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文之後,我給文章中出現的幾個重要詞匯按自己的理解作出了定義。不一定都全麵,但可以給讀者提供一個理解正文的參考,因為文章的所有分析和結論都是建立在這幾個基本的概念之明確的基礎之上。)
西方現代藝術史(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的上半葉)是一個對傳統的不斷否定和不斷創新的曆程。這個“否定”和“創新”的精神體現在藝術的“形式”和“內容”兩方麵。在所有的藝術領域中,這些“突破”和“創新”在繪畫上體現得最為明顯。本文就現代繪畫史上最有代表性的兩個畫家:莫奈和杜尚,來簡單分析一下現代藝術中的對傳統衝擊最大的兩個概念:“主觀性”與“思想性”的內涵。
1。從(主觀)“印象”開始的叛逆
在19世紀下半葉到20世紀初在西方興起的現代藝術活動中,各種藝術流派紛紛興起,印象派,後印象派,立體派,表現主義,最後到抽象派,等等,可謂百家爭鳴,各顯風姿。然而,雖然流派繁多,主張各一,萬變不離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對傳統藝術的背離。這個背離主要是體現形式和內容兩個方麵。
首先,從形式上看,現代藝術是對寫實傳統的反叛:從“客觀”- 表現自然真實- 走向“主觀”- 表現自我感受。也就是說,在繪畫效果上,“寫實”不再是目的,畫家可以按自己的意願處理繪畫的視覺效果。
照相術的發明,不能不說對西方繪畫界產生巨大的衝擊。從文藝複興開始到印象派產生之前,歐洲繪畫的發展,幾乎全是以對客觀現實的準確表達為標誌的。尤其在文藝複興時期發展和成熟起來的透視學和解剖學,更使這個寫實技巧達到頂峰。在從文藝複興到印象派的這個相當長的曆史時期中,很多畫家都靠給雇主(皇家,貴族)畫肖像為生。肖像之外的題材,也都是以寫實為主要表現手法的題材,如曆史,宗教,或者“自然”風景等等。然而,在19世紀初,照相術在當時繪畫藝術最為繁榮的法國出現,使繪畫的寫實技巧及其現實功用立即受到嚴重挑戰。很多畫家們便開始放棄對寫實技巧的追求,把藝術表現的目的從對現實的真實模仿轉移到對自己的主觀感受的表現上。這就是藝術的主觀性(普遍人誤解成“思想性”)。
在19世紀的中葉,巴黎出現了一批在藝術的形式和內容上都用於突破的年輕畫家。他們的作品因不符合傳統標準而常年被官方沙龍展(法國的藝術年展)拒絕。終於,在1873年,他們自己組織了一個有名的“落選沙龍展”。這批勇於創新的畫家中最著名的是馬奈。馬奈(Manet)被稱為印象派的創始者,他的“草地上的午餐”就是被官方沙龍拒絕後在“落選沙龍展”上最著名的作品。然而印象派的真正代表人物卻不是馬奈,而是莫奈(Monet)。印象派的名字卻來自於莫奈的名畫:“日出·印象”。
莫奈以善於表現光感著稱。他的作品都基本在戶外完成,以捕捉瞬間的光線變化。莫奈的最著名的“日出·印象”。此畫最初出現在“落選沙龍”展覽上,被評論家以嘲諷的口氣在報紙上提及,但卻被藝術家和大眾欣然接受,成了這個最早的衝擊傳統藝術的流派的專用名詞。由此,歐洲繪畫以這個(主觀)“印象”為起點,踏上一條“主觀”的不歸路。
其次,除了在表現形式上的從“客觀”到“主觀”的轉變以外,在內容上,歐洲藝術在19世紀誕生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新觀念:純藝術,即“為藝術而藝術”(Artfor art’s sake)的觀念。
了解一些歐洲藝術史的人,都知道傳統的歐洲繪畫藝術,內容主要是反映在對宗教的圖解上。這樣的藝術,實際上是在給宗教思想作插圖,讓人更清楚地明白宗教教訓的意義(Didacticist Art)。在早期文盲泛濫的時代,這樣的藝術對文化的傳播起了不小的作用。然而,所有的這些表現宗教曆史題材的藝術(也是歐洲傳統的主流藝術),目的還是在於思想的“教訓”,而藝術形式,如技巧,美感等等,都是退居第二位的因素。“為藝術而藝術”的思想,就是要叛逆這個藝術作為“附屬”的傳統,讓藝術成為表達人性的獨立語言。
那麽,這個以“藝術本身為目的”中的“藝術本身”是什麽呢?藝術一旦不表現思想,又表達什麽呢?我認為純藝術表現的就是人的“感性存在”。這個感性存在包括感情,當不僅僅是感情,而是指理性所不包括的所有人類精神活動:感情,激情,直覺,甚至人的對生命對自然的神秘體驗等等。
以莫奈的“日出·印象”為例。此畫絕沒有任何所謂深刻的思想或者觀念的介入,而是純感性的對自然美的再現。在形式上完全沒有對景物的任何細節的描繪,基本是以類似中國畫中的“寫意”的手法,表現了晨曦的朦朧之美。莫奈在畫風成熟後的所有品都具備這樣的特點:強烈的光感,和諧的色彩,輕盈的筆觸使所描繪的對象呈現一種“似與不似之間”的令人相如霏霏的朦朧美。在莫奈晚年的係列巨幅作品“睡蓮”中,這個風格更是達到了極致。
所以,莫奈的作品不但具備充分的主觀性,更是“純藝術”的代表畫家之一。歐洲的現代藝術,就這樣從印象派開始,一方麵走向了形式上越來越抽象的主觀再現,另一方麵,又在題材上完全從以前的宗教和曆史題材中解脫出來,踏上了“純藝術”道路。藝術,像一個失落了無數個世紀的沒有自我的靈魂,重行追回了“自我”。
2。杜尚的思想
雖然純藝術排斥思想的介入,但在現代藝術的各種活動中,並非沒有表達“思想”的藝術。我在“藝術與思想”一文中提到廣義的“藝術”定義就包括能夠表達思想和情感的綜合藝術形式。比如文學,電影,戲劇等等。行為藝術,雖然有很重的視覺形式語言,但不管從形式上還是內容上,就屬於綜合藝術的一種,所以行為藝術都具有極強的觀念表達的內涵。
在20世紀的早期,也是現代藝術最活躍的時期。此時印象派已經顯得“過時”,畫家們在追求“主觀”的路上越走越遠,出現了表現主義,立體派,抽象派等離寫實傳統越來越遠的風格。終於,有一些人開始了比這些流派更為大膽突破,並嚐試以各種可能的手段打破一般人對藝術的看法,比如對美,對思想,甚至對藝術的材料運用等等。這些大膽突破的嚐試被稱為“前衛藝術”(AvantGarde)。在這些人眼裏,沒有任何傳統的規矩是不能超越的。所以,雖然“純藝術家”們提倡遠離理性,但這一部分藝術家也提倡大膽突破感性和理性的界限,在藝術上介入觀念或者思想。這種思潮發展到後來(6,70年代)就形成了在歐美流行的一種藝術風格:觀念主義(ConceptualArt)。
在20世紀早期的前衛藝術的活動中,最著名的就是風靡一時的“達達主義”。“達達”是在歐洲一戰時期流行在藝術界中的一場反傳統運動。在對“達達”的理解中,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知道“達達”既是藝術運動,更是一場思想運動。它一方麵要打破人對傳統藝術形式上的固定理解- 比如繪畫一定是創作在平麵上的,或者一幅畫一定是描繪“美”的,或有思想的,等等;另一方麵它又是對人類所有精神追求的一種反動,即:人類的任何精神追求都是無意義的(在這一點上類似中國的道家思想)。所以“達達”的作品基本上都是在傳達一種理念,都應該被理解成能表達某種觀念或思想的“行為藝術品”,而非“純藝術”作品。
杜尚是這個運動的中堅分子(他也是“觀念藝術”- 主張思想介入藝術- 的先驅者),他的“作品”“泉”(便池)就是對當時的藝術觀念衝擊最大的一件“作品”。這個便池本身,決不是一件純藝術性質的雕塑作品。然而,杜尚的這件“作品”卻的確在藝術史上意義非凡的,為什麽呢?因為一個簡單的理由,它出現在特定的時期和特定的環境中,發揮了一個行為藝術作品的功用:它打破了一般人對藝術的盲信,嘲弄了一般人對藝術(“思想意義”或“美”)的傳統認識。所以,正是在這個前後因果的一係列發生(行為藝術的語言):大眾對藝術的“成見”-觀眾對藝術的期待 - 期待的破滅 - 破滅後的反思,才是這件“藝術傑作”的真正思想內涵。
值得一提的是,杜尚實際上是個感性和理性智慧雙全的人。他出身優裕,不愁衣食,甚至在一戰中當了逃兵。他在中年之後一度沉迷於象棋(長達十七年,幾乎成為職業選手),對繪畫根本不再問津。充分顯示了他的我行我素的天性。然而他雖然命運平坦(和梵高,高更等形成對照),卻是一個在“平凡中超越平庸”(注二)的大智慧者,在藝術對思想史上都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
3。“主觀性”與“思想性”的不同
形式上脫離“客觀性”,成為“主觀”(包括思想的表達),內容上脫離“理性”,回到“感性”,這就是現代藝術對傳統的反叛的全部內容。這兩者是密切相關的,因為藝術的“形式”,在純藝術那裏就是“內容”本身。比如莫奈的畫,雖然他描繪的是“印象”,表麵上看隻是“形式”上的突破,但由於這個“印象”本身就是他要表現的全部內容,所以這個“印象”就是莫奈的藝術的全部“主觀”內涵。但在觀念藝術中,形式和內容是可以分開的。杜尚的“泉”,形式上就是一個“便池”,內容,卻是他要突破人對藝術的幻想的意圖,這就跟一個便池的功用風馬牛不相及。所以,任何要在莫奈的“日出”或者梵高的“向日葵”中找出高深思想的意圖,都是對藝術的曲解,而任何企圖在杜尚的行為藝術“作品”中尋找“純藝術”意義的,也都是白費功夫。
如果說想莫奈,梵高等畫家體現了真正的為藝術而藝術的純藝術的話,杜尚,就是一個用藝術形式表現思想的思想者。前者是藝術家,後者是思想家。觀念藝術是在現代藝術史中有不可磨滅的地位,杜尚的“便池”會永遠留在博物館中供人“思考”,但給觀者帶來美的享受,熱情的共鳴的,靈魂的震撼的,卻永遠是那些“為藝術而藝術”的“純藝術”作品。
附:關鍵詞匯注解:
主觀:以人自身的需要為目的的精神和行為態度。主觀的反麵是“客觀”,即不以人的自身需要為目的精神活動。
思想:人思考的過程和結果的總稱。思考的過程包括對外在世界(包括人自身)的觀察,綜合,邏輯推理等等,結果就是觀點,觀念等等。
主觀和思想的區別: 由於本文主要談“主觀性”與“思想性”,所以在此特別強調這兩者的卻別。“主觀”是一種態度,它是指我們精神活動的出發點,動機及目的等等;“思想”是人精神活動的一種方式(“一種”,而不是“全部”)。“思想”可以有主觀的思想或者客觀的思想,“主觀”可以有主觀的思想和主觀的感情,甚至主觀的行為。所以,“主觀性”和“思想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藝術的)形式:藝術語言(符號)的組合形式。以音樂為例,就是音符,旋律,節奏。以繪畫為例,可以是材料,色調,構圖,視覺效果甚至風格等。
謝謝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