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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暴的離婚問題

(2010-02-17 11:45:40) 下一個
來源: yellowandgreen10-02-09 14:43:31

我老公因家暴問題逮捕, 我file了order of protection.我們在伊州, 有一5歲女兒. 離婚是唯一選擇,他希望我配合他drop the charge, 他就給我女兒的全部監護權以及其他, 否則, 他將不惜一切代價爭奪監護權.他是SELF-EMPLOYEED, 可以隱藏財產. 我現在沒有工作, 正在找工作當中. 我的問題是, 如果法官受理離婚前我還沒找到工作,我是否可以拿到full custody? 如果我配合他drop the charge, 即我不出庭作證, 他又出爾反爾, 我將處於被動局麵.我的目標是要我女兒的全部監護權. 因為我已經完全無法信任他.

另外, 他OFFER 給我更多東西, 如果我能DROP THE CHARGE. 如果我跟法官提出這些, 有EMAIL 為證, 是否對我離婚案有利. 謝謝!

來源: 單身老貓10-02-10 09:52:50

老貓對於這個問題已經說過上百次,(絕對不是誇張),孩子是你們的不是你們其中個人的,所以選擇"JOINTCUSTODY"是你最佳的選擇,因為他有家暴的紀錄,您取得 PHYSICAL CUSTODY 的機會當然相對增高.所以不論他如何"軟硬兼施",個人都不會建議您接受他"配合他drop the charge",(一方麵是否 drop 這個charge是檢察官的工作,另外一方麵,你現在有法律保障您的權益,您花樣玩多了,將來再發生這個問題,您的先生有可能利用您這一次的"配合"來執疑您的"精神狀況",(老貓看過實際的案例,因為過去的"配合",使檢察官再度建立案件時遇到相當的困難),因此既然已經進入到司法程序,您也不想維繫這個婚姻,您應該認真與檢察官配合處理這個案件.

在此同時,您應該請律師直接向法院要求出俱命令要求他不得在這段時間轉移任何財產,所以可以保障您將來在分配時獲得完全的保障,同時對於這種人,您應該考慮一次買斷,不要細水長流,一次將錢拿足,將來不要再與對方在錢上有任何瓜葛,這當然對您或許有一些不公平,但是老實說,國內來的朋友遇到這種問題時依據老貓過去在這裡的經驗,長期拖延的多數不會有太愉快的結果,所以一次解決,大家永不在錢上起衝突,對您,對您的孩子都是最佳的選擇.

來源: 82510-02-11 07:08:08
古人說,百年修得同船度,千年修得共枕席.你們不僅是夫妻,而且還有共同的孩子,何
必一定要置相互於死地呢?我不知道他對你做了什麽,讓你這麽恨.如果是這裏常見的
那些你煽他一巴掌,他回你一巴掌,應該望前看.我不是說家庭暴力可以容忍,但是從
這裏的其他人的經曆看,家暴有時是雙方都有責任的,雖然法律隻是懲罰男的.回過頭
來說你該怎麽辦.

1 你問:"我的問題是, 如果法官受理離婚前我還沒找到工作, 我是否可以拿到full
custody?". .你們還沒有離婚,怎麽會有你自己的full custody?
2.他到底有多少財產,值得你怎麽一下子分夠?夫妻財產應該是夫妻對半吧?你分1/2,
如果他將來沒法工作,或跑回中國,那1/2的現有財產夠你母子以後生活麽?你不要他
將來提供孩子的撫養費麽?如果這樣,怎麽能一次分夠呢? 再說,他總不能因為家暴案
子就永遠失去做夫親的權利.所以你其實根本不可能拿了他的錢從此帶孩子跟他一刀
兩斷.這從情理上也說不過去.

我真的很同情你,但也同情他.這其實是你們家庭共同的不幸.你們要損失很多錢財.他
的案子越嚴重,他和你越得請律師,拖的世間越長,損失的錢越多.當然他還可能得到
其他的懲罰.我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覺得,從他是你孩子的父親的角度看,你還是應該
幫助他,其實也是幫助你自己,度過這個難關.讓法律
最大限度地懲罰他,對你也不一定有利.
如果說的不中聽,請您原諒.

來源: yellowandgreen10-02-11 14:43:52
謝謝你的回複. 我很同意. 但是你要是了解我的故事, 就不會這麽說了. 如果他有一點點責任感, 我都不會爭取全部CUSTODY. 他已經徹底墮落成了一個criminal, 我和孩子沒有安全感. 每天威脅恐嚇從沒停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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