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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求你放過唐駿吧--作者:米笑

(2010-07-13 16:11:05) 下一個
唐駿 “最近比較煩比較煩……”,都是方舟子你給鬧的,假專利也是專利,假博士也是博士,至於整出這麽大動靜嗎?

你看人家唐總心胸多寬闊:“但是想到我有港澳,有這麽多我喜歡和喜歡我的員工,我感覺好了很多……”。聽說過職場樹吧?就是一顆大樹上站滿了猴子,上麵的猴子往下看,看到的都是笑臉,下麵的猴子往上看,看到的都是屁股。唐總站在最上麵,當然看到的都是笑臉,日久生情,自然會喜歡別人也以為別人喜歡他。咱也當過員工,你說有多少員工會真的喜歡老板?唐總這麽招員工喜歡,不容易,你就放過唐總吧。

再說,出版社不是已經公開道歉了嗎?唐總不差錢,出書那是為了複製更多的管理人才,也是為了企業的形象包裝,那是企業行為,不能讓唐作家自己負責。另外,這也是為了年輕人的成長負責,總不能讓未來的企業家都去買文憑,那不是誤人子弟嗎。所以出版社向唐作家公開道歉,卻不向讀者道歉,那是因讀者接受的都是正經道理。唐作家是很有社會責任心的,你就放過唐作家吧。

方舟子,這回搞明白了吧,唐博士那是謙虛,你這一鬧騰,唐博士“今後我的名片上會加印一個博士在名字後”。野雞比家雞貴,所以野雞博士比家雞博士更好。你說你花幾年功夫寒窗苦讀,拜導師寫論文,不是瞎耽誤工夫嗎。唐博士這樣花小錢,辦大事,省時間,節約能源,人家那是低碳博士,你就放過唐博士吧

怪不得唐博士的秘書說你方舟子是偏執狂。偏偏去專利局去查什麽“大頭貼照相機”和“卡拉OK打分”的專利,你知道怎麽申請專利嗎?那需要寫專利申請,還要審查,還得公布出來看看有沒有人挑戰專利的所有權。多麻煩呀。人家唐博士哪有那個時間和專利局耗,所以申請專利的事情就給別人做,使用別人的專利給自己臉上貼金,這有什麽不可以?你現在用的電腦就是專利產品,你不也在使用別人的專利嘛。

方舟子,唐律師說了,“法律會讓現在和今後那些捏造事實誣陷他人者付出代價”。你傻眼了吧?人家“美國第一移民律師事務所”的唐律師是“紐約開業5個月在洛杉磯的移民谘詢業中排到第一位”,人家懂法!你知道什麽是“先造假再打假”嗎?就是賊喊抓賊。什麽,你連賊喊抓賊都不知道? 你真法盲。給你講一個真事吧:有一朋友回國探親,一小偷把手伸進他的口袋,他一把抓住。結果小偷反手給他一個大嘴巴,小偷喊:抓小偷!結果群眾把他一頓胖揍,扭送到了公安局,還好因為“失主”膽小怕事沒敢留下來作證,才把他寬大處理。你說,你怎麽證明你不是偷東西的小偷而是被偷的小偷?

方舟子你把唐博士擠兌的都撒嬌了: “我還是我,什麽都沒改變,一個我行我素明天開始你行我素的唐駿!”你看,有些任性了吧?這騙人本來就是本事。加拿大科學家發現,“孩子越小學會撒謊,表示執行力越強,長大了當上執行長的機會就越高。依據多倫多大學兒童研究所的統計,孩子從兩歲起就會撒謊。年紀越大,撒謊的比例越高,技巧也越好。兩歲會蒙人的比例隻有兩成。這兩成或許都是今後金融界的高級主管”。明白了吧,唐博士這麽優秀的執行長要是不會騙人,那才是騙人呢。

其實,唐博士也不容易。人家“在上海工作多年,竟然沒有買下一處房子作為自己的家,而選擇舉家住在每月租金過十萬元的酒店套房裏”。從1998年唐博士去上海赴任,到2005年底,唐博士才把老婆孩子接到上海,夫妻分居差不多八年,不容易。

這不,“唐駿身邊親密朋友驚爆一個消息,唐駿“學曆門”東窗事發前半個月,唐駿接到一個男子匿名電話,向唐駿索要“1000萬封口費”,唐駿當時嚴詞拒絕,當即掛了電話,沒有理會!”“過了一個星期,這個神秘電話第二次在晚上想起,唐駿接到第二個電話後,的確猶豫不決”,“當時朋友們建議唐駿報警,但被並沒有被唐駿采納!”“一個星期過後,在唐駿繁忙工作的空間突然接到朋友電話,並告訴唐駿造假門網址,唐駿打開一看,幾乎差點暈過去。”“計劃性之強,證據之嚴密,全然不是一個隨便的揭發行為,而是有預謀的、有組織的打假行動。”“當我們都在奔走相告唐駿造假門的時候,是否想過這個事件的背後內幕?打假背後是否潛藏著巨大的商業利益集團?”多麽活靈活現的故事,方舟子,不久你還可能會卷入間諜事件或者境外顛覆計劃,有戲看了。

唐博士說了:“我的能力我的學曆我的經曆我知道” 。這可是個千真萬確的實話,至於是不是“沒有理由去向他證明!” 那就要看方舟子你的本事了。不過,人家已經表示了:“是否起訴,我們目前沒有最後定論。按照唐總一貫看人都是看優點的教導,我們對於因為誤刊帶來的大眾對於唐總的不理解表示理解。隻要解釋清楚了就可以了。當然接下來的發展如果是損害了唐駿的權益我們還是會追究的。”

方舟子,你還是有優點的,所以唐博士寬宏大量一定不會起訴你,就看你是不是可以保護唐博士的權益。權益,權益你總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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