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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3 06:04:46終於買房子了,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來加拿大快5年了,走了好幾個城市,住過滿是蟑螂老鼠的房子,現在終於買房子了,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上來發發牢騷。JMS,有時間就看兩眼,出出主意。沒時間就別耽誤功夫了。
都是房子的署名權惹的禍。我還是學生,靠貸款上學,他MASTER畢了業,有一份比較穩定的工作。這次買房是以他的收入貸款的,但DOWNPAYMENT裏至少有一半是我以前國內的收入和學生貸款。
說到錢,這是我們婚姻中一個敏感的問題。我們是別人介紹認識的,他重點大學畢業還是雙學位。剛認識他時,那是1995年。他每月200元。不怕你們笑話,那時的我,很年輕,天真的以為別人什麽都和我一樣。他後來告訴我,他在煙攤上買煙都是借人家的打火機,因為一支打火機一元錢,是半包煙錢;我們去公園,都是在黃昏後,因為不用買票。我不懂這些,還以為他獨立特行,挺浪漫滴。
日子過得沒前途,我們就申請來加拿大。這期間,他跑到一個假外企幹了一陣子。賺錢了!他那段時間很高興,我們著實快樂了一陣子。
剛來加拿大的日子不是人過的。心煩的時候,我們就吵。有一天,他認認真真地算了一下,然後很嚴肅地問我,他至結婚以來賺了兩萬塊,錢都哪裏去了?天,我真說不清咧。不吃不喝,辦移民上上下下花了七八萬,你那兩萬銀子我真說不清!這一回合過後,從此他不再提起賺過錢。
黴運總有到頭的時候。接下來,他申請學校,畢業,找到工作。沒有太大的波折,我們也吵。倒沒什麽大不了的,誰家不吵呢?吵是我們增進感情的方式之一。他有時候很自責:到而立之年還沒有給老婆一個舒服舒服的日子,那天他看我去打工麵試的時候,心酸的都要哭了。多麽疼人的老公啊,我有了他這句話,什麽都不要了。說實話,到加拿大後,我沒賺過錢。來到我名下的錢,都是可愛的大家拿政府給的。我沒有什麽野心,一直心滿意足地做我的家庭小主婦,雖然有時也偷點懶,耍點滑。在我溫暖的小窩裏,我有時也做點功課,憧憬著有一個能賺點零花錢的未來。
一切都很順利。在他上班一年零幾個月之後,在房市的鼓動下,在親友的帶動下,我們也想買房子了。興致勃勃的看了一圈之後,房子定下來了,下OFFER吧。
那天下午,在幻想了一番美好的未來之後,他問我,你的名字要不要署上?要啊,是我們的房子啊!我笑了。好,他說,也笑著,很不自然,我第一次見。
接下來,沒有人再提起這件事,直到正式下OFFER的那天。OFFER是房產經紀最主要做的事吧,嗬嗬。我們的經紀特別闡述了署他一個人名字的好處,還補充說,在加拿大,夫妻對房子都有所有權不論署不署名,一旦離婚,法官沒準還因為我沒有收入會多分一部分給我。他低著頭,看也不看我。我問經紀,署名是我的權利,不是嗎?經紀說是。我說,那就署上吧。
離婚分不分財產的我無所謂。我就是覺得署不署名是我們在家裏商量好的一個答案告訴經紀的,而不是聽一個外人的幾句話就能下的結論。
經紀尬尷的走了。他對我大發雷霆。老話題又翻出來重吵,無外乎是我這幾年不賺錢,是他在養我。我說,
第一,我拿政府的錢,政府給我生活費和學費,我有自己的帳戶,我的花銷是從我自己的帳戶上出的;他的收入在他自己的帳戶裏,我無權用;
第二,我負責做家務。雖然家務沒算在GDP裏,但不能無視它的價值;(我的經濟學派上用場啦!)
第三,真就如他所說,他是在養我,他用多少錢在養我?嘿嘿,我早就有準備啦!早在幾個月前,我讓他每月發工資的時候給我600塊,用於家用,我每月都有剩餘。沒幾個月,他就支持不下去了,拿不出來了。用不到600塊來養我,你還好意思說?!
第四,我明年畢業。如果我找到了工作,薪水還不是要用於還這個房子的貸款。
他說不過我,到臥室亂扔東西,還把門砸了一個窟窿。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分明就是指望我主動放棄署名的權利。事前不溝通,事後不商量,我真不知道他是怎麽想的。我打定了主意,如果錢真是他的心頭肉,那我們就PLAY PLAY吧。
一連幾天,我們誰都不提起這件事。終於,我忍不住了,問他,他說已經告訴經紀不用署我的名字了。過幾天就見律師簽合同,沒我什麽事了。
我無言。
不想去想。
一顆興高采烈的心被懸在了半空中。
也許,真應了那句老話,和我的夢。
謝謝你看完了我這篇無聊的嘮叨,有什麽感想就寫下來吧。
歡迎磚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