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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叫彪悍啥叫?

(2010-07-21 16:18:23) 下一個
彪悍問題:

我老公(美國人)和鄰居女人鬼混,被我抓到了, 之後我把老公打的便體磷傷,他打了

911, 警察把我逮鋪了,法庭要罰$1000,和六個月監獄。但是我要求清免費律師,


因為我窮,但是如果,我要把銀行的錢今天取走,法庭會不會知道我把錢取走?

請問,我老公現在能不能取消他的case,不告我.

現在法庭給了我 "no contact" order, 我可不可以通過我老公的媽媽,與他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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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回答:

(A)算您狠. (這裡很少有女打男的,而且還是"遍體鱗傷",敢情您是有練過...失敬 :-)

(B)能否使用公設辨護人取決於您個人的收入,所以就算是您將存款全部提清了也沒有用,因為您與您先生的報稅紀錄仍然存在的...因此如果您個人或是家庭的收入高於一定的標準,您可能需要自費請律師,同時看在上帝的份上,您已經犯了相當麻煩的問題,不要再投機給您自己找更多的麻煩. 如果您真的經濟上有問題,實話實說,老貓相信您一定可以找到能夠幫助您的機構.
(記住,窮並不可恥,然而裝窮來利用社會的福利,這就不是一個合理的行為了...)

(C)是否可以因為您的先生不願意提告就可以免了您的麻煩?
如果法官已經做出了判決, (如您所說的"法庭要罰$1000,和六個月監獄"...)那麼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您隻是因為您所麵對的控罪最重刑期可能是"法庭要罰$1000,和六個月監獄",那麼您先生的態度有可能可以幫助您的律師與DA談一個減輕控罪的認罪方式,所以最終的結果取決於您的案件目前的情況到底是什麼....


摘自: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law&MsgID=111169


我可以現在和她離婚嗎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law&MsgID=110916
來源: kramer1010-07-14 14:44:29

一年前被老婆誣告家暴被警察抓過一次,其實就是她推我一下我推還了她一下,後來被判行為不檢,上了3個月ANGER MANAGEMENT。 然而此後卻是惡夢的開始,老婆憑著手中的保護令頤指氣使,如對她稍有不從,她就辱罵並以此威脅報警。而且最近還開始對我動手了(不斷的打和踢,還用東西砸 我),還將我趕出家門幾次 (我是房子的OWNER)。目前似乎真正需要保護令的是我。
此外她還有憂鬱症 (有自殺過一次)目前還在看心理醫生。這樣的生活對我來說真是非常的煎熬,成天充滿了恐懼,懇
請在座的大哥大姐,尤其是貓兄給小弟一點建議,像我這種情況可以現在去申請離婚嗎?(想到她的保護令,還有她的憂鬱症,很猶豫)。 或者我可以先搬出來住嗎?如果她做出一些極端的事在我搬出來以後,我會有責任嗎?
另外她目前還隻是臨時GREEN CARD, 我還應該替她繼續申請正式GREEN CARD 嗎?

教訓:沒能深入了解對方而倉促結婚,被表麵現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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