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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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透過台獨問題分辯真偽民運﹖

(2004-11-02 20:04:30) 下一個
是讚成統一,卻反對強行統一﹔還是讚成台獨,並刻意尋求台獨﹖這就是真偽民運的分水嶺!

大凡身為中國人者,多認同台灣是屬於中華民族的﹔是中國的領土。是不會喜見並推動國家分裂的。身為中國的民運人士,更是希望中華民族在得到了真正民主自由之後,國家變得越加富強,能象美國那樣成為別人都向往的天堂,而非冒著生命危險也要逃離的地獄。也因為他們是中國的民運人士,他們首先要反對剝奪中國人民正當權利、實行獨裁的中共一黨專製,反對中共以當然代表中國的身份,以專製製度去統一巳實現民主製度的領土台灣。而是希望統一是在兩岸都實現民主製度,由全體人民普選產生政權的前提下實現。在現階段中共堅持以“共”統“台”的形勢下,中國的民運人士是堅決反對這種“統一”的。更遑論以武力來實現統一。

中國的民運人士還希望兩岸加強往來,讓更多的大陸人民了解到什麽是民主權利,以及給人民所帶來的好處。讓中華民國、讓台灣成為中華民族的一塊聖地﹔一塊讓中華民族實現全麵民主自由的發源地。讓她揭穿什麽“中國的國情不適合”、“中國人的平均素質低”等中共用來反對在中國實行民主製度的謊言。好讓十三億大陸人民向中共問出同一個問題:在台灣的中國人能行,為什麽在大陸的中國人就不行﹖而不是變成:外國人能行,為什麽中國人就不行﹖他們會認同這樣一個事實:如果有一天台灣真的不得巳獨立了,那也是因為無法製止中共堅持妄圖消滅中華民族唯一的民主聖地而導致,並非因為台灣從來就不屬於中國。他們會為最終無力挽回的悲劇而覺得傷痛。

而自以為“台灣國”人,但故意以民運人士麵目出現者則不同矣。這些偽民運人士,他們從根本上抹殺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份的事實。即使不能完全否認是,但也堅持認為已經在1895年的馬關條約將台灣永久割讓給了日本,而且這是有效的割讓,台灣成了日本的領土。戰後日本向盟軍投降,隻是由國軍代為受降,代盟軍從事軍事占領,但這不是主權轉讓。“開羅宣言”與“菠茨坦宣言”是公報,不是協約,因無日方參與,亦無法律束約力。至51年締結、1952年生效的舊金山對日和約,才是有效的法律文件。但日本隻是依和約放棄對台灣主權,並未指明把台灣主權轉讓給誰,所以,台灣地位仍屬“妾身未明”。但因為中華民國事實在控,所以,可以認為台灣主權自1952起,才正式屬於中華民國。但台灣主權從頭到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關。簡要概括之,可以理解為:中國合法割讓,日本合法放棄,中華民國非法取得。而中華民國從不代表中華民族。

姑且不論若按此歸納,台灣直至1952年之前仍是日本的“合法”領土,島上的自然都是“日本國民”了。那發生在1947年的“228事件”豈不成了心猶不甘的“日本國民”對抗盟軍的代表“中華民國國軍”的荒謬事件﹖日本政府殺害了無數中國人至今不肯道歉,那在戰敗後竟借機糾群以武力衝擊盟軍代表總部,企圖重新控製台灣的“日木國民”不該受到鎮壓﹖

最主要的是這些偽民運人士的立場是把“台獨”看作是要積極爭取、刻意追求的目標,要盡一切努力去“獨”,卻為“統”設下許多苟刻的障礙。實現民主製度不是統一的前提,反而“前日本國民”的意願才是第一位的。他們雖以中國人的麵目出現,卻不從中國人的角度去看“統獨”的利弊,中國大陸發生的一切與台灣無關,你們要搞民主是你們自己的事,你們要反抗中共專製亦不要拖台灣下水,中國人的苦難不等於台灣人的苦難。隻要中共不來吞並台灣,“兩國”就是友好鄰邦。所以中華民國沒有義務、更沒有責任去支持旨在對抗中共專製的民運。他們視“台獨”為一大幸事,而“統一”則是不得巳而為之。這正好和既欲早日在中國大陸成功實現民主製度,又要盡力去設法防止中華民族出現分裂,並且不否定中華民國也有權代表中華民族的真民運人士的做法南轅北轍!

所以,真民運人士視“民主、統一皆得者為上策”,視“雖民主,卻分裂者為下策”。偽民運人士則視“雖民主,卻分裂者為上策”,視“民主、統一皆得者為下策”,正好相反。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就這麽簡單!

諸網友不妨按此公式對比,幾可屢試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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