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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佛教

(2007-10-15 09:10:28) 下一個

也說佛教

 

      佛教的魅力(也是它和其它宗教的最大區別),最在於它的眾身平等的概念。人人都可以成佛,所以有“千佛”之說。

      佛,即“覺悟”之意,是一種不喜不悲的境界,而非唯一的高高在上不可攀的造物主。所以佛教研究的主要是如何達到一種致高的境界,而非像其他的宗教側重對世界本原的解釋。從這點看來,佛教是更近於哲學甚於宗教。所以真正研究佛教的人都稱“佛學”,廟裏的法師都說是“佛法”。

      整個佛教學說的基礎是關於對“悲”的解脫。生命在佛佗的眼裏最初是充滿了“悲”的。生老病痛還不說,還有那無止盡的“欲”。而佛佗最後卻擺脫所有的這些痛苦,方法是“忘我”。“忘我”者,忘掉自己的私欲也。而之所以能忘掉私欲,是因為佛佗把自己的人格融進了大自然中,在發現了自身的渺小的同時又寄渺小之身於宏大的自然。大自然是永恒的,所以我們也在這融合中得到了永生。

      佛的境界,不隻是限製於人,還在於整個自然。所謂一草一木皆有情也。這種把人自然化和把大自然人格化的思想被稱為“物我兩忘”。在結合了佛教和道家的禪宗裏體現得最深,也是中國傳統藝術的精髓所在。

      19世紀德國的一個文學家赫爾曼_黑塞有一短篇小說叫“席特哈爾塔”,描寫的是一位王子,在目睹了生命的苦難之後在大自然的寧靜之中找到了解脫。這小說的故事是以佛佗本人“釋加末尼”的生活為原形,而對他的“覺悟”的境界的妙述,則非常的細膩和自然,即顯示了禪宗的無喜無悲的空靈感,又有西方文學的那種對人和自然的優美的描繪。

      之所以在此提到赫爾曼_黑塞的小說,是因為我覺得佛學的精神是有一定的國際性,即它從某種意義上揭示了人類的共性---對生命本身的欲望的恐懼和對寧靜的心理狀態的追求。

      然而,雖然佛教和其它宗教比較起來有這樣本質的區別,但自從它成了“宗教”以後,它仍然沒有擺脫和其它宗教一樣的“迷信”的命運。馬克思說宗教是“精神鴉片”。我很同意。明明知道上帝是假的,靠自己的理性又找不到真的,而自己又不願意生活在沒有真理的虛空裏,所以就信了吧。照著經書上說的去作,即使作錯了也不是我的錯啊!於是,即使是佛家弟子,還是沒有幾個能象釋加末尼作的那樣去靠自己的“悟性”而成佛,大多都仍然是和基督教徒作的一樣,把“釋加末尼”當成救世主一樣的供起來,在“阿彌陀佛”的念經聲中度過沒有“覺悟”的一生。

 

2004, Cary,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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