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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多前,剛讀完MBA畢業,很多同學沒有馬上找到工作。我一位同學自己在家做網絡銷售生意,能養家糊口,還算不錯。後來找我說能否投資給他的生意,可以給我分紅。而且保證,就算萬一虧本,他也會把本金還給我。我有過借錢給人然後人家不還的經曆,然而看到和他兩年同學的份上,“投資”給了他當時對我來說是很大的一筆錢。
然而不久,他的生意就虧本了。他說紅利是沒有的了,但保證分期把我的本金還給我。後來他綠卡沒有辦到,隻好移民加拿大。如果他不再理睬我,完全沒有必要還我的錢,我也沒有任何辦法去追回。
然而他實現了他的承諾。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後,在銀行設立了一個自動轉賬的功能,每個月向我的賬號匯入幾百美金。而且主動承諾5%利息。數年後,總於全部付清了。
這使得我想起了更早的一件事:在中國的時候,大學畢業不久,我在參加一個進修班。這個班裏的人都是全國各地來的,大家就在一起學習幾個月,然後各自回到自己的家鄉。在學期結束前不久,一位和我平時來往比較多的一個哥們說家裏缺錢,要我借給他一些。我借給了他當時對我來說很客觀的一筆錢,我們互相留下了地址,他答應回家後寄錢還我。
我們兩的家鄉在不同的省份,如果他不再理睬我,我是毫無任何方法去追債的。然而幾個月後,他實現了他的承諾,把錢如數還清了。在信了他還訴了很多苦,說家裏條件如何如何差。也不是要繼續借錢,隻是向朋友傾訴一下而已。
然而我也遇到更多的借錢不還的人。對一些人來說,錢比友情重要,個人的承諾是沒有價值的。能坑你一把就坑你一把。為了幾百塊錢,得罪一個人算什麽,反正世界上人多得是。
這隻是我個人的經曆。兩位守信用的都是中國人,而不守信用的都不是亞洲人。