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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東西居然要與店家討價還價

(2010-08-31 20:22:02) 下一個

來源: gowind123 於 2009-01-15 11:30:53
http://bbs.wenxuecity.com/theft/89275.html

我老婆前幾天幹了胡塗事, 在SEARS偷竊被抓了,當時保安把超市的發票給了警察(cash register 打出來的)證明失竊物品金額為60刀,當時我們腦子一片混亂, 沒有去證實, 第二天開始懷疑, 我們馬上回到那個店裏買了相同的物品,發票金額是24 刀, 我們發現sears 當時有60% off sales (5號- 12號),而事件發生在6號, 卻不知什麽原因打出來的是沒有60% off 的價格 (5號以前的)我仔細看了我買到的物品, 發現以前的標簽還在(60刀),上麵另外貼著新的價格(with 60% off), 我去找經理, 經理不在, 另外一個辦事員說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是按以前的價格呈報。

因為50刀是分界線, 我查了TEXAS 的州法, 是這樣的:value of item: the fair market value of merchandise of same time and same store where it happend. 是不是說應該按當前的價格計算價值? 還是應該按以前的? 是不是sears經理故意報複?我們正在辦身份,不想因此而受影響,應該增麽辦?是不是應該去告SEARS故意誇大事實以加重罪行? 請大家幫忙出一下主意, 先謝了。。。

所有跟帖:

• 看來經濟是不好了,搞得這幾天玩小偷小摸遊戲的無辜人士越來越多-實在是不明白呀- (546 bytes) (641 reads) 1/15/09
你老婆在你眼皮底下幹出這事,你一點責任沒有? 還"當時我們腦子一片混亂"呢。如果大功告成,估計你和你老婆一定會"當時我們腦子一片喜悅"了。是第幾次犯事了呀? 告訴你吧,商場裏有錄像,他們輕易不抓人,但如果入了他們的嫌疑名單,那你一如商場,他們就會格外"照顧"你,最終抓獲。

估計你討價還價也不會有什麽好結果。明知不對,還要故意"犯糊塗",老實認罪,趕緊讓它過了期限,或許對你身份沒太大的影響。否則,就回國吧。

另外,如果你實在是無辜的,確實不知道你老婆的嗜好,那麽,如此婆娘還是早早處理為好,否則,以後有你好日子過呢。

• 為了省24刀?!OMG! -北燕- (0 bytes) (46 reads) 1/15/09

• 可笑啊, 偷東西還希望別人給折扣價兒? 哈哈哈哈。以後這種事情關起門來自己消化吧, 別出來丟人顯眼了。-點點兒- (66 bytes) (394 reads) 1/15/09

• 你的ID寫錯了,把go改成pass就對了。 -motheroffour- (36 bytes) (371 reads) 1/15/09

• talk to the manager to see wha -goodmanl1000- (0 bytes) (138 reads) 1/15/09

• Are you kidding me? Learn your lesson and don't ever do it again. Actually I am surprised that the second time you went in Sears you didn't get caught for trespassing.-texas485- (149 bytes) (482 reads) 1/15/09

• 看你的小偷老婆有前科沒了,如果沒有,那最多算小罪,罰點錢。不過你老婆可以選擇去住幾天,抵消罰款,好像一天可以抵消100。接受接受教訓也不錯 -相忘江湖72- (135 bytes) (449 reads) 1/15/09

• 還應找經理談談,既然有off 那麽當時的物品就是off後的價格。也沒有什麽不好意思的,一碼事是一碼事。
另,也不要過於責怪你妻子,有可能是她壓力緊張而體現出的行為。在心理學上有一種偷竊癖,不論窮富,不論身份高低,體現出的是種病態。在發達國家不應該隻以懲罰為唯一手段,還應結合心理治療。 -雪化石- (267 bytes) (307 reads) 1/16/09

• 回複:http://bbs.wenxuecity.com/theft/89320.html-單身老貓- (2382 bytes) (785 reads) 1/16/09

• 回複:回複:請教老貓及各位熱心朋友-- 超市偷竊問題 -gowind123- (16 bytes) (203 reads) 1/17/09

• 都是偷東西,24塊和60塊有差別嗎? -穿腸散- (0 bytes) (46 reads) 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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