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不很明了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萬分羞愧中。。。(貪小便宜惹禍篇)

(2010-06-16 19:57:29) 下一個

來源: never_do_it_again10-06-08 16:59:03
真象一場惡夢:昨天早晨乘地鐵,不小心用了我小孩的學生地鐵卡,當場被警察抓住;由於隻有work ID ,沒帶駕照.被帶到警察局,問了些基本信息,打了指紋,折騰了2小時候,讓2周後去犯罪廳見法官.我非常羞愧,知道不能用學生票.請問這就構成犯罪了?我交罰款能消除"犯罪記錄嗎? 要不要請律師?會對我找工作,入籍,父母探親簽證有影響嗎?誠請幫助!萬分感謝!


來源: 單身老貓10-06-09 09:38:43
相關資料在這裡
http://www.mta.info/mta/news/releases/?agency=nyct&en=080625-NYCT85

原則上這是一個輕罪的控罪,(如同您闖紅燈....)所以一定會有紀錄,但是應該不會影響到您日後找工作,然而依據您的說明,您可能仍然需要付100元的罰金. 同時這應該對您日後申請移民歸化沒有太大的影響. 所以您可以放心留在這裡,繼續表現您的聰明與智慧.


來源: never_do_it_again10-06-10 04:23:40
非常感謝!一定以此為鑒!不貪小便宜,不耍小聰明,不給中國人丟臉!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