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天才是 1%的天分,99%的汗水,我說天才是1%的天分,99%的享受(注:這個1%的1,不是十進製的1,而是二進製的1,即1與0,“有”與“無”的1)。 說天才是1%的天分,99%的汗水,這是人才們(以及蠢才們)的“天才夢”(或者說"白日夢")。人才們以為,任何人,隻要付出和天才們一樣多的汗水,就能成就一樣的事業。很遺憾,事實不是這樣。因為如果是這樣,就不會被叫做“天才”了。天才是天造就的,人才才是人(汗水)造就的。
其實人最愚蠢的,就是硬要做不符合自己天性的事,成為不符合自己本性的人。如果一個普通人懂得享受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生命貢獻與讓自己快樂的事務,那麽他們和天才其實隻有1%的區別。而一個普通人讓自己的生命被虛榮名譽所誘惑, 硬要拚命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拚命要讓自己在別人眼中成為天才,那他們才真是和天才有著100%的區別。
既然天才是天造的,那也就和人的種族,國際,性別等等屬性一樣,不過生來如此,所以沒有任何值得受到區別對待的理由。唯一不同的,是他們的智慧能讓更多的人受益,所以他們配得上眾人的感激和崇敬。但在人格待遇上,天才和任何一個人才蠢才一樣,都應該受到同樣的待遇。然而很遺憾也很滑稽的是,這樣簡單的事實,通常隻有天才們才能認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