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泄露國家機密罪被起訴的趙岩終於被北京中級法院判了3年徒刑,但罪名竟然不是泄露國家機密罪!中共的法庭辦案的手法確實是當世無雙,居然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殺了趙岩的辨護律師一個措手不及,以間諜案始,以詐騙案終。端的是一個連環計,教你脫得了間諜罪,卻逃不過詐騙罪,橫豎要把你打入大牢。想來若是詐騙罪也不成立,恐怕趙岩就要變成強奸犯了!
回顧大約兩年多前,紐約時報駐北京記者趙岩因為泄露中央軍委負責人更替的機密之罪名而被當局逮捕,當時被傳即將卸任那位軍委負責人,就是前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政治局常委江澤民,他一年前心猶不甘地退下來後,卻東施效顰,模仿鄧小平,以普通黨員的身分賴在軍委主席的位置上,硬要把也巳年過花甲的胡錦濤當作剛剛成年的兒皇帝一般“扶”上馬再“送”一程。這種與法不合、以老扶少、以下淩上的怪狀,令中共成為舉世笑柄!因此,中共黨內外要他盡快離任的呼聲沸沸揚揚、壓力日益高漲。江卸任是理所當然,繼續留任倒是荒唐可笑的事,再說按中共律法,軍委主席本是選舉產生。既如此,除非那選舉是假的,否則之前有何機密可泄?最多就是猜中代表們的民意罷了!
所以,當年以這種莫須有的罪名起訴趙岩巳是十分荒謬,將其無理羈押長達兩年之久都無法起訴,這次法庭開庭審理後也被迫承認證椐不足,因此泄密罪名不能成立。如果中共能以此宣布將趙岩無罪釋放,本可予人一種終於有了點司法獨立、司法公正的印象,不料狗尾續貂,半路殺出個詐騙罪,從電視上看到趙的律師被大群記者追問時,透露當局指控的案情是趙岩在加入紐約時報前曾在國內某媒體工作,期間答應一個勞改釋放犯為其申訴案中冤情,並收取二萬元。結果趙沒有為人辦案,構成詐騙罪,因此判他三年徒刑並歸還二萬元。但趙岩不承認此事,不過法庭照判不誤。
故且不論這類受人之托辦事及收取費用,結果未辦成事或根本沒去辦事的現象在中國根本比比皆是,而且金額僅二萬元,如果中共確要嚴厲打擊這類“詐騙”,恐怕監獄將人滿為患了。隻是這樁由國安局主理的泄密罪怎麽忽然成了公安局經辦的普通詐騙案?而且詐騙在先,泄密在後,那麽當初為什麽不先以詐騙罪起訴?再有,受騙人有無提出起訴?又怎麽確認趙岩收了錢,又怎麽確認趙岩沒辦事?既然是個案子,如果趙岩有幫忙辦事,是否就收錢合法?這樣普通的詐騙案又為什麽要閉門審理?連家屬都被拒旁聽?可說是疑點重重,難以令人信服!
由此隻能證明中共是強加罪名、迫害無辜。既然政府抓了你,你又因此成了世界囑目的人士,那你就必須有罪。所以,無罪的進去,也一定要成了有罪的出來。中共的法庭如此黑白顛倒,難怪從黃靜案到高鶯鶯案,網民們幾乎一麵倒地質疑官方的判決結果,無它,就因為中共的誠信巳經破產。所以,隻要還是黨領導一切,法院就要按黨的意圖、長官的意誌判案,法律就成了一紙空文,在人民的眼中,本該是神聖的法庭隻能是一個無恥的工具,令所謂社會主義法治的形象蕩然無存。
不僅聯想到中共曾令中國人民付出了多麽巨大且慘痛的代價,並許出了多少從未兌現的承諾。若是趙岩的罪名確實能成立,那麽,誰才是中國最大的詐騙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