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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風雲之一

(2010-07-21 17:23:59) 下一個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law_best&MsgID=1173

來源: worriedangrywife07-08-04 15:53:36

我老公被公司開除,原因是他將一名來公司應聘人的文件從人家的筆記本上拷貝到他辦公室電腦中,該應聘人應聘的職務與我老公相關,他們上午在我老公辦公室中討論了這個文件,中午老板請應聘人吃飯,他把筆記本留在我老公辦公室內,我老公忙沒有去。但在他們吃飯期間我老公拷貝了文件。他的本意是想研究一下這個文件,興趣而已,和他的工作沒什麽相關。飯後老板和應聘人回來後,發現此事,我老公被當即開除。

我們的生活發生了改變,不僅僅是丟失工作而已。我開始覺得他及其愚蠢,並對他的人品等產生懷疑,因為發生的事情是我難以理解的。同時公司通知了警察,調查已經結束,沒有結果。但潛在的巨大壓力可想而知。

經過一段時間後事情不是那麽特別難過了,我想請大家幫忙分析一下我們的“形勢”。

1. 由於公司訴諸法律,我老公也請了律師。律師認為是wrongful dismissal,因為我老公沒有偷竊本意,另外他沒有拿走,隻是放在他的辦公電腦中;
2. 由於老板對我老公的performance一向不滿意,認為他不值那麽多薪水。經常用話點我老公,並有兩次發出書麵通知,指出失誤等。律師認為最後我老公拷貝文件的事情是老板開除他的導火索。
3. 老板在麵試我老公之後十分滿意,數次提出“隻要你來,工資不是考慮的事,我付你高出你的期望值”。這也是我老公一開始就有些忘乎所以的原因。但真刀真槍下他作為新人的不足暴露出來後,老板不能容忍他的錯誤,雙方積怨越來越深。我老公越來越怕工作中出錯,但越怕越有事。
4. 我老公在工作期間及其努力,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周六上班。結局如此我不知怎樣說。他工作雖然努力但不大交流,另外情緒易受外界影響。人家鼓勵他就高興,不太會接受批評。
5. 我老公被開除時,老板說了很難聽的話諸如“liar, thief 等”,同時還說他不關心我老公從那個筆記本裏拷貝了什麽,他關心的是我老公從公司電腦裏EMAIL了多少機密文件到家裏。可憐我老公一心想把工作幹好,扭轉老板看法,他從無此心去偷竊公司機密。
6. 老板對應聘人的表現非常滿意,由於與我老公相同的專業背景,我老公有擔心被取代的潛意識,這可能也是他想看看這個人到底水平有多高,並因此拷貝他文件的原因。
7. 老板開除我老公可能也與他有了這個比我老公更佳的人選為他工作有關。
8. 我老公被開除回家後給公司打電話道歉在留言機中,由於頭腦混亂他用了“I took a file from the visitor’s laptop”這樣的話,實際他想說的是“I copied a file”。公司由此進一步認為我老公確實拿走了文件,警方也由此調查,但沒有結果。因為他確實沒拿。

目前我們的律師打算要公司補償我老公剩餘合同(大約3個月)的工資和因老板的過激話語造成的補償(數額不大)。但對方律師在交涉,始終咬定我老公偷了東西並拿走了,並說警方會進一步介入。

我們應該如何進行下去?繼續要3個月的工資和小數額精神補償嗎?繼續下去勝訴希望多大?沒有這份工作的reference,我老公下一步的工作怎樣找呢?我們想move on,因為和律師的交涉耗費大量的錢和精力,每次收到律師的信都給我們造成很大壓力,無論信上內容如何。我們承認我老公錯誤多多,但他確實沒拿走任何東西。被這樣開除並稱為thief是對他以及我們全家的極大打擊,也是不公平的。

老貓能請您也給指點一下嗎?多謝了!


來源: 單身老貓07-08-04 15:52:47
基本上您先生的行為在法律訴訟上有幾個重點老貓會考慮去爭論
(A)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們不能"Rule Out"是否他的主管授權他如此做.(否則對方的手提電腦為什麼不放在他主管的辦公室,而放在您先生的辦公室),另外一種可能是這是公司設計的一個圈套,目的是用這個為理由請您的先生走路. (這在許多州勞工法中是不合法的.因為在法律上是不容許僱主用這種方式引誘職工犯錯然後將職工解僱)

(b)他的過失在被發現之後與被解僱的過程與方式是否合理? 因為依據法律公平的原則,公司應該在解僱前給予您先生一個公平申訴的機會,(因為他的公司指控他竊取他人的資料)很顯然您先生的公司在開除他之前 並沒有得到這樣一個機會,所以這種處理的方式是否合法,有待商權.

然而您們是否應該與公司纏訟,您們應該考慮到
(A)如果涉及的金額不高.大公司往往願意與當事人合解,因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對公司的聲譽有影響.因此如果您們堅持纏訟,或許有可能達到您們的目標. 但是老貓看您的案件,有一個感覺是您沒有說實話,因為一般商業的公司,對於這一類事件的處理應該不會這麼激烈,但是如果是學術單位,就有可能.
(所以可否請您證實或是補充有關這個公司工作的性質與規模)

(B)然而反麵的問題是一旦您先生的行為傳開,(一旦進入司法程序,他的僱主可以自由的與其他人討論這個問題),因此他可能很難在您們所在的地區,找到同類型的工作,甚至於將來在外州立足,所以您需要考慮是否值得如此做. 同時如果您們不採取法律行為, 他的僱主依法(美國有數州如加州有相當的立法)不能在他未來可能的僱主麵前討論或是通知對方雙方之間有故這個問題,除非您的先生refer他的前僱主給予他的新僱主做背景調查. 所以這一點您們需要考慮.

(c)您先生的行為在刑事上已經涉及"侵害他人的隱私",(未經許可進入他人的個人電腦或是帳戶,這在聯邦法規與州法的係統都有法可管)這足以讓他有可能麵對一年以內的刑期加上一定的罰金,(依照聯邦的法令,詳細的條文,老貓過去的帖子中有過詳細的資料,這裡不再贅述) 同時他"拷貝"這個文件到公司電腦的行為也足以讓他(與他的公司)麵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民事訴訟. 所以老實說,其實原始文件的著作人反而有一個相當好的案件可以求償.
同時如果真的進入法律訴訟,(對方 vs. 您先生的公司)不論您先生服務的公司敗訴與否,您先生原來服務的公司都可以對您先生的行為所造成公司財務的損失與名譽的的損失提出民事求償的訴訟,(這個數字應該遠大於您們所要的數字)基本上如果您們有可能會麵對相當數額的求償,所以最終您有可能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所以如果雙方都冷冷場,不要鬧下去,您們或許有可能不需要麵對這個部份的麻煩)

同時您們應該考慮參考過去台灣永豐餘公司與美國杜邦公司有關紫杉醇的案例,在這個案件中,永豐餘公司敗訴之後所需要負擔侵權的賠償是以百萬美元計算,所以您先生的行為日後有可能麵對相當麻煩的民事問題.

最後,老實說一句,當這個案件結束之後,j如果有機會老貓會建議您的先生考慮離開您. 因為在老貓讀完您前後幾次的發帖.從字裡行間,您的苛責與不諒解,老貓實在不認為您是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伴侶. (希望這是老貓個人的誤解,如果是的話, 請原諒老貓的失言),不過這隻是老貓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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