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態度其實就是一個人讓自己的信仰來左右自己的理性思考。也就是說,當一個人把自己個人堅守的信念看成普遍真實(或“真理”),這就超越了理性的範疇,成了宗教了。這個信仰可以是上帝,也可以是自由意誌,人道主義,善,愛,等等。所以一個人不一定非要去教會才會具備宗教態度。
信仰是不需要證實的,理性觀念卻需要。比如“我信仰上帝”,這是信仰,就不需要證據;但“上帝是客觀存在的”,這就是理性認識,需要得到證實。人在理性(科學)和宗教(信仰)兩者之間長期爭執不休,最大的原因,就是混淆兩者的內涵,或在信仰中尋求理性真實,或在理性(科學中)尋找精神的依靠(信仰)。事實上,這兩者應該分離,互不幹涉各自“內政”,才能和平共處。
參見
“善”與“真” - 簡說科學與宗教的區別
禪定是對信仰的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