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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的“遺忘”---從文革大屠殺說起

(2012-11-26 14:47:59) 下一個

“人們總是把善良的美稱加在一切弱者頭上。殊不知有些弱者之所以顯得善良,僅僅是因為他們暫時沒有做惡的條件” ---胡平,《哲思手劄》

 

 

最近在網上讀到有關文革大屠殺的信息,很有幾番感觸。首先是這些大屠殺的受害者數量之多,迫害手段之殘忍,決不次於南京大屠殺;其次,參與者之眾,之“普通”,讓人不寒而栗;最後,感觸更深的,還是這樣慘絕人寰的事,居然能在發生之後如此“完美”地在幾十年間幾乎銷聲匿跡。

魯迅不止一次地指出過中國人健忘的特征。不過魯迅說的好像是古代的事。而在魯迅死去大半個世紀之後,中國人連在短短幾十年的事都會忘得幹幹淨淨,這種“咄咄怪事”,不得不使我提筆,對中國人最近的一次集體“遺忘”的作一點反思。

來美國後,我曾經從一個年齡比我大得多的畫家朋友那裏聽說過文革期間在廣西某縣發生的人吃人現象,包括活吃人腦等等驚心動魄而不可思議的事。我當時雖然傾向於相信,但還有幾分似信非信。而在讀到了譚合成的《血的神話 ---公元1967年湖南道縣文革大屠殺紀實》(以下簡稱為《血的神話》)一書之後,加上在網上搜索到一些信息,我對這些發生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的人間慘劇不再懷疑。

《血的神話一書記載了湖南道縣的大屠殺,其血腥令人發指。而後筆者又在網上讀到關於廣西南寧大屠殺紀事文章,其規模和手段似乎更為慘烈,被害死的人數更多,也證實了我以前的道聽途說。對那些慘絕人寰的細節,我沒有作家莫言所具有的興趣,所以在此我不再重複,而隻想指出這些事件中(在我看來)的兩個非常顯著的特征:參與者的眾多和“普通”,以及手段的野蠻。而這兩個特征,我認為是作為中國人,或者任何一個對人性有興趣思考的人,都無法回避,並且也是不應該回避的。這兩個特征向我個人證實了一個這樣一個事實:人性中善良的一麵的缺失,和“惡”的一麵的凸顯,在中國人(這個民族)中的確是一種普遍存在。

所謂“普遍存在”,在此並不一定是指“大多數”,更不是指“所有中國人”,而是指一種遠遠大於“個別”的現象。就像兒童虐待一樣,雖然不是每家每戶都發生,但它的存在遠遠超出了幾家幾戶,所以在中國這個人口世界第一的土地上,受害者就不是以幾個,或幾十個來記,而是以成千上萬來記。這樣的數目,如果僅僅因為不是“大多數”就采取忽略,那在我來看就是一種對他人的痛苦漠不關心的麻木心態,也是人性善的缺失的體現。

那麽,人性善的缺失,或者人性惡的凸現這一現象產生的原因是什麽呢?我個人覺得在一些暫時的和表麵的問題上如製度上去找答案是不夠的,而隻有在文化,甚至更深的因素- 曆史和進化規律中去挖掘,似乎才可能找到相對圓滿的答案。所以,這是個巨大的題材,不是本文和筆者的當前能力所及的。本文想要回答的,隻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自稱數學那麽好,那麽聰明的中國人,怎麽會在如此短暫的時段中“忘記”如此驚心動魄的發生自己身邊的事?

筆者基本上和文革同歲,在大陸生活了三十年,在這三十年中,現在還記得的,是一次聽說過知青在鄉下吃死嬰的事,另一次是文革中一個教授的手指被釘過竹簽的事。但這些消息傳出來,都是非常小心翼翼,並且都似乎是“個別現象”。更不必說,隨著時光流逝,這樣的“流言蜚語”,都在眾人的心中淡化,最後消失了。為什麽?是因為中國人害怕殘暴和血腥嗎?可我看到的是,但在中國民間,對日本人的殘暴侃侃而談刻骨銘心的中國人多了去。那麽,是因為政府和媒體的消息封鎖嗎?很多人會認可這個理由,不加思考地把責任推給政府,但我個人認為,即使政府有意掩蓋,民間卻不可能連一點蛛絲馬跡都找不到的。比如盡管大陸官方對日本在二戰中屠殺中國人的殘暴有長期的的掩蓋,但關於日本人的殘暴中國人都或多或少地知道不少。也許,是因為中國人心態“積極”,凡事講究“喜慶”,看問題總是看到積極的一麵,從而把醜陋的一麵刻意漏掉?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又不能完全解釋前麵提到的中國人總對日本人在二戰中的殘暴耿耿於懷的事實。總之,以上這幾點,雖然都或多或少地是原因之一,但我總覺得,能夠讓如此大的事件那麽迅速地石沉大海,一定還有更潛在的原因。

答案,還要去事實中,或者曆史中尋找。有些事,單個地看,怎麽也看不出什麽特點來,而和其他事情對比之後,其特殊的一麵就會自然顯露出來。我個人認為,文革這樣的災難,在人類曆史上是“獨樹一幟”的。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在曆史上,很難找到和它相似的事件。二戰中的納粹殺猶太人,是有組織的種族滅絕,針對性極強,所以和文革的群眾運動不是一個性質;日本人在二戰中殺中國人,也有種族歧視的原因在裏麵,加上戰爭的瘋狂,和文革運動也有很大的本質差異;斯大林的肅反運動,從我個人有限的知識來看,是一種從上至下的有組織的迫害,和文革的群眾運動還是有很大差別;法國大革命在現象上倒是和文化大革命有一比,其在最瘋狂的時候,也大概是人人參與,胡殺一氣血流成河。不過,法國大革命的性質,是兩種意識形態的極端衝突,其後果,除了其極大的破壞性之外,還有著非常積極的一麵:它把平等和自由觀念傳播到整個歐洲,使歐洲社會的製度和結構在進化史上更上了一個台階。中國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史無前例,是因為它是一場幾乎無目的性的,發生在無知的群眾中的互相迫害。你整我,我殺你,大家都站在毛澤東共產黨一邊,說不出個明白的理由。似乎也不需要什麽明確的理由。

毛澤東深諳群眾“力量”,他知道發動群眾的力量是一種達到他自己目的的既省力又“效果”最佳的手段。他個人唯一要做的,就是給這些“力量”以爆發的機會。至於爆發之後如何操作,從來對領導萬般體貼的群眾們是不會讓毛主席他老人家來操心的。也是在這一點,筆者認為毛澤東的“智慧”比斯大林還要“高”一籌。

不是嗎?湖南道縣就是“紅派”與“毛派”之間的殘殺。兩派都自以為是毛澤東的忠實信徒。挖眼,淩遲,火燒,活埋,摔死兒童等等各種人類文明的“創舉”,都在群眾運動中此起彼伏地再現了,哪裏還需要毛主席的指示?在殺人瘋狂的時候,你要想自殺都得悄悄而迅速地幹,否則會被大家“救活”,然後再慢慢地把你折騰致死。據“血的神話”一書記載,湖南道縣短短的三個月間就害死了9千多人,而廣西的大屠殺更是配合著吃人的慘劇,害死了更多的無以計數的人。文革究竟死了多少人,沒有人能統計得清楚。據網上的消息,鄧小平說過,那將是一個天文數字(網上來源)。

顯然,這樣的慘劇,把責任簡單地推給製度,或者共產黨,似乎都是非常牽強附會的。但是,又有誰願意把這個責任推給自己呢?那些在屠殺中挖了別人眼睛,吃了別人的腦髓心肝的人,不大都在事件之後平平安安地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麽?不但不受成法,還反而成了“受害者”,還得以善終。這,就是“遺忘”的好處。

逃避責任,是集體主義給個體帶來的最大好處。因為,無論做了什麽事,責任都不在個人身上。一句“大家都是這樣”,就可以免掉各種懲罰,甚至良心的懲罰。麵對著這種不堪回首的往事,大家似乎都搞不清楚,究竟是什麽惡魔俯身,讓自己作出了如此不可思議的事情。於是,遺忘,自然地變成了群體的最佳選擇。

在這種集體遺忘下,中國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一唱一和,在曆史的一治一亂的重複中,寫下了一部幾千年在人性道德上原地踏步甚至倒退的華夏“文明”史。在亂世之中,太多的個人都找到借口宣泄自己,和著“大多數”一起濫殺無辜,而在和平時期,官方封鎖信息,民間主動配合,大家又開始“忘記”過去,一心向前,在人性枯竭的臉上強拉出一份歡笑,扮演起一片“盛世”的“繁榮”。

當然,不光是被遺忘了的,還有正在發生的,如法輪功的成批受酷刑折磨,高智晟的被非人地折磨致死,計劃生育的執行者們的濫用職權,對超生者的非人性處理,等等這些,都是中國人的“積極思維方式”刻意回避的。可悲的是,遺忘,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可能誰也不能擔保悲劇會僅僅因為“遺忘”而不再上演。如果真是這樣,中國的曆史就得改寫了。

回到本文開篇引用的胡平的話:“人們總是把善良的美稱家在一切弱者頭上。殊不知有些弱者之所以顯得善良,僅僅是因為他們暫時沒有做惡的條件”,不難看出,往事之所以不堪回首,正是因為這些殘忍不是出於,或者完全出於統治者之手,而是出於“你”,“我”,“他/她”,等等,這些所謂的“普通人”之手。當然,我絕對不是說民眾中沒有善良的無辜的人,而是說民眾中的“惡”,是非常隱蔽的,而且是大量存在著的。“大眾”,決非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樣,在各種人為災難中都是“受害者”。即使在納粹和日本軍人在二戰中的殺戮中,那些士兵,都不能完全逃脫良心的懲罰,更不必提像文革,或者“大躍進”等等這些群眾運動了。我認為在這些群眾運動中所產生的血腥事件,“大眾”,“老百姓”,往往比運動的發動者有更直接的責任。

所以在此我希望每一個讀到此文的讀者,能否捫心自問一下:如果再來一次大亂,作為中國人,或者一個普通人,你會有什麽樣的信念,使你不會投身於運動中,成為殘殺生命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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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plum8的評論:
是啊,這是個非常明顯的問題。我覺得答案要在曆史和進化中去尋找。文化都是淺層麵的。
plum8 回複 悄悄話 不知道是東方人天性中比較殘酷,還是因為缺乏人文教育造成的。本來以為日本人殘酷,後來發現中國人自己也很殘酷。是不是東方的文化本身比較殘酷?這個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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