too cheap, $20 is not as important as your dignity! Just tell this store that no more Chinese friends will buy from them anymore, or list it in Chinese blacklist, is much better than this way. Yes, she is cheap, 大吵大鬧把中國人的臉都丟盡了 for $20, YES, there is many westerns do returns, however they walk away and never shop in the same shop anymore if get rejected unreasonably, that is more decent way who will get respect. Chinese is never desperate for only $20.
Happyfeet2011 發表評論於 

這麽明顯侵犯人權的事,你還在挑華人的刺? 您才是丟中國人的臉啊!

吃的東西我退的多了。老外還有吃一半退的,沒見過有人敢罵他們丟臉還叫COP的。

您是地球人嗎?



自己救自己 發表評論於 2012-01-21 08:56:06"夏女士很氣憤,加上自己的英語水平有限,說話的聲音就高了幾個分貝。"

不就是撒潑嗎? 吃的東西一般是不能退貨的, 走遍全世界吃的東西一般不退.除非有質量上的問題, 象發黴, 變質.這也是保護消費者利益.這和文化習俗無關.
丟人啊, 現眼啊, 把中國人的臉都丟盡了.......
nakadachi 發表評論於 
幸好發生在加拿大,如果在美國,警察可能會拔槍。
waxx 發表評論於 
經濟形式不好,錢難賺, 買出去的東西,誰也不願意給退.
waxx 發表評論於 
經濟形式不好,錢難賺, 買出去的東西,誰也不願意給退.
Donirel 發表評論於 
這就是認識上的差異。有人真的以為自己是上帝了。

也如同有人,認為民主就真的在中國實行了,就一夜之間什麽都解決一樣。

什麽樣的事,到了中國肯定會變味。不信就試試看。到時,民主了,人人以為自己是大爺呢。

可是,到哪找孫子去呀!!!!

lapdm 發表評論於 
中國人把病毒帶到海外,流毒全球。應當好好懲罰這種無賴!
kai2002 發表評論於 
水平不高,退個20塊的東西都給拷上。看別人水平高的,咖啡燙著,都得賠100萬。
qbaobei 發表評論於 
不明白為啥這麽多人堅定認為,吃的東西走遍世界都不能退。我在costco見過退蘋果的。而且是整盒的蘋果,吃了一個,其他的退掉。。。。。
g18 發表評論於 
友情提醒:target店,節性東西節日過後不許退的。酒類產品一些州規定出門不退的。
1232 發表評論於 
食品在14日內沒損壞可以憑票退,隻要不喜歡就可以退,不關質量問題.

她去了個垃圾店,遇到了加拿大本地的一些勢力蠢人.算她倒黴.

若是大店,就是不讓退也會讓她換一些其它東西.

大店都是以客人為本,隻有垃圾小店才叫警察騙一個是一個,該他們關門.
pingpong123 發表評論於 
To 過客乙,

Kohls的衣服,你任何時候退都行。 在美國, 消費者就是大爺。
滅蟲靈 發表評論於 
看你的臉是東方人當然對你的處罰就更無情了。你不是他們的自己人,對你的要求大多數可以不理。然而她也不懂得吃的東西是不能退貨的。
whz1234 發表評論於 
If 橫海郡 looked at the article carefully, he would have found that the lady was dealing with the shop manager at the end, not the customer service staff.
Based on my own experiences in Canada, it is very rare to find a shop manager saying "that is it!" They can usually suggest alternatives, unless the customer moves aggressively.

If you decide to use a threat, you have to use it smartly and artfully ...
(_!_) 發表評論於 
這故事告訴我們

蛋定,即使你有一顆騷動的心,也一定要蛋定。

龍年裏,大家都要學會蛋定。
新年快樂。
(_!_) 發表評論於 
哈哈,保安得叫警察,警察來了決定銬了以後還問她看沒看醫生。

這女人得有多瘋狂以至於大家以為她有精神問題啊?

華人講的故事一定要分析,通常會把事實扭曲的很大。
guamaaini 發表評論於 
吃的東西的確不好退,除非是過期了,或者變質。
molen 發表評論於 
橫海郡言之有理!A person I have known was not happy about the service charge from his bank and threaten to close his account. The teller in the bank immediately helped him to close the account.
jxz9012 發表評論於 
"同樣事情如果發生在大陸,這裏一定是吹捧夏女士是維權英雄,稍帶著罵大陸政府。而如今發生在番邦,這裏就大肆譴責教訓了,順帶著舔洋人..."
erice 發表評論於 
退貨隻要遵守收據上的退貨規定就可以了,跟常識無關;況且消費者的常識跟商家的常識不見得一樣,都是要拿證據說話,從未聽過拿常識說話的;現在討論的是加拿大退貨的問題,就不要拿中國的月餅說事了,任何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在北美退貨遠比中國容易,如果在中國,連非食品退貨都很難,誰還會去退月餅?
quicktime2004 發表評論於 
加拿大這國家也太垃圾了吧

人家也沒有罵人。 要不看那麽多人去到美國了。
nj_guy 發表評論於 
這和人權毫無關係。警察不是來處理政府和private citizen之間矛盾,是在處理private citizen之間的矛盾。警察依法做出決定,采取措施和人權毫無關係。商家是完全私人機構,不要把不著編的東西混為一談。
橫海郡 發表評論於 
Effective solution - tell the shopper that you are going to tell this story to all your friends.?樓下的,你以為你那辦法人家會懼怕嗎?人店員就是一個打工的,你願意跟誰說去人家根本不在乎的。最多店倒閉了,人家去別的地方找工作就是了。
whz1234 發表評論於 
說話的聲音就高了幾個分貝 - This is the trigger. In western society, any aggressive behavior could be necessarily linked to police enforcement.

If the shopper refused a refund, the option left is either administrative (customer protection bureau) or legal. A price of $20 does not worth it. 

Effective solution - tell the shopper that you are going to tell this story to all your friends.
薛成 發表評論於 
這個女人的做法沒有教養。但是商場的做法就有欺詐的可疑,警察憑她的態度不好就可以銬人?顯然是執法過度。侵犯人權。隻是這在北美見怪不怪了罷了。人權,那個國家真把它當回事了?隻是攻擊別人的借口而已。
NYWalker 發表評論於 
"陳楚標續稱,新移民來到加拿大,需要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免得在與人發生衝突時吃虧。" 
了解法律也包括1:要用法律途徑解決退款問題,2:會與警察打交道,
過客乙 發表評論於 
這盒巧克力如果退了,賣給誰?如果你買了在別人家放了幾天被退回的巧克力,你願意嗎?所以商家不退吃的東西(除非變質等正當理由)也是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商家做的對。這位女士覺得不值,可以去商家問問,如果人家不退也就算了,不依不饒,顯然潑婦了。
薛成 發表評論於 
就算這女士再沒有教養,我想她不會對商場及警務人員有人生危害吧?她有武器?為什麽要戴手銬?這不是人權是什麽?
nywalker 發表評論於 
不要把幾個問題混淆。

1。 退款問題:做為消費者,您有權要求退款。如果商家有欺騙行為,您也可以到消費者組織告它,記錄其欺騙行為。損失大,可以上小額法庭。二十塊錢,如果是信用卡付的,直接跟信用卡公司聯係,總可以拿到退款。

2。 態度問題:在交涉中,任何一方過激的言論都可以引發保安,警察的介入。這跟退款問題無關。

如果警察來,您要合作。警察不管退款問題,隻管治安。而且,警察一般教育素質都很低而且沒耐心,所有一般不要對警察期望太高。盡量避免多交涉。他叫你離開,你就離開。回去再解決退款問題。

如果把兩問題一混,就鑽進一個“退款不成反被抓”的牛角尖。當然,如果警察執行公事不當,您也可以把這當成一個單獨的問題解決,但是,講過警察一般教育素質都很低,他們天天跟小偷流氓打交道,為小事沒必要跟他們一般見識。
houshu 發表評論於 
同樣事情如果發生在大陸,這裏一定是吹捧夏女士是維權英雄,稍帶著罵大陸政府。而如今發生在番邦,這裏就大肆譴責教訓了,順帶著舔洋人溝子。

誠如潤之公所言:‘媚洋鄉巴佬民主憤青占領我們論壇的情況,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shameonccp 發表評論於 
不小心買到變質的食品還是可以退的.
不過如果商家實在無恥堅持不退,就不要現場掐了.
人家可以發驅客令和限製進入令.不再去就是了,並給予差評.
小大姐姐 發表評論於 
我覺得有些“我們這兒”的人花錢的時候就真的把自己當上帝了,隻講權利卻不知道尊重別人,動不動就吵,就鬧,就罵,甚至打,砸也不少見。有話不能好好說嗎?罵能解決什麽問題呢?魯莽撒潑的結果隻能是把事情搞的更糟,而且為人所不齒
瞿青 發表評論於 
讚同羊頭先生的評論: 此文論據有不妥,“如果業主命令你離開,你就必須離開.”在美國,比如你開中餐館,有黑人或殘疾人進來,你命令他出去試試?敢嗎?
談空說有 發表評論於 
中國人愛動,愛耍,愛瘋,愛喧嘩,愛熱鬧,像活潑的野兔;白種人怕聲,怕光,怕吵,喜寂靜,喜獨處,像穴居的田鼠。


留言:曾聽上代說我在美國有不少親戚,但半個多世紀音訊阻隔,現在即使相遇也不會相識了。例如抗戰時帶領我們去四川的何家珩表叔、49年在上海匆匆一別的何亞東三舅爹、以及何宛華、轉華、舜華表姑等,他們的後代應該都在美國。如見此留言希能取锝聯係,我的Email地址: ryokoshya@gmail(後加dot com)
甜齒 發表評論於 
我認為這位女士理虧。

第一,包裝漂亮的盒裝巧克力很可能就是應季產品。我初來美國時囊中羞澀,經常買過季(注意,不是過期)巧克力,比如有聖誕節,情人節,複活節和南瓜鬼節特別包裝的巧克力,一過季馬上大幅度降價,我最便宜的時候買過9毛9分一磅的純巧克力。這幾年經濟不景氣,應季包裝的巧克力少了很多,有些超市幹脆不賣特別為節日包裝的巧克力了,為什麽?對商家成本太高了,如果不是這樣的節日特別包裝,過完節還是照樣賣,因為巧克力並沒過期,不必大幅降價。這是生活常識,還要專門去看說明嗎?你能在中國過完中秋節退月餅嗎(假如月餅沒有質量問題)?

第二,吃的東西一般不退,除非顧客能證明商家賣的東西質量有問題,如果確實有問題,也得馬上退,否則怎麽能證明是商品本來壞了還是在顧客家放壞的?如果確實是買的東西壞了而且能夠證明是事實,哪怕打開了並且吃過了一口,也是可以退的。如果無法證明買來就是壞的,還是別退了,吃個教訓下次別買了。何況這位女士買的巧克力本來就不是品質問題,隻不過是她覺得物非所值,那也得節日前退貨,而且得盡早退,過完節才退,人家當然不退了。

第三,在別人的地方高聲爭吵,影響營業,人家保安叫你離開,你還不聽,那即便你本來確實有理,現在也理虧了,如果你受到不公平待遇,對方不理你,你可以上法庭呀。
海鷗是海裏的雞 發表評論於 
這是哪個太監編的?
nj_guy 發表評論於 
該抓!有什麽不滿可以去BBB或small court. 這女的作法完全是國內潑婦耍賴的辦法。
erice 發表評論於 
人家買了兩盒,一盒吃過,退的是沒動過的那盒
羊頭 發表評論於 
此文論據有不妥,“如果業主命令你離開,你就必須離開.”在美國,比如你開中餐館,有黑人或殘疾人進來,你命令他出去試試?敢嗎?
yaning 發表評論於 
為那點小錢,丟死人了
薛成 發表評論於 
罵大街就上手銬?
cheesewithwhine 發表評論於 
潑婦在商店裏罵街,還怪人不講人權?
薛成 發表評論於 
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出,國內人的維權意識已經覺醒,當然有時候有亂用的時候。相比下北美對人權的尊重可以看出不完善。在北美警察常常先銬起你來,而在國內就是侵犯人權。我不懂占世界人口1/4的標準為什麽不是普世標準?
sasa0 發表評論於 
這就是潑婦的下場。這種潑婦也就在中國撒潑可以,在加拿大,活該。
WXC黨組書記 發表評論於 
媽的!聲音高了幾個分貝就該手銬罰款嗎?難道這就是西方標榜的民主?換個白人就不拷了
pooler 發表評論於 
誰說吃的不能退?明顯店家耍滑頭,在網站上公布?
移民們,發現加拿大華人,一有事,首先批評自己同胞。
加拿大的服務業夠嗆,沒有競爭,慢慢騰騰。
BWO 發表評論於 
有一次,國內來的幾個同事把回憶室的門關上和國內的開電話回憶。本地的西方同事弱弱地問我:他們是不是在吵架啊?多次跟本地同事解釋說我們從小在學校,老師教育我們回答問題要聲音洪亮。另外,我們認為聲音洪亮不僅代表身體好,中氣足,而且還代表正義和正確。可是,在人家土地上,聲音大代表不禮貌,在這則新聞裏甚至代表觸犯公共治安的違法行為。在哪座山上就唱哪裏的歌,適者生存,不僅是自然生存法則也是社會生存法則。
公道者 發表評論於 
看後此文,很有感觸,許多國內人把“顧客是上帝”理解成顧客可以對商店或服務人員提任何要求,甚至是蠻不講理的要求。“顧客是上帝”是老板對自己員工服務態度的要求,做好服務,而不是允許顧客可以不尊重服務人員,不遵守商店規定。許多在國外很容易解決的事,到國內就會大吵大鬧,擴大事情,例如有一次顧客發現國外奶粉有昆蟲,據我所知,發達國家生產奶粉是不可能有昆蟲的,所以搞不清這個昆蟲倒底是什麽情況下,在國外,拿到商店換一個就完事,而在國內換2個都不行,還要賠償損失,我不知道這損失從何而來?唉真不知道這是什麽心態?另外,使人感到很不舒服的是,在歺館吃飯,有的人呼喚服務人員那種不尊重人的態度,大有“顧客就是爺”的感覺(上帝不會不這樣)。提高個人素質,是各位同胞應該注意的事,否則口袋再有錢,國家再強大,也得不到世人的尊重。要得人敬我,我得先敬人,這是古人的訓言,請記住!
自己救自己 發表評論於 
"夏女士很氣憤,加上自己的英語水平有限,說話的聲音就高了幾個分貝。"

不就是撒潑嗎? 吃的東西一般是不能退貨的, 走遍全世界吃的東西一般不退.除非有質量上的問題, 象發黴, 變質.這也是保護消費者利益.這和文化習俗無關.
丟人啊, 現眼啊, 把中國人的臉都丟盡了.......
ilovefriday 發表評論於 
這又是那些華人爛律師的隱形廣告啦,一看到被特別強調的人名就知道不用往下看啦!
獨孤鶴 發表評論於 
罰的好!國內何時能擯棄人治,依法辦事就好了。
好好男人 發表評論於 
說得比較客觀。

這就是文化習俗法規不同而造成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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