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事件椐中國官方新華社引述汕尾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的消息說,這次衝突,是"由少數人煽動的數百村民對風力發電廠進行打、砸、燒甚至對現場執法公安幹警發動暴力襲擊的嚴重違法事件"。
報導說,12月5日中午,長期組織部分東洲坑村民以汕尾火力發電廠征地補償等問題為由鬧事的黃希俊、林漢儒、黃希讓等人,為製造新的事端,糾集170多名同村村民,手持大刀、鋼叉、木棍、炸藥、汽油燃燒瓶、魚炮(內含炸藥和雷管,當地漁民非法炸魚的爆炸物),再次圍攻、襲擊風力發電廠主控樓,大量投擲魚炮和汽油燃燒瓶,導致廠內多處起火,一變壓器被炸壞…
當公安幹警采取喊話等方式勸告村民撤離,以黃希俊等為首的鬧事分子不但不聽規勸,繼續封堵道路,並向現場執法幹警發動暴力襲擊,不斷向公安幹警投擲石塊、魚炮、汽油燃燒瓶等。
晚上7時許,黃希俊等帶頭鬧事分子氣焰更為囂張,林漢儒用高功率擴音器向警方喊話,“限令”公安幹警必須在15分鍾內撤離,否則“就把幹警隊伍炸平”,還揚言要馬上炸毀電廠。此時,鬧事者更密集地向幹警投擲魚炮、汽油燃燒瓶等。在現場十分緊急的情況下,執法幹警被迫鳴槍警告。
由於當時天色已黑,現場非常混亂,造成誤死誤傷。整個事件共有3人死亡、8人受傷,其中3人重傷,死傷者均為東洲坑村人……
按官方的消息,抗議的村民們竟是一群持有殺傷力武器並率先向幹警發起攻擊的一群“暴民”!如此說來,他們弄得個“誤死誤傷”的下場倒是咎由自取,死有餘辜了?隻是釀成血案的汕尾火力發電廠征地補償問題為何長期不能妥善解決,未見官方有詳細說明,但如補償合理,如何還有這許多村民出來鬧事?莫非有著當年為中共打江山光榮曆史的中國農民如今都淪落成了貪得無厭、不知報國的愚民?
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麵對著大批荷槍實彈的武警,這群“暴民”竟敢主動“密集地向幹警投擲魚炮、汽油燃燒瓶等”,而幹警們卻無一傷亡,連輕傷都沒聽說。難道幹警身上都裝備了具備神六高科技的防護罩,還是本身就刀槍不入?反而當“執法幹警被迫鳴槍警告”時,卻造成了“暴民”們的“誤死誤傷”?而且導致“誤死誤傷”的原因竟然是“由於當時天色已黑”!難道天一黑,武警們就連天地、上下都分不清了?“鳴槍警告”時槍口不知道要朝著天空?還是說槍確是朝天開的,但有“暴民”狂竄亂跳,蹦得太高,以致撞上了半空中的子彈?這樣的“誤死誤傷”說法如何能成立!
如果那確實是一夥無理取鬧並明火執仗,破壞國家財產、危及人民與幹警生命安全的暴徒,武警大可格殺勿論,官方也大可理直氣壯地公告天下:擊斃、擊傷暴徒若幹名,為民除害!民心大快!何來什麽“誤死誤傷”的?正如海外某些“愛國”網友所說:你在美國也這樣試試,看美國警察打不打死你!
可現在中共這樣忸忸捏捏的,含糊不清的表述,還說要處理當時在現場指揮不當的指揮人員,豈不是大長了“暴民”的威風,大滅了自己的誌氣?究竟孰是孰非,怎不啟人疑竇?
如此看來,隻能怪子彈不爭氣了!因為天太黑,子彈看不清前邊兒,瞎飛到村民身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