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外出遊玩,老婆經常把旅遊當工作:每天必須早起,在公園開門時候就進門,在公園裏玩到天黑才能回旅館,因為隻有這樣才不虧了寶貴的度假時間。而我的感覺是度假就是放鬆,是享受和家人一起的歡樂時光。早上睡一下懶覺無所謂,在公園裏隻玩一兩個小時都可以,如果公園特別好玩,讓孩子們流連忘返,那就多玩一下,第二天再早早過來也不遲。如果孩子們熱情一般般,那就隨便玩玩,晚上找一個好的餐館吃一頓,隻要孩子們高興,有個美好的家庭旅遊記憶才是度假的靈魂。
因此每次度假,一般是我和老婆兩人胃口的中和。孩子們還是可以稍微睡一下懶覺,晚上可以適度看一下電視。白天一般是10點左右開始遊玩。
最近發現,老婆這種思想很普遍。一位朋友的表哥本來說了聖誕和新年期間會去朋友家做客,朋友家孩子們都特地給表哥家孩子們準備了一個禮物。然而到了聖誕節,在灣區的表哥說時間太緊,隻能匆忙從朋友家路過,因為他們訂了山上的旅館,準備一個星期都在山上滑雪到新年。(朋友家住在表哥和滑雪山的中間,表哥是可以經過的)朋友建議表哥少滑一天雪,好在他們家多住一天。表哥說那不行,旅館錢付了,少住一天虧大了。
如果換了我,我就不會因為旅館付錢但不住是很大的問題。住旅館和滑雪不是去上班,並不是必須準時去執行。去親戚家待一天,讓孩子們聯絡感情,比多滑一天雪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