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
美國是個民主國家,形象地比喻,就是一個橄欖球:以工薪階層為主的中產階級在中間,最富最窮的在兩頭。大家都有飯吃,能受教育,簡直有點像是實現了“共產主義”的樣子。可是,有一個令美國人頭痛的問題:犯罪率總是很高,尤其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
以前寫過一篇題為《武俠與推理》的文章,想從流行小說的角度來看文化差異。中國的成年人迷戀武俠,西方的成年人迷犯罪推理小說。每年的最暢銷書排名,列在前麵的幾乎都是帶有犯罪題材和懸疑風格的作品。謀殺(尤其是連鎖謀殺)這個題材,一直是西方人流行文學藝術的最主要內容之一。
這樣的習慣是有真實背景的。不管美國的物質精神文明如何先進,美國的犯罪現象仍然相對嚴重,我個人認為,除城市貧民區的犯罪和貧窮有關係以外,其他的犯罪 --- 如連鎖殺人,政治謀殺等等 --- 和經濟的關係並不大,更多地來自人的心理陰影或者宗教信仰,所謂“吃飽了撐的”。這些犯罪中有一種“連鎖殺人”罪,一般手段隱蔽而凶殘,極端難以破案。
連鎖殺人一般是指由單個 - 少數情況下多個 - 罪犯操縱的多啟謀殺案,很多還在犯罪現場留下標記,表示是同一個凶手。這種罪犯普遍是白人,男性,相對高智商,是警方破案的高難課題。
雖然曆史上很早就有各種形式的連鎖殺人,但現代的連鎖殺人,始於19世紀的英國人“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此人是一個彬彬有禮的英國紳士,以優雅的風度騙取了一個又一個流落倫敦街頭的妓女,然後再“技術熟練”地把她們殺死並開膛剖腹,拋屍於街頭。“開膛手傑克”一直沒有被抓獲,從而成為後來的犯罪學家和作家的研究及創作題材。
自“開膛手傑克”之後,西方的連鎖殺人犯如雨後春筍一般地出現,經常都是電視新聞的焦點。就在去年9月電視裏報到了一則新聞,在俄亥俄洲發現了一個連鎖殺人犯,家裏的地下室裏先後先挖出了10具屍體!前幾年抓獲的一個連鎖殺人犯丹尼斯·雷德爾(Dannis Radar),號稱BTK Killer (B – bind/捆綁;T – torture/折磨;K- kill/殺害)。此人作案時間長達30多年,10位受害者各種性別年齡的都有。雷德爾其實不是被警方抓獲的,而是他自己最後給警察寫了無數封信,提供線索,讓警察來找到自己,可謂大大地把警察戲弄了一番。由於此人作案的時候在所在洲沒有死刑,所以此人被捕後法庭無法判處他死刑,隻有判無期徒刑。在電視上,雷達爾顯得非常鎮靜,說話條理清晰,聲明他和受害者們沒有任何私仇,作案就是為了娛樂自己,並且非常高興能在電視台亮相。之後又有人紛紛抨擊電視台,不該給這個萬惡的殺人犯這麽好的機會表現自己。
為什麽美國會有這麽多變態殺人犯?我認為有以下這幾個因素:社會文化,地理,以及心理因素。
先看社會和文化因素。連鎖殺人犯幾乎沒有例外地都有一個非常與世隔絕的內心世界。美國人口流動性很大,從讀書到工作,不太容易有象中國那樣有長期固定的朋友。學校的製度是學分製,幾乎很少有長期的同學。職業方麵解雇或辭工也相對頻繁。另外美國沒有戶口製度,到哪裏定居都可以,所以人就隨意搬遷,導致鄰居之間缺乏固定的人際關係。
不但社會條件造成人的分離,在文化習慣上,西方人非常注重私人空間。這個傳統的好處是給你有隱私權,不好的,是造成孤獨的人更加孤獨。美國人對陌生人可以熱情地麵帶微笑地打招呼,友好地談天,甚至可以和不認識的人結伴看電影,旅遊。但時過境遷,再見時可以形同陌路。這樣的人際關係,對感情的需要,就隻有寄托在親人之間。我們中國人常常認為美國由於沒有孝道,家庭關係淡漠,根據我個人觀察這其實是一個誤解。美國的家庭關係其實從來都是他們所有的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並且一般都感情深厚,不像很多中國家庭,靠“責任”來維持。於是,在這樣的條件下,美國人一旦家庭關係出了問題,心理上就可能由於在外不太容易找到親近的朋友而導致完全的孤獨。
我想這個原因也解釋了(至少部分地解釋了)為什麽連鎖殺人犯多為男性白人的緣故。由於男性必須強大,他們通常比女性更壓抑自己的感情,所以當有了心理陰影後就更難以解脫。白人男性在美國算是社會的主流,在社會和家庭中責任最重,壓力也更大,似乎更容易患深層次的心理疾病。
再說地理環境。如果說美國的文化讓人“孤獨的要想殺人”,美國的地理環境就是這個變態的想法成為可能:地廣人稀,風景優美,同時也為犯罪提供了絕佳的客觀條件。除了大城市的市中心以外,美國大部分地方 - 尤其是東部,均被樹林(其實應該叫森林)覆蓋。住家的房屋大都是在樹林遮蔽中,尤其是獨立住房,都是相隔一定的距離。由於人口稀疏,聚集的地方,比如商店、娛樂場所或者教會,都需要開車前往。所以除了這些公共活動場所以外,路上都是隻見車不見人,尤其夜間,燈火稀疏,到處都是黑暗的作案的好場所。
筆者剛來美國時在一個相對較小的城市讀書,一個很大的“文化衝擊”的之一,就是“在晚上7,8點後不要一個人上街”的忠告。
最後再看看心理因素(其實這個因素是最重要的,之所以把它排在最後,是因為這個因素不是美國獨有,而是人性的普遍特征)。心理學家發現,幾乎所有的心理變態殺人犯都有過非常陰暗的童年。兒童虐待,尤其是性和暴力,幾乎是沒有爭議地被認為是暴力犯罪的內在原因。
除了兒童期的影以外,心理學家也考慮到人的先天的因素,即神經係統自身的偏差(遺傳)可能在罪犯的心理占著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個研究也許還有待科學的進一步發展才能得到清楚地解釋。
關於兒童虐待造成的人的心理疾病問題,我想對比一下中美兩國。在中國,連鎖殺人犯據我個人所知應該不如美國多。那麽,這個原因是不是我們中國的兒童受的虐待比美國少呢?我個人的答案是否定的。不但中國人兒童受到的虐待決不必美國少(可能“性虐待”少的多),中國兒童還曆來是被傳統文化忽略的“弱勢”,很多都長期處在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各種變相虐待之中(參見《孝道與兒童虐待》,《“孝”的“孫子效應”》)。然而,之所以我們中國沒有產生象美國這麽多的變態殺人犯,是因為這些受傷的中國兒童在成長過程中能得到比美國人更多的情感支持:人口密集,相對固定的生活環境,使中國人很容易結交和保持固定的朋友關係,從而受傷的心理的到釋放,創傷得到愈合。而在美國從小受父母虐待的兒童,成年後一旦自己沒有建設一個自己的幸福家庭,童年的陰影在這個處處注重私人空間的環境中就很容易被壓抑得更深,形成心理變態。
所以不能不說,美國文化中過分的私人空間---這一典型的西方文化現象--- 惡化了積累在人內心的陰暗,使孤獨的內心找不到出口後不得不找極端的手段釋放自己,導致變態犯罪此起彼伏。
人,畢竟是群居動物。美國現在似乎明白了這一點,開始在設計新的住宅區時,把房屋之間的距離越拉越近,形成密集一點的社區,並添加一些可供社區住戶共同享用的娛樂場所,增加人之間的交流機會。
最後,我想引用一句在海外流行於華人之間的話:這裏(海外)是好山好水好寂寞,大陸是好髒好亂好快活!
注:本文對中美文化特征的分析均建立在一種普遍的比較關係上。不排除特殊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