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業守住命一條,以貪防諜是高招
一審判處死緩的解放軍原海軍副司令員王守業濫權貪汙、挪用公款一億六千萬元案本月14日在北京作出二審判決,王守業竟被改判處無期徒刑。他是迄今為止軍方已公布涉及贓款數額最高、職務最高的軍官。不過,在記憶中就巳被公開法辦、甚至處決的地方官而言,以斂財金額之巨,好象也沒有能出其右者,可說是中國軍政界巨貪第一人!中共在境外的喉舌之一香港大公報卻因此興奮地報道“胡錦濤提出《從嚴治軍》, 王守業被判處無期徒刑”。如此從輕發落就叫做“從嚴”?乍看下,不免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但回顧一下最近剛宣判的程翔、陸建華兩個間諜罪案,又覺得大公報所言似乎“不無道理”,若從“政治正確”的角度看,兩者相比,其中確有發人深省之處!
官方消息稱,現年62歲,中將軍銜的王守業在1997年至2001年擔任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部長及海軍副司令員期間,因“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索賄、受賄”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央軍委免除其海軍副司令員職務。王守業的情婦少說也七八個,幾乎遍布全國文工團,來自北京軍區、南京軍區、總政、總後及陸軍軍事學院的,“一個都不能少”。由此可見,王副司令位高權重,而且黨國的軍機要密盡在囊中,又如此好色貪錢,若是甘心接受西方反華勢力及台獨政權以金錢美女為餌,還不早成了一個出賣重大絕密軍事情報的間諜!可是他無論在生活上如何地腐化墮落,都沒有墮落到“出賣”國家,雖“小節”不保卻“大節”不虧,“愛國愛黨”的底線堅持不破。
反觀日前因間諜罪被判刑20年,被海外視為胡錦濤總書記智囊之一的前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96年北京十大傑出青年、前途本是一片光明的陸建華,雖不曾查出有情婦也不曾聽說“利用職權索賄、受賄”,卻把含有黨的“絕密級機密”內容的稿子投給境外傳媒刊登(不過公開刊登了咱也不知是啥機密?),雖說也能得點區區稿費,但與王中將所得的金額相比,何止九牛一毛!他曾於2003年7月香港50萬人大遊行後奉中央之命赴港接觸政商兩界要人了解情況,被視為微服欽差的他亦沒有借機為個人的親友鋪路搭橋,可算是廉潔了吧,但“卿本佳人,奈何為賊”?
另一位同案因間諜罪,不服判決上訴失敗仍維持原判5年的香港同胞程翔,早年棄港英殖民地高職厚祿之仕途不顧,投身到當時薪金非常菲薄且為“識事務者”所不取的愛國傳媒文匯報當一名小記者。同屆畢業的同學後來均左右逢源、非富則貴,而他卻又在8_9年6_4之後辭去了靠自己的努力巳提拔到副總編輯的職務,繼續他認定的愛國事業,而這時候知道英國人對香港的統治大勢巳去的華人“精英”、富商們卻正開始紛紛向祖國投懷送抱、狂送秋波呢。就這麽一位在眾多同學、朋友們眼中不修邊幅、不好財色、愛國近似迂腐的老夫子(就不知他愛的國與中共所說的是否同一個國?),竟發展了陸建華一同為反華、台獨勢力效勞?所涉報酬也不過寥寥30萬元人民幣(椐判決書所述),實在是匪夷所思!
若以上所述的全屬事實,能否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政治上正確”的貪官無論在客觀上給黨和國家的黨風、經濟帶來多麽巨大的損失,但他主觀上都沒有絲亳要顛複、推翻中共政權之心,相反他很明白若沒有共產黨,他也當不成這官,更沒有了這斂財獵色的權力。而且貪官事發後多作痛心疾首狀,自責對不起國家對不起黨,肯認罪服法。其家屬親友們也絕不會去求助於西方的反華勢力,並挾洋自重,請外國人來幹預中國內政、說三道四的。反而思想上“反黨”、行為上清廉的官員及人士,遠比思想上“愛國愛黨”、行為上荒淫貪婪的貪官對中共政權更加危險!
這也就能解釋了為何貪官一般都可以邊貪邊升職,正因為在上級組織眼中其愛黨愛國的表現越來越好,而大多事發都是緣於身邊的情婦們、小人們因不識大體,或爭風吃醋、或分贓不勻而內訌並挾嫌舉報以致。所以,提拔他的官員當然無需對此負上任何責任。相反,雖清廉但政治上未能和黨保持高度一致的官員或人士都是由組織上及時發現而查辦的原因。
如此看來,把因不看重金錢美色、隻因為政治上“動搖”而以“蠅頭小利”把“情報”“出賣”給“海外敵對勢力”的程陸二人分別隻判以5年和20年徒刑確實太寬鬆,而把政治立場堅定、雖愛財色而“不叛國”的王副司令判了無期徒刑倒真是“從嚴治軍”了!
根椐這些教訓所總結的“經驗”,為了防止“海外敵對勢力”今後再故伎重演,以小本而獲大利,對我國家“安全”造成“威脅”,不如“兩害相權取其輕”,幹脆詔告全黨,如果官員們實在不堪財色引誘,那就情願讓他利用職權貪自己國家的錢、玩自己國家的女人,“以貪防諜”,絕不予“海外敵對勢力”有任何可乘之隙。
大不了就都按處理王副司令的標準“從嚴”治黨、治軍就是了,這總比政權讓人顛複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