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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一名華裔留學生切瑞介紹,其母親趁著暑假前往美國探親,於上周乘坐國航班機抵達紐約的JFK機場。在國內登機前,家人往其母親的包內塞入了兩根小黃瓜,以便其母親在飛機上食用。結果,其母親在旅途中僅吃了其中一根黃瓜,並將剩下的一根黃瓜塞入背包中。在飛機上填寫海關申報表格時,由於其母不懂英文,因此便將女兒事先幫助填好的內容照抄至海關申報表格中。
切瑞介紹,因其母第一次獨自赴美國,怕出境時惹麻煩,因此她不讓母親在行李中攜帶任何食品。在機場接機時,她久等母親卻不見其身影,後來才得知其母親在入境過程中被海關執法人員查出,背包裏有根小黃瓜,需接受罰款處罰。切瑞表示,因攜帶了違規食品,被處罰也就隻好認了。然而,其母親在機場海關接受處理的時間長達近1個小時,最後以違規攜帶一個小黃瓜,罰款175美元結局。
切瑞在仔細查看其母親所收到的海關罰款收據中,發現一根不到100克重的黃瓜,卻被海關標為攜帶了250克黃瓜入境,同時罰單上也缺乏罰款標準,隻是標注為協商罰款金額175美元。切瑞認為海關部門在罰款一事時的作法十分草率,缺乏執法標準,欲向海關部門進行投訴。
近期以來,一些華裔學生及探親人員紛紛遭遇在美國際機場遭遇海關人員檢查而“ 落馬”的情況。不少是由於將水果攜帶上機,卻因未食完而帶下飛機,或者是將飛機餐中未吃完的水果帶下飛機,結果在機場入境時遭查出被罰,罰款金額都在100至300美元不等。除了罰款之外,不少人還上了海關的黑名單,在之後的出入境過程中,頻頻遭遇抽檢。
根據美國海關的規定,攜帶違規食品入境,並且未進行申報者,將麵臨最高達1萬元的罰款處罰。一般而言,準許攜帶入境的食品包括了橄欖油等植物油、麵包、蛋糕、餅幹、糖果、巧克力、固體且不含肉的芝士。
此外,還包括個人食用的海鮮產品(包括魚類、蝦類及鮑魚,可為新鮮、冷凍、煙熏、幹貨、罐裝形式)、部分種類的水果幹、嬰兒食用的少量奶製品、商業罐裝的水果汁、茶葉、不含肉或雞蛋的麵條、蘑菇、部分種類的大米、堅果等,但所允許攜帶入境的上述產品也會因攜帶者的來源國不同而有所差異。
美國海關特別指明,任何入境旅客都不允許通過行李的形式,攜帶新鮮水果及肉製產品入境美國。如果入境旅客有需要協助或欲反映問題,可直接向各國際機場的海關乘客服務經理谘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