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國籍弄丟了:國外的中國人 中國的外國人(zt)
(2007-05-16 14: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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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換了本護照,它的顏色由淺咖啡色變成了深藍色。換句話說,我的國籍由中國變成了加拿大。我從來也沒有往深裏去想這裏麵的真正變化。生活在北美,我平日吃的是中國菜,說得最多的是中國話,傾心聊天兒的是中國人,最喜歡看的是中文節目,抒發內心情感寫文章用的是漢字。我的生活方式沒有任何改變。然而,事物的本質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這變化是我回國探親時才察覺的。
首先,我回中國要去中國領館簽證了。當年換護照是為了到美國和其他國家省事兒,隻要落地簽證就行了。可換了護照後,我的出境記錄除了美國之外(由於丈夫在美國工作),全是中國,別的國家一個也沒有。我把攢下來的假期全部用來回“娘家”了,連去歐洲旅遊都合不得。鄉情永遠是我們揮之不去的情結,不管我們走得多麽遠,多麽久,鄉情總像一根無形的線牽動著我們的心。回家,回中國便總是我們的首選。好在中國領館簽證手續簡便,就像辦一件例行公事,我沒太在意。
那年回中國,我與童年好友小鶯結伴同行。在經曆了近20個小時的飛行之後,當我們暈暈乎乎頭重腳輕地踏進中國海關時,竟意想不到地被海關警察阻攔在大門外。理由還是用英語告訴我們的:“You are not Chinese.Would you please fill these forms in English?”(你們不是中國人,請用英文填寫這份表格好嗎?)我倆先是一愣,繼而麵麵相覷。我轉而想起了我倆在飛機上一起填寫表格時的情形。當空姐發下進關登記表時,小鶯問我:“你看表格是中英文對照的,我們是用中文還是英文?”我不假思索地對她說:“我們是中國人,當然用中文啦!”
在北美,不管是當地人,還是我的心底深處,都把自己當作中國人,不會像ABC(American Born Chinese)那樣為認同感(Identity)而苦惱,不知道自己是該屬在美國人那一邊兒,按美國人的方式生活,還是隨父母們繼承中國的傳統,做中國人。
我們在美國居住的羅斯福島上,亞裔人麵孔寥寥無幾,郵局裏的員工都認識我,每次去郵局寄個包裹或買郵票,他們總會和我開個玩笑聊上幾句。一天在郵局,也就是中國神州六號飛上太空後等待返回的日子,我問當值的Bobby我這份快遞郵件什麽時候可以到中國。他笑道:“It might take three or four days.But it’ll be less than your spaceship back to earth.”(大概要3到4天,但會在你們的神州飛船返回地麵之前寄到。)Bobby可不管我是什麽國籍,我的膚色就代表了我的國籍,他認定我是中國人。
此時我們卻因為寫漢字而被“拒絕”入關。這一錘頓時敲醒了我,也震撼了我。我無比悲哀地對小鶯說:“看來中國人是做不成了,我們連寫漢字的權利都被剝奪,他們都不願和我們說中國話了。”她默默地看著我,無言以對。我們倆隻能乖乖地躲到一邊去重新填寫進關表格。
什麽東西都是在失去了之後才知道珍貴。為圖出入境的方便,我無意中丟棄了中國國籍和她悠久的燦爛文化。今後,在官方場合,我將永遠不可以使用中文。這對酷愛祖國、酷愛中文的我來說,心靈上所受到的衝擊無法形容。這也是我在換“藍本子”之前,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的。媽媽聽了這個故事後,突然盯著我的臉看了好一陣子,然後說:“我還真有點兒想不通,我居然生了個‘外國人’,這多別扭啊!”
我的一個親戚在聽到上麵的故事後,開玩笑地說我是“叛徒、賣國賊”,“背叛”了祖先,成了“外國人”。我渾身開始不自在起來,好像裏外都不是“人” 了。在國外人家把我當成中國人,在中國我又成了外國人。我到底是什麽人了?但轉念又一想,我“投靠”的是中國人民的友好國家----加拿大。在曆史上,中加兩國從未敵對過。我們一直是好朋友。國際共產主義戰士白求恩和我還是一國的呢。這頂“叛徒”的帽子並不適合我。“賣國賊”這頂帽子更是太大,太沉了,戴在我這小小的頭上更不合適。我又不是慈禧太後,有什麽能耐賣國呢?
在北美,我倒經常從CCTV轉播的電視新聞裏,看到有關政府官員攜帶巨款出逃的報道。這幫靠吸了老百姓鮮血養肥的吸血鬼,席卷了無數國家財產,背叛國家,背叛人民。在紐約長島,他們買下數百萬美元的豪宅;在曼哈頓買下上千萬美元的豪華公寓,臉不變色心不跳地一筆付清。看見這樣的報道,身在海外的華人無不義憤填膺,為我們祖國出了這樣的敗類而痛心,他們才應該是真正的叛徒賣國賊。這些錢要是放在希望工程上,千千萬萬的失學兒童可以重新上學,祖國的未來就有希望;這些錢要是放在科研項目上,中華民族對人類的巨大貢獻就不會僅僅限於四大發明。可怕的是這些賣國賊敗壞了整個社會風氣,以至於生活在海外的華人也嗅到了這股腐臭味兒。
美國主流媒體上的大標題“Corruption in China”(腐敗在中國),令我看了憂心;BBC電視台為期5天對中國經濟突飛猛進、國力迅速強大的專題係列報道,使我備感欣慰。我深知貪官汙吏不隻今日有,曆朝曆代,杜絕不止。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懲治貪官最為嚴厲。凡查出貪汙60兩銀子以上的一律處死,還要剝下人皮,填上草。做成人皮袋,掛在下一任官吏的官位邊上,以示警戒。要是按照朱元璋的這個標準,如今中國的人皮袋將會有多少呢?
然而,我連中國國籍都“丟”了,又有什麽資格在這裏論長道短呢?我之所以寫這些,無非是期望中國強大,強大,再強大!等哪一天中國人手持護照到哪兒都可以落地簽證了,就可避免像我這樣,陷入“裏外都不是人”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