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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聰明反被聰明誤”的經典案例-- 潤濤閻

(2011-04-28 15:20:55) 下一個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012&postID=34202

突然想到大約5或6年前看到在美國北卡州發生的令人捧腹的案件的故事。也許不少人都知道這個案子,但考慮到很多中國人即使在美國也不太關心美國的新聞,我把這個案例貼出來供大家一笑。

中國曆來有“聰明反被聰明誤”的告誡,但永遠都斷絕不了耍小聰明的人,最後很多人還是以吃虧而告終。其實,全世界這種人也是無處不見的。

北卡是美國煙草之鄉,跟煙有關的律師就很多,有很多律師也生意凋敝,就有人鋌而走險。反正閑著也是閑著,找點活幹也很刺激,尤其是能把賺錢與出名連在一起,幹起來就格外津津樂道。

北卡有一位律師花重金買了一箱子非常昂貴的雪茄,他平時是舍不得花錢買這種高級雪茄的。他這次買了,是因為他算好了,這筆錢他可以撈回來。他先買好了“火災”保險。待他把這箱子高級雪茄抽完後,他就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他“火災損失費”,保險公司拒絕交付,他就狀告保險公司。北卡州當地法院的法官判決該保險公司敗訴,因為保險公司與該原告當時簽的保險合同上包括所有的“火災”,英文 fire 包括了抽煙的火苗。保險公司知道如果繼續上訴費時費力,就同意了法院的判決,給這個“一連串的小火災(=點煙)”造成的一萬五千美元的“損失”(有買雪茄的發票為證)。

待這個律師兌走了一萬五千美元的支票,保險公司的大律師把這個原告告上了法庭,法院認同了原告對被告24項“縱火罪”的指控,判這位故意點燃雪茄的律師(這個案子的被告)24個月監禁,外加二萬四千美元的罰款。這個賬目好算:每項罪名一個月監牢、一千美元罰款。

這些錢就歸了北卡州政府了,保險公司沒得到什麽,還損失一萬五千美元,算是兩敗俱傷。這個想白抽雪茄的大律師、“縱火犯”損失就大了,倒賠九千不算,還坐兩年監牢這兩年中不能掙錢。但他也有收獲:獲得該年份美國“最佳律師獎狀”第一名。 the 1st place winner in the Criminal Lawyers Award Contest. 他從此出了大名,名垂美國律師名人、經典案件的曆史。雖然這個經典案件有點搞笑,但法律是嚴肅的,監牢的鐵門是上鎖的,他老婆守寡兩年是痛苦的。他耍小聰明導致的這個結局對他本人長期來說值不值得,很難判斷,畢竟他揚了名,說不定也就有機會攬到大生意。

(美國人特喜歡拿律師開玩笑的,另外就是總統。這些人都是聰明人,說他們愚蠢,他們不會有被羞辱的感覺。倒是中國過去的相聲,總是拿殘疾人開涮,那是真正的羞辱。在美國,拿律師、總統這類強勢人開玩笑不會惹官司,但要是拿殘疾人開涮,起碼有道德上的顧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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