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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請饒了男人吧!

(2009-06-24 00:02:27) 下一個

來源:中華網

馬路上走著一個個穿著性感的時髦女性,“低腰”,“露臍”,“透視”,“真空”,“走光”,“無袖”,“超短”,“鏤空”……我們男人怎麽辦?
 
看到人家穿的低腰褲,肚臍上還塞著一顆石頭(也許是某種我不認識的寶石吧),前麵可以看見小腹,後麵可以看見內褲,我們必須強忍“誘惑”,轉過頭去不看,做清高狀,若是看的時間久了一點,輕則給人奉送“流氓”頭銜,重則受到“護花使者”的“款待”!

透視裝,該誘人吧,薄如蟬翼的上衣裏,一切若隱若現,連文胸的顏色和花紋都清清楚楚,再偶爾在挑選什麽水果或者飾品的時候彎一下腰,顯露出迷人的乳溝來,當你流著鼻血的時候,人家用一種鄙視和怪異的眼光看著你,護著胸部或者衣領走開,你又做何感想?臉紅不紅?
 
背心,短裙,鏤空的服裝下露出白肉,看還是不看?敢不敢正大光明地看?看了,怕人罵自己心術不正,不看,你也不可能見到穿成這樣的就轉身吧?街上穿成這樣的多了去了!低頭走路嗎?隻怕又會讓人懷疑你研究的是人家裙下的美腿和美腳!

饒了我們這些男人吧!我們本不想當“流氓”!

我們男人穿個短褲背心,穿雙拖鞋,在高貴的商場或者飯店門口給保安禮貌或者不禮貌地攔住,微笑或不微笑地指給你看“衣冠不整,謝絕入內”的金色招牌,然後在麵紅耳赤中,你發現幾個同樣穿著背心短褲,穿著拖鞋的女士一步三搖地走了過去,而另一個保安絕對麵帶微笑地幫忙開了門…… 如果女人穿背心可以進場是因為裏麵有個文胸遮擋著那兩“點”,試問男人如果也穿上文胸,那背心是否就算穿的“文明”了?就算“衣冠齊整”了?這讓我聯想起百多年前國外女性穿著全套禮服裙遊泳方算“文明”的“禮儀”,現在三點式已經普及,我國的女性穿著背心拖鞋作為正式的上街服裝的今天,男人的背心和拖鞋卻成為“不文明”的象征,可笑嗎?我卻笑不出來!

不公之處還體現在女人看男人,可以放肆地看,盯著身體任何部位看,怎麽看,你都不能說人家“流氓”;而女人無論穿成什麽樣子,男人都不可以放肆地看,最討人家喜歡的是等別人走過以後再回頭觀其背影,同時心裏對她正麵形態進行著想象和回味―這叫“回頭率”,女孩子都愛的~ 其實,女人穿著性感的衣服本來就是給人看的,不光是給女人看,更是穿給男人看的,但男人認真地看了,卻會給人鄙夷,這是個什麽道理?女人不小心拉鏈開了,你不能告訴她,告訴她等於你看了人家不該看的地方;男人拉鏈開了,沒走到百步就已經給人打倒……

也許有人說了,男人可以赤膊,是啊,赤膊,好象是男人現在剩下的唯一的優勢,可是女人可以單獨露背,露肚子,露肩膀啊!女人穿著那種“三露”服裝參加晚宴、新聞發布會那叫“性感”,叫“出位 ”,因為人家穿的叫“禮服”;男人穿個露背,露肚子,露肩膀的衣服,後果自負吧!估計又進不了大門,被轉送精神病院……

時代的進步,使女人衣服越來越少,越來越個性,裸露部位是越來越多,每一次上街都是一次秀出自己身材的競技活動;而男人的著裝越來越要求正規和品位,穿著太簡單和隨意,特立獨行會被人認為是窮人或者“混混”而看不起!

男女對視,“流氓”產生了,這能怪誰?是怪男人眼睛不老實,思想不純潔,還是怪女人穿著太前衛,身材太誘人?

哼,夏天來了,男人們行動起來,上街去看女孩子們的性感裝扮吧,前前後後左左右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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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不很明了 回複 悄悄話 回複雨夜聽琴的評論:

曾經讀過一文,隱約記得作者是台灣龍應台。

大概起因是社會上譴責女人打扮越來越漂亮性感,刺激男人的神經,挑戰男人的自製力,導致男人失控而性侵犯而鋃鐺入獄,歸根結底都是女人的錯。

龍應台揮筆抨擊:樹上的蘋果鮮豔誘人,你起歹念偷走以至犯罪,難道是蘋果的錯嗎?女人打扮漂亮性感何錯之有?
雨夜聽琴 回複 悄悄話 就象看花,看到了美麗的花,欣賞還不夠嗎,為什麽一定要把她掐下來據為己有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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